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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带你去美国电视里征婚的节目忽然就多起来了。周围看过的人每每会说“俗”,搞得我这个爱看的人也不敢在人前说自己实际上经常等在电视机前面,等着看那些本来在生活中很一般,但是到了电视里就格外漂亮的男孩子和女孩子。我想知道谁和谁一见钟情了,谁是那个晚上最被大家喜爱的人,谁只是当了一次陪衬之后就失望地离开了。我对那个节目的结果总是好奇的,这种好奇也会伴随着终于牵手而去的两个在此之前还彼此陌生的人而延伸开去,他们在荧屏之外是怎么样的呢?他们还会不会像面对着摄像机的时候那样,对于自己和对方以及今后都充满了信心?
每次看这样的节目,我都会产生一个疑问,其实是对于我自己的一个疑问:假如我也有幸坐在那几个单身的男女之中,会有人选择我吗?然而这样想过之后,我自己也觉得非常可笑,因为我早已经为人之妇,早已经没有资格坐在那个人群中间了。
也许是因为我自己从事着一个总是在和人打交道的工作,从来只会抱怨周围的人太多、太芜杂,而不是慨叹生活的闭塞,我不相信经人介绍相识的两个人能成为爱侣。当然,我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成功婚姻的例子,但是,我就是固执地不相信,别人看着合适怎么能替代自己的感觉呢?怎么能因为别人说了自己跟这个人合适就真的去尝试呢?
我不相信有点儿像过去的媒妁之言似的介绍,所以,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我就极力反对姐姐唯一的一次“见面”。
那时候姐姐在医院里工作,每天接触的人非常有限,而且,她是在妇产科,除了接触产妇之外,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是产妇的家属。那时候的姐姐很好看,白皙、丰满,因此给她介绍男朋友的人也格外多。千挑万选,姐姐终于决定跟一个在报社搞发行的小伙子见面。
我不知道整个过程是什么样的,也不可能知道,只是听姐姐向妈妈汇报的时候说这个人又高又瘦,不爱说话。我觉得姐姐没有什么感觉,她总是要上夜班,也没有太多时间跟这个人在一起。姐姐没有明显的、我认为人在恋爱之中必然会有的变化,我也因此认为这个人“没戏”,一个不能给女人带来变化的男人,如果不是他太无能,那么一定是因为他跟这个女人不合适。
大概是姐姐跟他见第三次的时候,因为姐姐过生日,他送了一条银的项链给姐姐。很纤巧,带一个小小的绿色玉石坠子。姐姐给我看,我不以为然。我说这个人没品位,他就不知道“男不穿金,女不戴银”的老话吗?姐姐就把这条项链放进了我和她共用着放一些纪念品的抽屉。
我坚定地认为,姐姐跟这个人不会成功,因为介绍的人不了解我的姐姐,她只是看到了一个待嫁的女孩子最外在的东西,也就是通常人们在这种时候说的“条件”。
果然,在他们认识不到两个月的时候,他们分手了。所有的一切我至今搞不清楚,但是我感到由衷地欣慰,因为我姐姐不用嫁给一个只会给女孩子送银项链的家伙了。
姐姐没有特别的难过,也没有特别的轻松,她还跟过去一样,上班、回家,跟我一起闲聊。姐姐告诉我,如果一个人给你介绍一张桌子的功能,你可以相信,介绍一个遥远国度发生的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也可以相信,但是假如介绍的是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可能通过这种介绍就要和自己产生某种关联的人,那么千万不要相信。“了解你的人只有你自己。”姐姐认真地说。
我认真地记住了姐姐的话,同时也认真地给姐姐出了一个主意:由我把那条银项链送还给这个人。姐姐同意了。她替我约好了时间,是那个男人下班以后,在离我的学校不远的地方。我如约而至,这个人已经等在那里了。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在心里想,我今生都不要去见别人介绍给我的所谓“对像”。这个人的样子没有一点能让我感觉到他可以跟我姐姐交谈,我甚至觉得他好像有些结巴。他把项链收下的时候,还打开盒子看了一下。我刻薄地告诉他,我姐姐把项链拿回来之后就交给我保管了,现在我来完璧归赵,我说:“你以后还可以送给别人。”我记得他的脸有些红色涌上来,但转瞬即逝。
我没有告诉姐姐我说过这些话给那个其实也没有伤害过我们的人。后来,姐姐经历了漫长的恋爱,嫁给了我现在的姐夫,他是姐姐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他们结婚的时候,我想,这才对头。
尽管我发誓不要接受这种介绍的方式,但是在我大学毕业之后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还是被“介绍”了一回。
那时候我只是一名在机关工作的小职员,除了有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的学历和一份相对稳定但极其清苦的工作之外可以说一无所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大概是觉得我靠自己出头实在是终生无望,于是主动地介绍了一位已经读完了医学博士正在准备赴美留学的青年才俊,阿姨希望我们能共结连理,这样,我就可以通过婚嫁这种最不费力的方式改变自己也许永远无力改变的处境。
我犹豫了很长时间,直到阿姨已经有些嗔怒了,才答应“见一面试试”。阿姨把这个人的全部家庭情况搞得细致、清晰:他家在安徽省一个小县的乡下,父亲是民办教师,母亲是农民,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四个孩子。阿姨鼓励我说:“你不要看他家是农民,他可是个才子,辛辛苦苦才熬到今天,他能找到你也不容易,你家境好,是北京人,大学毕业,他还想怎么着?”
我于是懵懵懂懂地决定了约会的时间。
那天是在我下班之后,阿姨和他在东单公园门口等我。我换了三次公共汽车才赶到,比约定的时间晚了20分钟。
阿姨让我们认识了之后就走了,剩下他和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西装上衣,蓝色衬衫,没打领带,很干净清爽的样子,个子不高,很瘦,典型的南方小伙子。他提议到公园里面走走,我答应了。我们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诸如“你们学校有多少人”、“争取公费留学是不是很困难”之类的。
走到一个小食品屋的时候,我觉得肚子很饿。但是我怕他误以为我是在提要求,要他请客,于是,我给自己买了一瓶酸奶。他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我撕掉盖在酸奶瓶子上的一张纸盖子。实在是太不幸了,我看见那张纸盖子上赫然粘着半个红红的草莓,我当时就想,也许我用区区五毛钱买来的这一小瓶酸奶中、就只含有这半个草莓,我毫不犹豫地把草莓舔进嘴里吃掉了。
吃掉草莓之后我们继续走路,还是说一些不咸不淡的话。走到假山的地方,他说他要早些回学校,我也“应该早些回家”,于是我们就此别过,各自奔向自己的那个汽车站。
回到家里,妈妈问我怎么样,我什么也说不出来,说得出来的只有肚子饿。刚好回娘家的姐姐在一旁立即说:“没戏。”就像当年我说她的时候一样。
大约过了三天,介绍我们相识的阿姨带来了消息,说他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我“不大气”,我不解。在我的印像里,好像那一天没有什么机会需要我表现大气或者小气。阿姨说:“你是不是喝酸奶了?”我说是的,因为我肚子饿。阿姨笑了:“这就对了。你把酸奶瓶子盖上的一颗草莓舔着吃了。回来以后,他说这样的女孩子太不优雅,怎么带你去美国?”阿姨像开玩笑一样地说了这些之后又安慰我,说这个人在北京读书时间长了,自己又是博士,又马上要出国,可能“条件比较高”。我什么也没说,但是我在心里又一次发誓,以后永远不会再有这样的“介绍对像”事件发生了。我宁愿没有人带我去美国。
这件事成了我家人经常开的一个玩笑,每当我不小心表现得非常自我或者把我的诸如贪吃、喜欢把好东西据为己有、气愤当头言辞刻薄等等表现出来的时候,家里人就马上说:“注意,你这样子怎么带你去美国?”
我当然是没有能跟随一个读过博士的人去美国,但是,有意思的是,在我们认识大约四年以后,在一个商场,我意外地碰到了那个当年只跟我见面时间不足两个小时的人。
是他叫了我的名字。
我们站在商场大门边上喷水的小花池边上说话。说真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如果他不自我介绍,我不会从长相认出他。虽然“怎么带你去美国”的玩笑还是时常会因为我的大大咧咧而被提起,但是那个没有带我去美国的人以及他的形像实在已经淡漠了。
他说他后来去了美国。
我很好奇,于是问他:“是一个人呢?还是两个人?”
他笑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笑的表情,略带一些腼腆,和当年我见到的不苟言笑的博士不一样。他说:“是两个人,不过,现在我又是一个人了。”
我很吃惊。因为后来那个介绍我和他认识的阿姨告诉我,他终于找到了满意的女孩子,一个芭蕾舞演员,“很漂亮”,“很得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明知这一切其实与我无关,但还是心里酸了一下,毕竟,他选中的爱人比当时的我要优越。
他接着告诉我,他是在美国离的婚,这次他回来是为了一个什么课题,很快还要走。他问我是否已经结婚了,我说“当然”。他马上问我:“你们是自己认识的吗?”我又说“当然”。他认真地点着头说:“好,自己认识的好,自己认识的人不容易有伪装。”
我像开玩笑似的告诉他,阿姨后来告诉我了,我们不成的原因就是为了那半颗草莓,他有些不好意思,半晌,他说:“后来人家也这么说我了,我们离婚的时候,她说我骨子里就是一个农民。”
那天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奇怪的是,当我们被介绍相识的时候,我们都在挖空心思地找话说,现在,当我们明确地知道我们注定就只能是一对陌路人的时候,反而有了很多话可以交谈。我们甚至一起慨叹,世界上那种古老的媒婆职业是必然要消失的,以后不会有人因为相信别人而忽略自己的感觉,他说他用了这么长时间明白了一件事,所有外在的东西都是可以一眼看见的,但是做人的境界却不是一朝一夕能感觉出来的。我们开玩笑说,只有我们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去给别人当介绍人,因为我们已经通过自己的经历知道了应该介绍的真正内容是什么。然而困难的是,我们又怎么才能知道这一切呢?
