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半年度报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半年度报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子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小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原董事长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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