我怕他们会嘲笑我,这样一个生活在清贫的生活之中的小人儿,这么没有抱负地想到异国他乡做一个看大门的人,没有文化也永远不会有财富,只是日复一日地看着别人从眼前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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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羽毛我的领导说,他想创办一个有关梦想的版面,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把自己的梦想展现出来。他说,他的灵感来自他的儿子。
领导的儿子是一个初中生。当父亲问到他的理想的时候,他不假思索地说他想开一家“麦当劳”。“我知道我在他眼睛里特别没劲,我也知道我问这个有关理想的问题其实是多少代大人都在问孩子的问题,”我的领导背靠着窗子,阳光从他的身后窜过来照在我的脸上,也许是因为说到孩子,他脸上的光芒非常柔和,是我没有机会见到的那样一种慈祥的表情,“但是我还是说了。我说开‘麦当劳’好,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而且必须掌握很多技能,比如英语、经营管理等等……”
孩子听完了父亲的一席教诲之后非常沮丧地说,不想开“麦当劳”了,因为实在太累了,还是改行去设计电子游戏软件吧。“我又扫了孩子的兴,”领导无可奈何地笑了,“我说这个理想更好,需要从现在就学习,比如电脑知识、英语等等,结果,他连这个理想也不想要了。”
领导说,他从儿子身上明白了两点,首先,孩子的理想通常都是跟他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其次,他发现很多时候大人并不了解孩子们真正的思想是什么样的。
那天中午我们忘了去吃饭,两个成年人站在一个烧着热水的锅炉边上讨论一个又一个最能让人憧憬明天的梦想。
我小时候也有过类似“开麦当劳”这样的理想。
刚刚上小学的时候,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本法国卢浮宫的画册,我看到了那些美丽的图画和雕塑,看到了它们在宽阔的走廊里静默地俯视来自世界各地的参观者,或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艺术的朝圣者。我流连在那本画册中,用手抚摩它的每一页,仿佛这样就可以离它们近些、再近些。
那时候我的心里深藏着一个梦想,我就想成为一个卢浮宫的守门人,站在这座令多少人魂牵梦系的地方,守护这里的一切。我想像我会是每天第一个到来的人和最后一个离开的人,这样我就可以和这些永远没有可能被任何一个人据为己有的美好事物盘桓在一处,比任何一个人可能停留的时间都长。
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梦想告诉过别人,哪怕是疼爱我的爸爸和妈妈。我怕他们会嘲笑我,这样一个生活在清贫的生活之中的小人儿,这么没有抱负地想到异国他乡做一个看大门的人,没有文化也永远不会有财富,只是日复一日地看着别人从眼前走过。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没有成为画家或者科学家的理想,而只是想和自己喜欢的东西厮守在一起,仅此而已。
后来,老师要求我们写作文,用两节课的时间写完,题目是《我的理想》。我托着下巴呆坐在课堂上,心里有些难过,因为我必须为自己守住一个秘密,必须在纸上写下一个从来不曾在我的心中存在过的理想,我有一种迫不得已撒谎的悲哀。
我的作文在一堂语文课上成了老师用来宣读给别的同学学习的范文,我写的理想是长大以后,我要做一名医生,挽救那些濒临死亡的人,让他们重新能够感受生活的美好。老师说,我不仅文笔出众而且心地也非常善良,看得出来,我写的是真实的思想,而没有说大话和空话。老师同时批评了一个男同学,因为他说他的理想是做一名农民,要开着现代化的拖拉机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老师说:“纯粹胡说八道。你们的父母送你们来上学是为了让你们到农村去出大力、流大汗吗?是为了让你们像我们那样在最好的年龄去上山下乡吗?骗人!”那个男同学被老师批评得无地自容,并且被罚重写作文。
我在课堂上一直低着头,给老师和同学的感觉是我因为受到表扬而非常不好意思,于是谦虚地低下了头。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老师宣读的不过是我用来应付作业的一个谎话,我的真正理想也不过就是去做一个卢浮宫的守门人,然后在游客还没有到来或者已经离开的时候独自占有一会儿那些美丽得像梦一样的东酉。
我暗自庆幸,好在没有把这个梦想写出来作为理想呈现给老师,否则,他一定会带着调侃说,别人出国是为了活得更好,而我居然是要到外国去看大门,实在是没出息。
然而,在我心里,我的这个梦想非常神圣。我觉得我并不输给那些写着要做科学家或者宇航员的同学。梦,是属于自己的,也是对于自己来说才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别人不会在意,也不会理解。
长大一些,我懂得了我是一个女孩子,懂得了有一种美丽是上天仅仅赋予女性的。我认识了那些包装漂亮、讲究的化妆品,我有了一个新的梦想,我爱上了口红。
我的姐姐比我大6岁,在我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侯,她已经到了恋爱的年龄。那时候商场卖一种现在看来非常简陋的口红,黑色的小圆管,里面是一支可以推进推出的暗红色唇膏。我喜欢那黑色的外壳,上面刻着两个金色的手写体的字:蝴蝶。姐姐把这支口红放在她的皮包里,随身带着。早晨她出发去上班的时候,会从皮包里取出来,对着镜子小心地在嘴唇上抹淡淡的一层,果然不一般,因为这一点点暗红色,她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姐姐的红唇从此成了我的梦想,我觉得口红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它可以让一个平凡的女孩子成为引人注目的美女。女人,不就是要引人注目吗?
我从来没有像认识了口红这种事物之后那样焦急地盼望长大,我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拥有属于我自己的口红,哪怕只有一支,哪怕只用一次。
我每天注视着姐姐把自己打扮得唇红齿白,每天期待着自己也有这样的一天。姐姐像明白我的心意似的,在我18岁生日的时候,她送给了我一支一模一样的口红,黑色的小圆管,上面刻着两个金色的字:蝴蝶。
我舍不得用,也没有机会用。但是我时常会把它拿出来把玩、抚摩,就像当年抚摩那本卢浮宫画册一样,我觉得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能让我和我爱的东西在一起,能让我的小小的梦想成真。
第一次用这支口红是在上大学之后,也是我唯一的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舞会。所有的女生都精心地打扮自己。我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面对镜子,像姐姐那样在嘴唇上涂一层薄薄的暗红色。当温软的唇膏触及我的双唇时,我觉得我的心都在发抖了,这就是我少女时代可怜的梦想,就是我期待长大的几乎全部理由。
那一晚其实没有人注意我,因为我不会跳舞,只能坐在一旁看着别人翩然旋转,但是我很满足。我轻抿嘴唇的时候可以感觉到与以往的不同,我知道我已经完成了一个变化,我的梦想为我的少女时代插上的翅膀已经开始带着我飞翔了。
那支口红还没有用完的时候,我就有了新的、比它更高级的品种。成年以后,更是有过数不清的口红。我从不化妆,但是也从来不能没有口红,没有口红,我会感到有些不自信,至少是觉得生活中缺少了什么。我用的口红有时候是很贵的名牌,它们都有非常美丽的包装,然而,那支姐姐送给我的、到现在才用完一半的口红始终躺在我的抽屉里,就像当年看过的卢浮宫画册始终保存在妈妈家的书柜里一样,我觉得它们是我的梦想上掉下来的羽毛,对于别人,可能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对于我,它们曾经是我的全部理想。
我把我自己曾经有过的梦想讲给我的领导听,我告诉他,其实,每一个人都曾经像他那个可爱的儿子一样有过对于自己分外重要的梦想,大人怎样看待这一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生活因这些梦想每天都存在着而变得滋味无穷。
我尊重和理解他们,因为我也是从那个阶段走到今天的,我也和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一样,读过琼瑶的小说,还在读的过程中流下过真诚的眼泪;我和他们一样,写下过朦朦胧胧、不知所以的日记,写下过不敢示人的文字,给一个也许从来不曾存在过或者仅仅是一个心中的影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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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果恋情自从开始主持有关情感的版面,我收到过不计其数的稿件,其中有很多来自年龄比我要小很多的高中生和大学生。他们的文字不同、写法各异,但是内容却都不约而同地集中在少年时代的恋情。
作为报纸的编辑,我曾经许多次被提醒,一定不能编发有关“早恋”的稿件,这些稿子几乎都被压在我的抽屉里。然而,抛开职业,仅仅作为才告别校园不足10年的我,真的从心底里尊重这些敢于把稿件寄来的作者,也真的理解那些被他们当作人生中一道美丽的风景来描述的、青果似的恋情。
我尊重和理解他们,因为我也是从那个阶段走到今天,我也和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一样,读过琼瑶的小说,还在读的过程中流下过真诚的眼泪;我和他们一样,写下过朦朦胧胧、不知所以的日记,写下过不敢示人的文字,给一个也许从来不曾存在过或者仅仅是一个心中的影像的人。我知道我和他们一样,从因为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情而对爱情充满了向往到终于要把这种突如其来的感情深藏在心中,并且自己欣赏着自己忍痛的顽强,在人造的悲剧美中完成一个少年必须要体验的放弃的悲伤。
我了解这样的感受,因为我不能忘记曾经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些少年恋情的故事。每当我读到陌生的作者写来的这样的稿件的时候,我都会不自觉地回到我自己的少年时代,置身于十七、八岁的阳光之中。握住别人的稿件,读那些陌生人的故事,我有的是感同身受的、怀旧的心情。
我18岁那一年,收到过一封信。那是怎样的一封令人晕眩的信啊。
早晨,把书包放进课桌里面的时候,我看见了它,一个白色的、用来装贺卡的信封,很厚,没有封口。
我没有立即打开信封,但是整个一个早晨,我的心都沉在一种难以形容的狂乱和兴奋之中。我隐约知道有一双眼睛在学校的某一个角落注意着我,那是一种能够把我穿透的洞悉的目光。我不敢看,因为我知道那里面可能会写着些什么,还因为在我发现这个信封躺在我的课桌里的同时,也在心里相信了此时此刻全世界都已经知道了我的秘密。
我故作平静地在课间操的时候溜进了体育老师放运动器材的小屋,背靠着一只跳箱,就着从极小的窗口穿进来的阳光,战战兢兢地打开信封,看到了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的信。我知道是他,一个个子很高、在理科班的男生,我熟悉他的字体,在我们一起在同一个班上高一的时候,我就已经熟悉了他的每一个字都向左边倾斜的字体,看过一遍,就再也没有忘记。
那封信其实非常平和,他讲了一个精卫填海的故事,他说:“假如你的心是一片汪洋的海,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去做那精卫?”他用很多笔墨来告诉我,他第一次注意我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趴在学校大厅的玻璃窗边上看着我从校门对面的小路上慢慢地走过来,杨花飘在我的脸上,我轻轻地拂掉。他在很远的地方就看见了我,他说他深信我也看见他了,而且他的影子在那个时候就反映在我的眼镜片上。
我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那天,在那个光线非常暗、飘着一种奇怪的发霉的气味的小屋,我的眼泪莫名其妙地打湿了这封言辞动人的信。我想,我在一个人的眼中是这样的美好,为什么另一个人却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为什么写这封信的人是这个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注意、也很清楚他一直在观察着我的人,而不是我心里珍藏的那颗“钻石”?
我把这封信一点、一点地撕碎了,当洁白的信纸变成片片白色的小蝴蝶的时候,我决定永远不去牵动这个秘密,就让我假装不知道是谁,就让我一直装聋作哑下去吧。
然而自从有了这样的一封信之后,我还是感觉到我自己有了变化,我不再像过去那样旁若无人和自信,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形像,特别是性别角色,我不知不觉地开始用一种所谓“淑女”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我心里很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就在我收到这样的一封信之后,学校里出了一件很轰动的事情,一个男同学和一个女同学在一起同住了几个晚上,被老师发觉了。
对于中学生来说,这实在是天大的事情。
这两个同学被老师分别关在不同的办公室里写“情况说明”,谁也不许跟对方通气,“各自检讨自己的错误”。他们被关起来写检查的时候,我们照样上课。我们读书的学校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的老校,整个学校的气氛中弥漫着令我们非常自豪的自由和民主的气息。但是,这两个同学的事情即使是在这样的一所学校中也是不能被姑息和容忍的。我们期待老师告诉我们学校的处理结果和这两个人的情况,而我们的老师对此只字不提。
同学之间悄悄地议论着他们,他们的身世和他们的恋情。
他们都生活在残缺不全的家庭里,都没有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他们当中女生的学习很好,男生的成绩很差。他们是因为相互同情走到一起的,因为双方都是没有家的孩子,他们彼此关心和爱惜对方。他们在同学中也曾经是孤单的,因为不愿意听到一起玩儿、一起读书的同伴在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又无奈又幸福地说“我要回家”了,他们选择了对方作为同伴,是因为他们当中的谁都不会说回家的话,他们都没有必须要回的家。
同学说,他们住在一起,大概是“有了关系”,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也没有人愿意说清楚。
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都在谈论这件事,其中也包括收到信的我和写信给我的他。我们两个人都知道,在我和他之间有一个秘密,然而谁也没有把它说破。我们只是议论别人,议论这两个据说是因为“相爱”而被隔离起来的同学。
那是一个下毛毛雨的日子,我逃掉了自习课,背着书包到学校东甬路上的大树下,我坐在绿色的长椅上。我终于等来了一张纸条:“自习课不要上,请到东甬路第二个长椅等我。”字体依然是向左倾斜的。
他走过来了,个子很高、脸色苍白。他没有打伞,只穿了一件米色的、学生们通常不太会穿的风衣。
“出去走走吧。”他说。
我顺从地跟着他,同时与他保持着三步的距离。
他带来了那两个人的消息:他们都在稿纸上写了相同的话,“全是我的错,是我主动的,与XX无关”。他们几乎在同一时间从办公室里冲进楼道,当着追出来的老师的面,说“你就都往我一个人身上推”。他们还是被老师拉进了各自写检讨的办公室,写的还是上面的那句话。
他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一直在看着我,我低着头走路,什么也不说。
“我觉得他们特别了不起。”他说,说话的时候伸出手拉我的胳膊。
我躲开了,我说:“我也是这么想。”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样做呢?”他停下来,我们就这样站在了我上学必须经过的居民区的一条小路边上。桃花已经落了,洒在潮湿的泥地上,雨开始大起来,我只有一把伞。
如果是我,我会像那个女孩子那样吗?我会吗?我不知道。但我想那不会是我的,因为我会从一开始就不让事情这样发展。我注定就是那种看别人做故事的人,故事的主人不会是我。我用了相同的话问他:“假如是你呢?”
“没有你,那个人就不会是我。”他果断地说,“就像没有了海,精卫衔着石头飞来飞去又有什么用?”
他指的是那封信,那封写着“假如你的心是一片汪洋的海,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去做那精卫?”的信。
雨越来越大,我从书包里掏出了伞。他很自然地拿过去,撑开,把我和他一起收进伞下。这样切近地站着,我有些恍惚,恍惚之中我觉得我必须对他讲真话,我必须告诉他,我一直用目光追逐的那个身影不是他,假如他注定是那精卫,我不是他俯瞰的那片海洋。我告诉他,我从听说了那两个同学的事情的时候,就认为他们是那么勇敢和纯洁,他们的关系是一种很特别的、老师们不能理解的关系,我理解。而且,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是我,我会怎么样,但是我的答案和他的一样,假如没有我注视的那个人,另一个人就永远不会是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隐隐地觉得有些莫名的疼痛,有点像小人鱼迈着艰难的步子、仿佛在尖刀上为王子起舞时的那种悲壮的奉献。
他站在伞下听完了我讲的、其实只是存在于我心里的一个没头没尾也永远不会有头有尾的故事。
他默默地送我到我家楼下,我坚持让他带走我的伞,他坚持拒绝了。我站在楼道的窗子边,看见他的风衣在雨雾中仍然能飘起来,显然,他走得非常快。
回到家里,我写了一封信给他,说我会记住这个雨天我们说的话,记住在收到他的信之后陡然增加的自信,我说他送给我的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我也用了一个白色的、用来装贺卡的信封。所不同的是,我选择了邮寄的方式。
我知道他收到了这封信,课间休息的时候,我曾亲眼看到那封信躺在传达室的桌子上。我们还会见面,在楼道里、在操场上,还是像以往那样点一点头。我增加了一个新的习惯,每天上学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会偷偷地往楼上大厅窗子那里看一眼,有时候,我能看到他在玻璃的另一侧看着我。而我喜欢看的那个人已经毕业了。
我们最终没有从老师那里获知有关那两个同学的处理结果,他们又回到各自的班里去上课了,因为还有不多的时间我们就要参加高考。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公然在操场上手拉手地边走边背诵课文,我在这个没有了偶像的学校里默默读书,默默地在心里认为他们真勇敢。
高考之后,我们永远离开了母校。
那年夏天,我收到过一张明信片,是精卫填海的图案。上面只有一句话:“别忘记下雨的日子里那段青果似的恋情,你的和我的。
可能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认为美好的东西带上世俗的气息,但是殊不知所有世界上的美丽原本就是无法逃脱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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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婚姻的门槛外宁宁是我从小一起读书的伙伴中长相最出众的女孩子。
我们还都是小女孩的时候,每次学校开家长会,同学们的家长有机会聚集在一起,说到谁的功课好,长大了可以去上大学,谁现在还是反应比较慢,好像“没有开窍”,惟独说到宁宁这个孩子,所有的家长众口一词,说她只要把能学会的学会就足够了,她不需要靠读书去换一个前程,她只要嫁给一个优秀的丈夫,就一辈子什么也不用愁了。
我总是听到有人这么说,因此,也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了女孩子长得漂亮原来是可以省却人生的许多吃苦受累的麻烦的。只有不好看的女孩子才必须要拼命学习,因为除了学习好之外,没有什么可以自豪的。
宁宁自己是不是这么想的,我不知道。但是,她的确是一个功课不好的女孩,老师说她不是因为笨,而是因为太早就知道自己好看,所以就“不务正业”了。我至今还记得我们那位长相也和我们这些孩子同样平庸的女老师,记得她怎样在课堂上充满嘲讽地说宁宁:“你哪儿还有心思学习呀?每天就想着今天穿什么衣服、什么鞋来上学,是不是?”宁宁站在课桌后面,低垂着头,眼泪掉在木头的桌面上。
很多次都是这样的,老师把宁宁说哭了,同学和老师一起得意。我是宁宁的朋友,我能明确地感觉到那种有些势力也有些嫉恨似的东西。我认为既然我们是朋友,在她难过的时候我就不应该离开她,这样的念头甚至都不应该产生。于是在无数个宁宁一个人暗自垂泪的时候,我守在她的身边。而那个时候,我也是一个相信只有学习好才会有出头之日的“好学生”。因为搬家,宁宁转学了。我们班没有了这个美丽而又“脑子慢”的女孩子,倒也没有什么损失。宁宁为了我对她一直不变的喜爱而在另一个学校里继续与我保持着联系。我们的联系一直到初中二年级。
环境的改变究竟有多大力量呢?宁宁和我所处的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都有了新的朋友,渐渐地,我们也不再联系了。偶尔和过去的同学聚会,提起曾经有过的老师和同学,记得宁宁这个人的同学已经很少了。太多的人和事让我们时时地兴奋和唏嘘,没有人提到当年还有一个频频被老师批评哭了的漂亮女孩,大家把因为这个女孩的眼泪带来的痛快和愉悦也一起忘记了。
与宁宁重逢是在我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在一家商场卖鞋的柜台前面碰上了。我们两个旁若无人地大笑着说起当年的小故事,宁宁说她一直记得我,因为我是惟—一个始终跟她在一起的人。
宁宁没有上大学,高中毕业之后就到了一家酒店工作,先是做服务员,逐渐熬成了部门主管,现在是公关部门的负责人。她的确是好看,比小的时候还要引人注目。
和所有的已经成年的女人相见时的场景一样,我们很快就问起了彼此的婚嫁。
美丽的女孩在这个问题上的麻烦似乎也比别人多,宁宁说她特别“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她遇到了两个追求她的人,一个是她的年轻同事,另一个是一个外国人,年龄比她大一些,在她工作的酒店包房。
“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如果从现实利益来看,当然是外国人好,他特别有钱,公司是他们家族的,他当然是继承人之一,跟他结婚,一辈子什么都有了。我的同事就劝我,一定要嫁给这个人,就算是有一天不行了,离婚都能得到一笔钱……”宁宁患得患失地说着,“但是这个人的缺点也特别明显,他已经40多岁了,离过一次婚,有三个孩子。别说别人,我妈那关就过不去,她怎么能让我跟这么一个人结婚呢?”
宁宁一点儿也不回避别人地说着这些话,我发现她比起我们失去联系的那个时候有了很多变化。我想念那个站在课桌后面无声地掉眼泪的怯懦的小女孩,她因为无助而非常引人同情。宁宁还在说她的困难:“我那个同事是个特别好的人,你能想像吗?我们俩一起吃饭,吃完了他能从兜里掏出专门给我带的牙签。我有时候觉得这一辈子都甭想找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可是他挺穷的,一个酒店工程部的工人能挣多少钱啊?他们家条件也不是特别好。”
我问她:“你比较喜欢的是哪一个呢?”
宁宁扑闪着睫毛浓密的大眼睛,犹犹豫豫地说:“怎么说呢?我其实是什么都想要。你说,怎么就没有一个又有钱、又年轻、又能带我出国的人给我碰上呢?要是那个小伙子能有那个老外的条件,我肯定跟他了。”
我眼前不断地出现当年那个因为好看而被视为另类的宁宁,那个娇小的形像使我有可能耐心地倾听面前这个时髦女子说她在钱与爱护之间的徘徊。
临走的时候,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宁宁说:“我还会给你打电话的,你是旁观者清嘛。”
回到家,我找出了宁宁在上初中以后给我写的一些信。那些看起来很幼稚的文字让我觉得非常温暖之余也有一些仿佛可以叫做失落的东西。
在我们交往的有限时间里,我好像从来没有夸过宁宁是多么好看,虽然我的确曾经被她的美丽深深地吸引。
按照老师排的座位,我是靠窗一排的第四个,宁宁和我隔着一排,她坐在第三个座位上。我上课走神的时候,就是在看宁宁,我能看见她的脸上细细的绒毛,能看见她在教室不太明亮的光线里轮廓非常清晰的侧影。甚至,我在作业本的背后悄悄地画过她的侧影,尖尖的小鼻子,厚嘟嘟的嘴唇。我曾经认真地帮助她补习功课,我们商量好了一定要考出好成绩,让老师再也没有机会在全班同学面前批评她……
有一个下雨天,老师把写作业慢、错误又多的人留在了学校,其中也有宁宁。先回家的我一路担心着她会不会被雨水淋湿。回到家里,我放下书包,第一件事就是找出家里剩余的一把雨伞。我趟着雨水走回学校,站在给孩子送伞的人群中。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站了不知多久,很多孩子都被家长领走了之后,宁宁才用手捂着头发跑出校门。我记得她发现举着伞的我时眼泪立即涌出来,而我在她的哭泣当中分外满足。那天,我们是并着肩打一把伞回家的……小时候的这些事情让我感到我几乎是曾经爱过她的,我把她的形像和我看过的外国小说中那些美丽的女主人公糅合在一起,让她成为她们的化身,让她们赋予她思想。所有这些我都没有告诉过她,就在我们亲如姐妹、彼此在纸上写下想念对方的话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告诉她,那时候,她,也是我心里的一个珍藏。
宁宁在我们重逢的第二天中午就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她只有中午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她依然在电话里跟我讨论她的两个追求者,她依然举棋不定,也依然希望这两个人能把优点集中起来形成一个完美的角色,那样,“宁宁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除此之外,她也会告诉我一些新的进展,比如老外带她去什么地方吃了饭,或者那个小伙子怎么痛苦地给她写信等等。我这里有些像一个有关爱情的情报站。而宁宁似乎也并不期待我说出什么对她有实际意义的话,只要把这些事情说出来给我知道就已经足够了。
这样的电话每天中午都会如期而至,每天的话也都差不多表达着相同的内容。我在听着电话中那个我熟悉的声音的同时也真切地看着那个我曾经熟悉的女孩子正在一步、一步远离我,我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我们的烦恼和快乐其实已经与对方没有任何关系了。
最后一次接到宁宁的电话仍然是在中午,她告诉我那个老外已经给了她最后的机会,如果她愿意,可以到她的公司工作,他们一起去澳门,如果她拒绝,老外会一个人离开中国,也许不再回来了。她仍然拿不定主意。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她的朋友是一个美丽的女演员,她不顾一切地选择了一个清贫的军人,而放弃了下苦工夫追求她的一个有钱人,她随着军人变换着生活的地点,每天为了柴米油盐和丈夫的升迁操心。闲暇的时候,她坐在窗户边上,每当这种时候她就非常怀念那个曾经追求她的有钱人。宁宁说她的朋友在信中劝她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爱情而失去过富足生活的机会,她说:“一个人完全可以在漂亮的别墅里感伤地追忆自己失去的初恋,但是,如果你是坐在破平房里后悔当初的幼稚,那么你的一生就全完了。”
我不知道宁宁是在告诫我还是在说服她自己,但是,我知道她也许就在这个时候已经决定了什么,我说什么话或者默不作声对于她来说都是同样无足轻重。
我相信世间的一切都是有定数的,人和人也是一样。宁宁打电话的当天,我接到通知,调离原来的部门,到一个业务处工作,走的时候,我跟同事交代,不用给我转电话到新办公室来,如果是我的朋友,我自然会通知他们。
此后,我与宁宁没有联系。
不久,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再次议论起那些没有到场的人,这一次没有人忘记宁宁,大家还是众口一词地说女孩子长相出众的种种好处,有人举出宁宁的例子,说她就是因为这个出了国、“一步登天”的。
我没有觉得宁宁有什么错,只是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可能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认为美好的东西带上世俗的气息,但是殊不知所有世界上的美丽原本就是无法逃脱这些的。
这样想着,我就变得非常平静,非常平静地跟大家喝了一杯酒,说“为宁宁的幸福干杯”。
我觉得无论从性格上还是从体格上,鸭子都应该算是勇敢的人,而对于一个勇敢的人来说,生命的多与无多都是一件非常尊严的事情。我宁愿用喝彩的方式来表示对这种尊严的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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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认识的唐老鸭其实,我应该早就认识唐师曾,他曾经是我的老师兼哥们儿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北京人称之为“发小儿”。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对各种规矩和规范深恶痛绝的人,而我的老师以令我在他们的苦口婆心之中就范为己任,所以千方百计不准我认识这个当时就被叫做“鸭子”的人。多年以后我得知真相,说是怕在鸭子的鼓励下,我这只总是热衷于跳跃篱笆的“黑羊”走得更远。所以,虽然一直在见面的问题上受阻,但在我心里,早已把他引为同道。
真正和鸭子接上头,是在1998年9月27日。当时《北京青年报》在劳动人民文化宫搞发行宣传,他和我都在当日下午进行的签名售书活动中作为被邀请的作者。那天很热,他戴一顶四面通风的黑色小帽儿,穿说不上来有什么款式,只是一看便知非常凉快的大背心,因为好歹都是写过书的人、是作者,所以我们各自坐在分给自己的那只太阳伞下,拿着各自的笔,不敢有半点懈怠。我没有看清楚鸭子穿的是什么裤子,后来问他,他说他自己也忘了,因为所有的裤子都是一种,都是有好多兜儿、特能装东西那种,颜色也和我后来经常跟他一起“工作”时看到的那些差不多,界于米色和灰色之间,脏了也不容易看出来,北京人称之为“自来旧”。
签名售书的时候我们是挨着的,时不时有一句半句的对话,都是什么,已经记不住了。曾经一起回忆过当时都说了什么,两个人都困惑,怎么自己说过的话就全都忘了呢?我为此感到沮丧,说“一次历史性的会晤居然什么痕迹都没留下”,鸭子很懂事地安慰我说:“算了,反正不会是有意思的话,要不,咱们不会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于是释然。
但是有一件事是鸭子非常得意的。那天跟鸭子比起来,我的读者显得非常非常少。因为《我从战场归来》和《我钻进了金字塔》这两本书以及充满了英雄色彩的传奇经历,鸭子颇似偶像一般地接受着大群年轻读者的拥戴,表情尽管谦恭但仍不免面露得意之色。后来鸭子自己说,他的得意只有特别了解他的人才会一眼识破,我想,我其实在多年以前就已经了解了这些,原因非常简单,在这一点上,我们一样。当日坐在那里看鸭子挥舞着他的派克笔给人签名,还不时口中念念有词道:“您说的这几个字我不会写……”心里不免会有几分酸溜溜的,于是纠集几个同来的朋友一起逃走去吃烤肉。这一走可坏了,一个29寸的大电视居然就被鸭子轻轻易易地以最撞大运的抽奖方式得了去。鸭子越发得意地说:“交了狗屎运了!”
此后心里常常会想起这个别人也说、他自己也写的曾经出生入死的人,但也就是想想而已。因为鸭子,我想我大概真的过了那个真英雄、假英雄瞎崇拜一气的年龄了,欣慰之余也有些黯然。直觉上认为鸭子和他所做的事情之间有一种类似于爱情似的东西,说不太清楚,但是,看见一个男人为了这种别人说不明白的东西而艰辛地活着,本能地就会有些心疼,当然,不可能把这些话告诉鸭子。更多的时候,是腆着一张脸为他的文字、图片甚至一句玩笑话喝彩,不管别人是不是认为这个女人可能有恭维人的癖好。
曾经有过一个宁静的晚上,鸭子、我和我少年时代的一位老师在我家,我们每个人都抢着讲自己喜欢的音乐。鸭子忽然说,他会唱一首歌,而且,长这么大他只会也只唱这么一首歌。说着他就唱起来:“他知道被你们看上就只有英勇地牺牲/这个问题他早已想通/他知道不就是为了你们的光荣去斗争/为了你们的幸福就把腿儿蹬/把属于我的就全部都拿去/这条命我不想再节省/千万别把我当人/这人生就是风前的一盏灯……”
鸭子唱歌的时候我是坐在地上的,需要抬起头来才能看见他的脸。我很想知道鸭子是什么样的一种表情,但是,看到我的老师逐渐严肃又逐渐带上一种戚戚然的面容,我无论如何不敢看鸭子。鸭子说,他在中东的时候,每到有采访的时候,开着他的大吉普,车里放的就是这首歌:“我有一盒磁带,全是这个歌,别的我什么也不听。”
从鸭子的书里、从相识的人们嘴里,都知道鸭子的身体不好。甚至,当我第一次听说“再生障碍性贫血”这种病就发生在鸭子身上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心碎的感觉,此后,我因为不敢看他为了说话太多而出汗就自己在他面前拼命说话,我们一起工作的时候,即使是很近的路我也强烈要求打车,让鸭子坐在车上尽情嘲笑我的奢侈……我几乎从来不问他的病情。我觉得无论从性格上还是从体格上,鸭子都应该算是勇敢的人,而对于一个勇敢的人来说,生命的多与无多都是一件非常尊严的事情。我宁愿用喝彩的方式来表示对这种尊严的肃然起敬。
也正是因为我的这种执著的叫好,终于让鸭子感动着成为了我在《北京青年报》主持的“人在旅途”版的作者,因为他的一篇长达1万多字、把以色列外交部长沙龙作为主角的稿子《农民沙龙》,我们的合作正式开始了。我对鸭子有承诺,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轻易删改他的稿子。我说:“鸭子你放心,我也是写字的人,知道每个人都有让那些字谁跟谁挨在一起的理由,也知道被人把自己写的字重新码过不是开心的事情,所以我轻易不给人修理稿子,我会在你写之前使劲跟你说我对这个选题的感觉,但是你真写了,我就要全力以赴保证你的东西原汁原味……”鸭子认真地听,面无表情。过了一会儿,他说:“好,你真好。”
编发《农民沙龙》那天,鸭子在珠海看航展。稿子实在太长了,我的版面挤到最紧也就能装下4500字,还要委屈鸭子提供的很好的图片。排版之前我把鸭子的稿子抱在怀里,跟主管我的主任说:“我实在不会删他的稿子,就像吃炒人心一样,怎么吃怎么疼……”我说我无能,这么好的稿子让我一改就化神奇为腐朽了;我还说我贪心,这么好的稿子鸭子看得起我给了我独家首发……我的赖皮赖脸换来的是对开的两个大版面,鸭子的文字加了小标题,鸭子和沙龙这两个大白胖子的照片也舒舒服服地安置在显著位置。珠海归来的鸭子兴高采烈地展示他的新照片、炫耀他的新经历之余,从我这里得到有他的文章的报纸若干,他还是给我他的最高级的称赞:“好,你真好。”我在太阳底下眯着眼睛似笑非笑,我没说那天我到了夜里11点多还在等着总编审稿,因为“事关国际关系”,而把握这些从来不是我们的强项。当然更不能告诉他,他的稿子发表之后就有人说“安顿疯了,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其实,鸭子看到报纸用了那么大的版面登出他的文字和图片的时候就非常善解人意地问我:“这样做,不容易吧?”听见鸭子如此温和地询问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但是他的温和同时也刺激了我的外强中干式的勇敢,我说我没有遇到困难,因为报纸是人办的,应该服从人的需要,好的编辑是以给读者提供最好的阅读内容为己任的……鸭子当时坐在别人的办公室里,冬季的阳光穿过清洁的玻璃窗直扑在他的身上。他的面容极其安详,目光也有些遥不可及,他用一种令人有些莫名难过的轻柔声音说:“安顿,你说为什么咱们总是想得一样呢?”那时候我就在心里想,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一定还是会这样做的,因为对方是鸭子,是用他的全部生命和全部生命体验来写作的人,所以我注定别无选择。
和鸭子的友谊就在这样的气候下与日俱增。我像黄世仁一样经常打电话逼问鸭子:“该给我写什么了?”电话中的鸭子从来都是兴奋的,把他能想得起来的人—一报来,我们一个、一个地“研究”过去,竟然能罗列出足够发上个一年半载的选题。鸭子奇怪,说:“为什么我一跟你说话,这些好玩儿的人和事就全冒出来了呢?”继而就是后悔,“完了,我这下就得没完没了地给你干活儿了。”
曾经见过有人写鸭子,说他极其勤奋,我心里也知道,像《农民沙龙》那样的稿子绝对是厚积而薄发的,但是,为了让鸭子不懈怠地给我工作,我必须要不断地批评他懒,而且不时给他举一些周围勤奋的人的例子。鸭子也总是在我面前表现他的懒。写完有关庄则栋先生夫妇的稿子《大猫小猫》之后,他开车来我家,一进门就长叹一声:“写死我了。”我不动声色地对他嘘寒问暖一番,鸭子很是受用。过后,拣一个他眉目舒展的时候,我说:“鸭子,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共才1800字都不到……”刚刚抱怨也刚刚被哄过的鸭子点头称是。
给鸭子当编辑从来要软硬兼施。有时候我会好言相劝,说:“写吧,喜欢你的人特别多。都有读者打电话问你的身体情况了……”鸭子听了就得意,说“这些人好,真好”。有时候我就会以断交相威胁,说:“别以为你不写,我的版就不开张,你搞清楚,咱们是谁离不开谁!”鸭子也生气,撅着嘴,说:“你别这么说我……”鸭子撅嘴的时候,我也会有点儿心疼他,这么单纯的男人,又会操练文字,实在是物以稀为贵。
鸭子问过我,他身上什么“最吸引人”,他强调,这个“人”是指女性。我说我不知道别的女性怎么看,我反正最欣赏他的眼睛和嘴。鸭子开心地享用着我的恭维,但这一次我告诉他,不是因为这两个“零件”长得好,而是因为它们的结构与众不同。真正的鸭子和其它动物不一样,别的动物看人是因为它们的眼睛看到的是什么都比自己大,所以第一反应通常是恐惧,而鸭子正相反,看什么都比自己小,所以总是勇往直前。我说:“不是鸭子比别人勇敢,而是他眼睛有毛病。”至于鸭子嘴,之所以怎么整治都不烂,是因为材料特殊,耐得高温也忍得高压,全身都零落成泥,至少还有铲子一般的大嘴一张。
鸭子听了这些我称之为科学的东西之后,做恍然大悟状:“我知道我为什么胆子大而且嘴快了……”从此鸭子以此为荣,到处夸耀:“安顿说了,我的结构跟别人不一样……”
鸭子的铲子嘴也铲过我。他从成都回到北京之后,迟迟不与我联系,我打电话到他家。我问:“鸭子,你回来啦?”鸭子大声说:“没,还在成都。”我喝问一声:“这可是你家里电话!”鸭子立即沮丧:“我还以为是手机。”我想一定是我一贯催稿太紧,逼得鸭子胡说八道了,他一定用他的“鸭铲”拄地,一副生死随我去的样子。我说:“我不催稿子,放你两个星期假。”他的声调立即轻松起来,好玩儿的人和事于是再次源源不断。说到最后,鸭子自己说:“我明天就给你写。”
因为鸭子,我的版面不断地被读者夸奖,我不敢有一点儿贪污,把所有的好话全部转告鸭子,作为对他的奖赏和鼓励,把我在他面前想说而没有说的好话也一起算在读者头上送给他,鸭子能分辨其中什么话是我说的,他不拆穿我,因为我是女人,鸭子知道女人有时候会有点儿不好意思。他说:“我不忍心看你那样儿。”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在心里庆幸,天真的待我不薄,让我有一个这样的作者,让我有机会如此靠近原本是大家的鸭子。
附录:
写完鸭子之后,我实在按捺不住,马上拨通他家的电话,我想第一时间让他知道我都写了些什么,想让他知道我是怎样在纸上说他的好话的。但是,非常遗憾,听到的只是鸭子煞有介事、中英文对照的电话录音,“音响后留言或传真”,非常简短,属于他的风格。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我开始呼他。留言逐步升级。先是“请回电话”,然后是“有急事,速回电话”、“有好事,不回电话你会后悔”,最后变成了“你到底在哪里,呼你不回,手机不开,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放下电话的时候,我的呼机响了,是鸭子,留的是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过去,鸭子的声音还气喘吁吁:“我刚进门,来看我妈,她想我……”我说要给他念功劳簿,他立即高兴:“好,你等我关上门、坐好了……”
我于是开始“有感情”地念起来。起初,鸭子还乱叫、乱笑,很快,他就无声无息地听起来。我停顿的间歇,隐隐可以听到他的喘气声。
我像卖关子一样念完了之后,停了大约10秒钟,才说:“完了。”鸭子长出了一口气。我等着听“好,真好”,可是他没说,他说:“谁也想不到你能写这样的文章,看你的那些书没法了解你……你发在你的版上吧……你愿意吗?”
我一直没有决心把写鸭子的文字发表在我自己主持的版面上,虽然,如果单纯从一个编辑的角度来看文章,而忽略作者和被写的人的身份,那么这无疑应该算成功的作品。但是,隐隐约约之中也觉得会让一些人产生各式各样的想法,或者多少有些不舒服。
我把文章拿给我的丈夫看,他大声叫好,说我写了一个“呼之欲出的活鸭子”。
大年初三是我上班的日子,我终于决定给鸭子一个奖赏,因为他是1998年我的版面上最勤奋的作者。我给他家的电话留言,让他第二天千万不要忘记给自己多买几份报纸。
春节之后,鸭子给我打电话,第一句话就说:“我周围的一些人说最近有一篇特别酸的文章,就是指你写我的……”我马上告诉鸭子,我周围的一些人也在说,从这文章当中好像能看出点儿什么,甚至我的同事都在好心地告诉我,我发表这样的文章在自己的版面上是“玩儿过了”。我这么说了之后,鸭子马上就安慰我:“没事儿,我觉得好。”我说真是很奇怪,为什么有些人就是不懂事呢?鸭子笑说:“心丑的人才看什么都丑。”
跟鸭子通完电话,我问丈夫:“你觉得我和鸭子的关系是什么样子的?”他一边对着窗户打领带一边说:“好像是两个没有性别的哥们儿。”
人从来就是不容易接受现实的,所以才有了很多人与命运之间的斗争,每一个机会和遭遇其实也是一场挑战,证明自己的能力还在其次,让自己变得平静和勇敢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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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着拍电影的人我是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的机缘而成为重庆电视台《龙门阵》节目的客座主持人的。
提前两天到重庆,是为了等着为《一个都不能少》作宣传的张艺谋。然而就在我们“严阵以待”地策划在有限的时间里该如何发问的时候,电视台的台长说,要临时加一期节目,是关于母亲节的。
我所知道的媒体就是这样的,每逢有什么节日,这个节日就有可能成为一个由头,就有可能从这个由头生出一些选题,每年的节日都会如期出现,围绕这个节日的节目也层出不穷。但台长坚持说,这是一部与众不同的电视记录故事片,名为《为了母亲的微笑》,编导是残疾人,名叫张鲁。
我回北京的日期是几天以前就已经确定的,一件事接着一件事,无法更改。台长以为我是不愿意做这种有应景之嫌的节目,很认真地告诉我:“你不会对这个编导和这部片子失望的。”
那天我和《龙门阵》节目的几个主创人员坐在重庆电视台的会议室里一边窃窃私语一边等待看这部电视片中的一集。我发现几乎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说出有关编导的一些情况,比如他曾经三次获得电视剧飞天奖的一等奖,他曾经是四川省级劳动模范,比如他曾经扶助过上万名失学儿童重返学堂,比如他现在只是单身生活,日常起居有着常人不能想像的困难等等。说话间,原本只打开了半扇的门被全部打开了。我首先看到的是轮椅和轮椅上穿白色长裤的双腿,看上去结实、健壮的身躯。长相是标准的浓眉大眼,面容非常宁静,神态安然。他用微笑和每个人打招呼,样子有些腼腆,或者是谦和。
我们隔着圆桌彼此问候,他说:“我昨天才知道你来,真是不好意思,要让你为难。”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对于初次与电视台合作做节月主持人的我来说,匆忙地赶一期毫无准备的节目,我心里没有把握,因此也不太情愿。
寒暄过后,我们开始看他执导的片子。
这是用记实手法表现的一个家庭命运的故事:
土家族的田维春夫妇生活在乌江上游的黔江县,他们有两子两女。原本这是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庭,父母勤劳,儿女孝顺。田家妈妈年轻时和所有土家姑娘一样,梳的头发有各式各样好听的名字,盘龙柱、狮子滚绣球……田妈妈会唱酉州的山歌,会跳土家舞蹈。家门前是终年流淌的细沙河,男人们从山上背来砍伐的树木,建成全木结构的小楼,娶妻生子,或者把木材运到山外边卖掉,换一些盐巴钱、纸烟钱。细沙河边的日子其乐也融融。
但是,自从13年前田家的在山坡上的土地滑坡之后,田妈妈夫妇的日子就笼罩了愁云惨雾。两个儿子因为山体滑坡、河水暴涨被冲走了,尸骨无存。
自此,田家老两口开始在细沙河边的青山间改土造田。他们年年植树,13年间,植树上千株,打下的粮食早已吃不完,而他们的“工作”还在继续。田妈妈说,她怕后面的娃娃们会再遭遇到山体滑坡,被冲下细沙河去,年年中秋节送月饼哭后人时,连个坟都找不到。
为防大垮山,田家两老至今挖山不止、改土不止、植树不止。
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我一直在断断续续地回想曾经在几年以前看过的一部英国人拍的记录片,表现的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家庭在三年之中的悲欢离合,三年的时间,一个普通的家庭失去了父亲,嫁出了两个女儿,儿子卖掉了新婚的一切为母亲治病,最小的儿子在妈妈的病床前长跪不起为了能获准到开放的广东挣一些盖房子的钱,大女儿几次回娘家,又几次含泪离开,她不忍心告诉母亲,自从她嫁进婆家之后,与丈夫就没有圆过房,因为那丈夫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能力……
我一直想着这部记录片,因为,从张鲁的片子中,我又一次感觉到了那种由真实构成的原生态的内容。我觉得我离他很近,就像我在几年的采访中最终确定了以当事人的口述来表现现代人的情感状态一样,我们在记录生活和还原真实的手法上有异曲同工之处。
假如不是因为归期已定,我想我会留下来,不管我会不会去主持一场有关母爱的对话,仅为了接触这个人,我也是愿意的。
看过片子之后我们一起吃晚饭,张鲁是被人抱上车又抱下来放进轮椅、一直推进酒店的餐厅。我心里有些不舒服,看着这样一张很是生动的脸和假如能够站起来一定非常魁梧、健康的身躯,我想命运有时候真的是不讲道理的。
张鲁坐在我的身边,我问的是一些很“像记者”问的问题。他—一做答。他说这样的片子一共是四部,连起来是一个有关母亲的系列,拍摄的时间大约一年半还要多。他就一直像刚才进酒店的时候一样,被人抱进抱出。他们拍摄的这些家庭基本上都是在重庆市最穷困的山区,生活条件极其艰苦,轮椅就是他的办公室和宿舍,潮湿使他生了褥疮。
他讲得非常平淡,语气不紧不慢。好像所有这些事情对于他来说就像每天的日子一样自然和正常。他一边讲一边在告诉我,哪一道菜是重庆的特色,并且费力地把菜夹到我的盘子里。一道肉菜上来的时候,张鲁的筷子停住在半空中,马上,他把筷子放下了。他说:“我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拍这套记录故事片吧。”
于是,我又听到了一个故事:
菜市场出了一件事,一个女人偷了一块肉,她手法笨拙,马上就被肉贩子发现了。这个女人抱着这一大块肉,埋头逃窜,没跑出几步,她便被抓获,而且是人赃俱获。问她,很快就坦白了,她说:“儿子要高考了,今天早晨,他突然跟我说,想吃肉。”
肉贩子舍下了那块肉,周围的人凑了些钱,人们连这个女人的名字也没有问就放她走了,还叮嘱她:“快回家。”
叮嘱是好心的也是多余的,这个女人用抢肉后逃跑的速度和姿势一路哭着跑回家。她要回家炖肉给准备高考的儿子吃。
讲完故事的张鲁小声但是一字一顿地说:“这样的故事,你让我这个当编导的人怎么去重现?这样的故事最好在哪里都不要重演。”
那顿晚饭我和他都没有吃好,因为我们一直在低声地谈话。付帐的时候,有了一些小的争执,张鲁说:“安顿是客人,我要请请她。”我旁边的专题部主任却坚持要这边来付,像是要拉同盟军一样对我说:“张鲁的钱都花在片子上了。”
告别张鲁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决定,一定要为母亲节的特别节目做主持人,这时的原因已经不仅仅是归期或者有没有时间返回重庆的问题,我担心,我没有能力去把握这样的题材,而且也担心在面对被请进演播室的母亲和她的故事的时候,会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与张鲁相约,在做完张艺谋的访谈之后与他联系。
然而在准备采访张艺谋的节目的过程中,我总是会不断地想到张鲁,想到他在四年前拍摄的一部长达53集的电视记录片《跨世纪的希望》,因为这样的一部片子,在距离重庆80公里的江津,有了第一所由电视台捐资建立的希望小学,此后,又有15所希望小学先后建立起来,把上万名因为贫困而无力读书的孩子送进了学堂。
张鲁说过,他相信人的力量,也相信人的善良,因为一部记录片可以救助那么多孩子,那么现在,我们也应该有能力救助那些在贫困中依旧舔犊情深的母亲。
我在离开重庆的前一天傍晚时分来到张鲁在市区的家。黑黑的楼道里非常安静。
张鲁就坐在客厅里的一台电脑前面。这是一间很简陋的客厅,只有电脑、传真机和一台电视,外加几把椅子。他靠窗坐着,第一句话就是问我,张艺谋的访谈做得如何。他说:“我昨天一直在为你担心,我怕你会有思想负担。你是搞文字的记者,第一次出像,容易紧张。我就想跟你说,其实没有什么,做主持人对于你自己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做的好,就证明了你的能力,做的不好,也没有关系。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做了,就足够了。”
我说我想要一份他的个人资料,他很快地打印了一份。很短,没有以往很多人写的那样,充满了踌躇满志。只是简单罗列了他出生于1952年,曾经是插队知青,西南师大学中文出身,接下来就是从1985年起都做过什么。我在他的获奖作品中发现了我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非常喜爱的电视剧《希波克拉底誓言》,而且,我在大学期间第一次听到艾芜这个名字就是因为一部名为《南行记》的电视剧,而在我面前笑眯眯的这个坐轮椅的人就是它的作者。
又到了吃饭的时间,大家说要为我送行,所以选择到一家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可以看到重庆市的夜景。
张鲁的表弟一直是一言不发的,直到这个时候才从里间屋子走出来,站在张鲁身后。但是人手还是不够,或者就是张鲁不忍心让自己的同事们又抱自己下楼又抬轮椅。表弟站到窗户边上,对着窗外用重庆话叫了一声:“棒棒儿!”
张鲁对我解释,“棒棒儿”是重庆的一大景观,也是很多到城里来打工的农民最主要的就业方式,他们通常在手中有一只像扁担样的竹棒,可以用来抬东西和挑重物。每天,他要出门的时侯,表弟总是这样在窗户边上叫一声“棒棒儿”,上来两个人,一人两块钱,抱他下楼。
两个“棒棒儿”像抬一个小孩子一样把张鲁一直抱进等在楼下的车里。表弟给了两个人五块钱。我抢在他们下楼之前拍了几张照片,当他们走出楼道的时候,我本能地转过身去。我不想看见这样一个原本身心健康的人现在的这个样子,我不适应。
依然是我和张鲁挨着坐。他把最好的菜首先转到我面前,说“知道你这几天都吃不好、睡不好”。
我一直想问张鲁关于他的婚姻,但是一直没有敢开口。随着我们越来越熟悉,我想应该是时候了。
我试探着问:“你有小孩儿吗?”
张鲁眯起眼睛,微笑着看我,我想他已经知道了我的意思。他慢慢讲起来:“我是属龙的,十多年前的有一天早晨,我到外面跑步,那个地方叫小龙坎,我被车从后面撞倒了。在医院里醒过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小说里写的那些睁开眼睛看到的都是穿白大褂的人那种感觉是真的。医生说是截瘫。当时医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撞我的那个司机说,他这一辈子完了。他说他的一辈子完了。我有很长时间都不说话,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我爱人是医生,她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出国留学,我还在病床上的时候她就接到了国外的录取通知书,但是她悄悄地撕碎了。后来,她又一次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我就劝她去了……”
有人在劝酒,张鲁举起酒杯,我们的话被打断了。接下来,他看着我,仿佛在问我还想知道什么,我把话题转移开了。
他给我讲了一件事,是真的,就发生在他拍《巴桑和他的姐妹们》的时候,在西藏,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大家都以为今生不会再到这里来了,冷和饿和环境的凶险,每个人都有些心有余悸。大家决定再这里拍一张照片留作纪念。排好队、看镜头,但是摄影师像定住了一样看着大家,迟迟不按下快门。埋怨声起的时候,摄影师让大家回头,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一个穿T恤和短裤、骑着自行车的金发小伙子正从他们身后经过。
张鲁说他自从成了残疾人之后,调整自己的心态也花了很长时间。他说,人从来就是不容易接受现实的,所以才有了很多人与命运之间的斗争,每一个机会和遭遇其实也是一场挑战。证明自己的能力还在其次,让自己变得平静和勇敢起来才是最重要的。他举了两个例子,他自己九死一生地到最贫穷的地方去拍片子,我用工作之外全部的休息时间来做电视节目的主持人。
我们是在重庆著名的“好吃街”上分手的,他嘱咐我说:“你早些休息,而且,你得让这些忙了好几天的同事回家。”
回到北京以后,我认真地研究带回来的张鲁的片子,看完第一部的时候,我决定在四天之后回到重庆,做完母亲节的节目。
我总是能感受到这样精彩的两个人的智慧,仿佛在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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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光剑影做记者这一行,令人羡慕的是有机会接触各色人等。一个人在芸芸众生之中穿行,并且每每有几分文字或者感觉上的收益,看上去纷繁、热闹,好似人间不散的宴席。但是,对于我这样的个中人,事情就远没有隔岸看来的那么美妙。一个事件中往往会牵扯很多人,而发稿在即,于是对每个人通常都是点到为止;一个人也许非常吸引自己,但报纸可不是为自家开的,不具备带有公众色彩的人物一般情况下难在采访之列,个人的好恶不能决定让谁在版面上“露一小脸”。所以,做记者更多的时候写的是没有生命力的文字,一般的所谓新闻稿件存活的时间不超过一个上午。而这样的稿件每天都在被大批量地生产和丢弃着。适应的日子久了,仿佛自己也没有了最初的理想,比如追求什么能保留下来。
检视这些年做记者的经历,浮光掠影的人和事已经淡漠,真正留存下来的只有一些每每想起来都会为之感动的故事和心生牵挂的朋友。
李玉祥和冷冰川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他们都与我闻名都不由敬仰的三联书店有着不解之缘。他们都有独特的认识和表现世界的方式和属于自己的“武器”,李玉祥的“武器”是他背在肩上、随时准备对准什么的相机;冷冰川的“武器”是他紧紧握在手中、需得倾尽心力灌注全情的刻刀。
李玉祥和冷冰川也是极要好的朋友,在他们表现形式不同却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作品中,我总是能感受到这样精彩的两个人的智慧,仿佛在刀光剑影中闪烁、跳跃,那些爆发之后的碎屑,我怀着由理解和钦佩而生的爱惜,一一珍藏。
李玉祥:为“老房子”挽歌般的定格
在认识李玉祥之前,首先看到的是他拍摄的北京仅存的过街楼的照片,拿着照片的朋友说李玉祥是在听说了即将拆除它们的时候赶到现场抢拍,才得以使那些堪称残垣断壁的旧时代的遗物留下最后的影像。然而,也正是因为李玉祥的快速反应,社会各界才开始关注这些还多少可以使人了解旧京风物的准古迹,并且最终得以保存下来。朋友说,这是一个对“老房子”怀有特殊感情的摄影家,他的代表作就叫做《老房子》。
第一次见到《老房子》这套书,是在北京三联书店,也就是后来因为李玉祥在那里工作我常常造访的地方。一套书平平地一字排开,自有一种桃李不言般的温厚和朴拙。想像中那个背着摄影器材给这一切挽歌般的历史陈迹定格的摄影家,也应该是一个凝思多于表达、内心极为丰富以至于必须用沉默代替诉说的男人。而且,他应该黑并且瘦。
我决定要采访这个人,于是通过爱他的照片的朋友知道了他的联系方式。
第一次见到李玉祥,是在北京方庄他的宿舍。他的样子和我想像的略有不同,黑,是因为风餐露宿;魁梧、结实,他说得益于多年的奔波,“也可以叫做跋山涉水吧”。
在李玉祥的书堆里,我们各自落座。他的这个极小的“家”更像是一位旅人客居的驿站,大大小小的背囊尚没有打开亦或正要出发。唯一令人惊羡的是整整一个书架上排得满满的唱片,他说这不是他收集的全部,连三分之一都不到。我们的话题就从他钟爱的古典音乐切入,谈的是他同样终爱也同样古典的“老房子”。
其实,“老房子”的创意来自于李玉祥和其他几位年轻摄影家合作的一本名为《江南水乡》的摄影作品集。1991年,江苏美术出版社的朱成梁先生在策划这部以汉族民居为题材的图片集时,想到的第一人选就是李玉祥,而那时的李玉祥从武汉大学新闻系的摄影专业毕业的时间还不太长,而且作品的题材和风格也还不像现在这么固定。李玉祥偏爱纪实摄影:“我曾经尝试过各式各样的表现手法,比如超现实主义之类的,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发现真正最能打动我的还是那些纪实的作品,那些没有炫目的光芒但是让你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和内涵的好东西。它们是那些所谓‘艺术摄影’无法取代的。”朱成梁先生恰恰是看重他的这样一种认识,而在与另外一些摄影家相比,李玉祥先生的中国画功底是他得天独厚的长处。的确,在他的沉静温和中自有一种在这个国家的文化浸润之下挥之不去的古雅韵味,很像他拍下的那些历经了沧桑变幻和岁月磨蚀的深宅大院,旧是旧了一点,但是不经意之处的几笔雕琢,明明白白地告诉你,那里面的精神底蕴是多么生动而精致。
三联书店的咖啡厅极有特色,一侧状如故宫的红墙,另一侧则状如银色的太空舱。李玉祥的“老房子”就挂在红墙上。我们一路走过去、看过去,我说:“李玉祥啊,这里就是你走过的足迹。我这么快就走完了。”他笑,很是怡然。我们都知道实际上他从1991年到1996年底拍摄9集《老房子》所走过的地方,是真正意义上的千山万水。细细数来,安徽、山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广西、云南……一共16个省市,而每一个地方他都去过不止一次。李玉祥熟悉那些小村、小镇的各式各样的牛车、驴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及乌蓬船等等,那些讲着各种不同的方言的“老住户”们,用这些交通工具,送他抵达旧房子、旧宅院、旧牌楼的门外。
“我从没想过,有一辆专用的车、有一个专业的摄制组,尽管我从心里觉得这是一件值得付出代价去做的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我想,我做的是一种拍摄‘遗像’的工作,为那些曾经是历史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终将消失的一切留下最后的印迹。说是文化抢救或者说在这份工作的过程中有一种使命感,都不算夸张。”所以,《老房子》中不仅仅有“老房子”,还有地图,还有研究区域文化的专家所写的关于“老房子”的历史以及使“老房子”最终成为一个民族的特殊景观的文化渊源。所以,李玉祥告诉只是从他的作品中认识这一切的我:“老房子所包含的内容远远多于这三个字本身。”所以,这个脸上都印着风霜的摄影家不肯多说他为了这一份“工作”所付出的一切,比如辞掉公职只靠微薄的稿费生活,比如拍摄过程中每天八块钱的补贴经常使他捉襟见肘,比如常年在外无以成家……所以我们想到了一句用得很多但确是真言的话:人会因为一种巨大的爱而忽略艰难。
1996年底,李玉祥结束了长达六年的自由摄影家生涯,而且离开了在南京的家,到北京三联书店做了一名编辑。而我一直以为,像他这样在不断的行走中做自己爱做的事的艺术家,原本是不必有一份固定的职业的。但是他说不,他说其实这与他一贯的拍摄工作在本质上一脉相承,因为这家令无数文化人及准文化人心向往之的出版社在策划出版一本《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他从硕大的旧皮包里捧出最新出版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还有他和他的朋友们一遍又一遍切磋和修正的不知是第几稿的制作方案。“地理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自然地理之外更大的空间在于人文地理……”于是我明白了在李玉祥的“国家地理”的概念中,包含着他的“老房子”,包含着他不断提及的“区域文化”,包含着他说过的使命感和更大的使命感。这样的一本刊物和它所记录、提供的内容,将是另外一种方式的、对历史和文明的保存。
也许,在李玉祥,有太多的事要做,在“老房子”中穿行的岁月太过悠长,他几乎很少说到类似于感慨的内容。有一次,仅仅有这么一次,谈到我们共同深爱的两位音乐家,喜多郎和坂本龙一,谈到《末代皇帝》的音乐和《丝绸之路》,他讲了在徽州的一件小事。在查济村的一户人家,年迈的外婆和小外孙女在一间低矮的小屋中忙碌,年老的是那样的老得令人对生命沮丧,年轻的是那样的鲜活,然而,她们在一起所组成的画面是如此残酷,在这个贫穷的、一成不变的空间里,生命缓慢地流逝,外婆的今日也许正是姑娘的明天……
李玉祥没有再讲下去,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徽州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我要出的下一本集子就以那里的民居为主,我给它起的名字叫《故园》。我去过不知多少回了,那里有白墙黑瓦,有乌柏树,人们说那里是中国的‘桥’……”
冷冰川:在黑白之间用刀散步
很小的时候爱读闲书,偶然看到木版的《本草纲目》中的一册,全部是各式各样的植物,眼前一亮,于是在心里称之为奇花异草,尽管那本来是一本毫不浪漫的书。20年后看到冷冰川的画集《闲花房》。那是1996年的这个时候,在三联书店的二楼。静静地面对黑底之上细腻的白色以及用白色连缀成的女人和花环,竟有一种不忍用手去翻开书页的感动。
此后冷冰川的画不断地被我移植到我主持的版面上作为插图,每每为了一幅图画而对文字也精雕细琢。那时画家远在巴塞罗纳,但感觉上,他仿佛就在一个又一个月色疏朗的夜晚,在不远处静观这一切。
直到1997年8月4日,和画家面对面坐在三联书店著名的咖啡厅。
冷冰川有着运动员一般高大、健壮的身体,没有很多画画的人都有的口若悬河。他双手交握、边想边说、并且不时温厚地一笑,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他心里的内容早已化作笔底波澜。甚至,他是拙于言辞的。
“我能画这样的画可能跟身体好有特别大的关系。”37岁的画家谦和地说,“我的画不是用笔画,而是用刀刻出来,我要运气、凝神,不能有半点偷工减料。”的确如此,在我们看起来充满着闲情野趣的画作,在冷冰川却必须每一刀都全神贯注。有时候他一天同时进行好几幅画的创作,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必须这样做,因为我不可能一整天只是坐在那里刻一个精致的屋顶或者站在那里刻一只水车。”冷冰川说他有时候也会刻错,所谓错就是刀下的内容和生活中常见或者我们想像当中的那个东西不一样,“那也只好将错就错,画是心灵的反映,我不主张什么修改,改了就是另一个东西了。”说这样的话时,温和的人显得有几分固执。
有人把冷冰川的画称为黑白画,然而同样是黑白两色,他的画却与众不同。我说我一直以为他的画有一种随意之中的不随意,一种被貌似简单的技法掩盖的深厚功力。冷冰川微笑地告诉我,这得益于他早年在南通工艺美术研究所的经历。那时偌大的一个研究所,200多个女员工,男孩子只有七八个,那里有很浓的学术气氛,几乎每个人都在工艺美术这个被认为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领域中孜孜以求。在那里,冷冰川甚至学会了刺绣、扎染等等。“那是中国的最东端,是一个非常养人的地方,出过赵无极那样的大师。我们都不是物欲很强的人,生活虽然简朴,但是学艺的环境非常之好,可以说没有在那里坐下来潜心钻研的十几年,就不会有我的今天。”但是,冷冰川的神色黯然了许多,他说这几年他已经很少再回研究所了,甚至走到那里都会有意绕开,因为那个“养人”、“养气”、“养画”的地方在这个一切都在商业化的时代也无可避免地衰落了,房子租出去很多,院子里养了大大小小的看门狗,再回去,很有些“凄凉满眼对江山”的味道。
冷冰川更愿意谈的,是他游学荷兰、西班牙的经历。在荷兰,他是一介穷书生,课业之外,他还必须有一份工作以补充清贫的生活。朋友介绍他给中国餐馆画壁画,但是他却在“面壁”的过程中才思泉涌,他的画成了很多人光顾这些餐馆的原因,20多面墙画下来,他居然改变了那些仅以红灯笼为招牌的餐馆的风格。
谈到西班牙,不可能不谈到油画。冷冰川说他早年之所以没有选择油画并不是因为兴趣,而是因为钱。“那时候真的是很穷,颜料又那么贵,所以我们开玩笑的时候说,真是一笔一块红烧肉啊。”然而在巴塞罗纳,冷冰川开始了他黑白画之外的油画创作。面对他的油画,我依然能从中找到他蕴藏在黑白画之中的风格。朴拙、灵秀、温婉而有韵致,那些戏剧舞台上的人物和故事在他的作品中演绎着一种“冷冰川式的情怀。”他说:“也许每个人的创作都会带上童年记忆的影子,我从小就听着江南的戏曲长大,而京剧形像的那种严谨精致的美特别吸引我。我觉得我这个人骨子里是很中国、甚至可以说很古典的。”我马上给他举例子,比如他表现的人体都很丰腴,比如他的作品讲究留白,比如他的画的名字都有一种宋辞的清冽、玲珑的味道。
我说:“冷冰川其实你一点也不通俗,你甚至是唯美的。你是博物馆艺术家,虽然你的画就连我也喜欢。”
不通俗的画家啜一口红茶,淡然微笑,很是欣然。
每个人都不必企图用大一统的观念来左右他人的选择和判断,大概这里面也包含着自由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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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皮尔伯格电影在我的生活中一直是一样不可或缺的事物,不夸张地说,就像生活里的阳光。我在记住了那些经典故事和动人情节的同时,也一起记住了那些把这一切最终表现出来的演员和导演的名字。
斯皮尔伯格就是其中的一个。
从看到那个坐在小男孩的自行车车筐里、裹着围巾、伸长脖子、对地球世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同时也引来无数同样好奇的目光的外星人E.T.开始,我就一直在追逐着斯皮尔伯格的身影,我想像不出来,这个能把幻想世界和现实生活结合到充满了神话色彩的人是怎样思考的。他的电影里有一种跳跃的灵感,充满奇情异想,也充满温暖的人情味。
大约在198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本好莱坞电影人的画册,有很多我喜爱的演员的照片,其中也有斯皮尔伯格。他的样子跟我想像的一点也不一样,长头发、眼睛在圆圆的眼镜片后面愉快地闪烁。他跪在一张长长的地毯上,为一个大歌剧院的落成签名。那张照片给我留下的印像太深刻了,很容易就把这个聪明人与《E.T.外星人》中的小男孩联系在一起。
有趣的是,我看到的斯皮尔伯格的第二部电影就是《太阳帝国》,主人公仍然是一个面貌清秀、头脑机敏的小男孩。我至今还记得影片刚刚开始是这个孩子站在教堂唱诗班的队伍里,和所有的孩子一起赞美上帝。那是一首听不清楚歌词的、类似于圣歌似的曲子,旋律缓慢,但充满着空灵的美丽。孩子的面容在教堂略带昏黄的光线中有些朦胧,和着歌曲又显得非常圣洁。这首歌的主旋律在每一个重要的情节里反复出现,每一次出现都仿佛在强调一种特别的意味。电影中的很多细节都有些淡忘了,但是,有一个画面,我在任何时候想起来都记忆犹新。日本的飞机呼啸着经过,孩子站在空阔的、人们都已经逃离的土地上,激动地向着天空伸开双臂。他热爱飞机,梦想就是要驾着飞机体验飞翔的感觉和乐趣,他陶醉在他的梦想之中,不管那是谁的、哪个国家和为了什么而来的机群。
真正喜欢斯皮尔伯格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我因为这样一个细节而坚定地相信这个大胡子犹太人的心中拥有着一种理想主义,而这种理想主义的根本是对人性的、非常诚实的尊重。日军是来轰炸城市的,这是一场残酷的战争,会有无辜的人在战争中死亡,会有无数的悲剧就发生在飞机投下炸弹的一瞬间,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能阻止一个还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战争和为什么会有战争的孩子紧紧地拥抱他的梦想,那种单纯的、无须判断其是否应该存在的、属于人类对于生命充满好奇的本能的梦想和期待。
这个画面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就在看过这部影片之后,我给和我一起看电影的朋友讲了一个我自己的故事。
我小的时候,很多人家的日子还过得紧紧巴巴的,家里如果有两个女孩子,妹妹往往要穿姐姐因为长大穿不下的衣服。我的家庭也是一样的,妈妈经常是给姐姐买新衣服,很少有我的,我穿的是姐姐的衣服改制的。有时候妈妈会在姐姐的旧衣服上做一些改动,比如贴上一只布的小动物或者绣上我的名字。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妈妈的用心良苦,她不过就是为了安慰我,虽然是姐姐的旧衣服,但已经尽可能让我们有所不同,尽可能地让我少一些有关困窘的生活的记忆。那时候我的愿望就是穿美丽的衣服,属于我自己的、新的漂亮衣服,虽然当时的生活也几乎没有机会让一个缺乏见识的小女孩明白什么是美丽。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部埃及电影,名字叫做《走向深渊》,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漂亮的女主角,她有长长的卷发、红红的指甲和一套又一套的时髦衣服。按照当时的说法,她是一个“堕落”的女人,在西方世界的纸醉金迷面前没有定力,为了追求舒适的“物质生活”而不惜出卖国家机密。然而在当时,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就是喜欢她,喜欢她眯着一双睫毛浓密的大眼睛痴痴地看人,更喜欢她那些在我们的生活中根本没有可能出现的时装。
对于一个为了贪图安逸而出卖国家利益的女人,以我们现在的是非观念是不可能认可的,但是对于一些当时像我一样少不更事的小女孩来说,她的一套又一套的时装就代表了我们想像中的富有的生活。那时的我不在乎她是什么人,好人或者坏人,我只在乎她身上的一切外在内容都是我当时最希望获得的。
我在《太阳帝国》的那个小男孩身上又看到了我曾经认为正确的生活态度,就是遵从人的意愿,每个人都不必企图用大一统的观念来左右他人的选择和判断,大概这里面也包含着自由的精神。而斯皮尔伯格的可爱之处正是在于他用非常唯美的方式表达了一个很多人都在心里默默认同的观念,同时通过他的作品的传播使这种健康的观念影响了更多的人。
因为对电影持之以恒的追逐,我有幸看到斯皮尔伯格导演的大部分影片,以及对他和他的作品的评论。知道了斯皮尔伯格还是一个赚钱的天才,对他的喜爱中又加上了钦佩。那些用自己辛苦劳动赚来的钱买了票去看斯皮尔伯格的电影,之后带着激动和兴奋离开电影院又忍不住要口口相传的人们,实在是在用最直接和最质朴的方式表示对他的支持和厚爱,而这也正是斯皮尔伯格在大众之中的成功之处。
我相信一个朴实的道理,好的作品都是能被最普通的人欢迎和接纳的,也都是能够带来好的收益的,这些作品往往会深入到人的心里。
有时候人的一生不在于做成了什么,而在于做过和做到了什么。我所做的,就是找到和守住了我最想要的东西。我觉得你也应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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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外边的克里斯第一次听一位做生意的美国朋友讲到那个“神经病的克里斯”,我就有一种直觉,这个人有朝一日会成为我的朋友,原因就是在很多人眼里他是“神经病”的。朋友说,克里斯得的这种病是无可救药型的,“那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怪病”,而且在他看来,克里斯身上“激荡着浪漫主义狂流。
克里斯和朋友是哈佛大学的同学,学的是著名的、让多少人艳羡并且趋之若骛的工商管理。据说在哈佛读这样的专业,几乎不会发愁没有工作。当年的克里斯曾经是高才生,还在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被不同的老师、朋友以及家人断定,他将前途无量。
朋友来中国的时候,带有一张照片,上面的克里斯衣着非常体面,严谨的西装、领带,头发规规矩矩地向脑后梳,露出光洁的智慧前额。指点着这个前程似锦的人,朋友告诉我,如果克里斯想在事业上发展,他比别人容易成功,因为他的家庭非常富有,而他是独生子,但是现在他身上已经没有一点儿哈佛的影子,他在缅甸,是一个当地女孩子的丈夫、一对儿女的父亲,他“也是在做生意”,所不同的是,他和他的缅甸妻子一起经营着一个小杂货店,“挣街坊邻居的钱,也挣旅游者的钱”。
我周围认识克里斯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是和他一起来中国做贸易或者受聘于某一个跨国公司的他的同学,但是认识的人都众口一词地说他“有病”,言语间可以感受到的不是轻视和责备,而是由衷的欣赏。我的这个朋友就曾经在很多场合表示他在生意场的疲惫和无趣的时候说过同样的话:“真想像克里斯那样活着。”而且,我发现在这个小群体之中,“克里斯”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故人的名字,而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的象征。比如,当朋友思念着远在纽约的女友、充满了希望地向往着一种稳定的家庭生活的时候,他会非常投入和热切地说:“上帝呀,让我们克里斯一回吧,哪怕只有一天。”
日子久了,我就感到很好奇。我说我想认识克里斯,认识了才好更加深刻地体会他的生活,才知道“克里斯”是怎样的一种感觉。那段时间,朋友正在为了他的公司提高效益而绞尽脑汁地设计一些管理制度,我提到克里斯,他无奈地摇摇头:“克里斯一辈子也不用过这样的日子。我们这是何苦?”
朋友给了我克里斯的E-mail地址,让我自己跟他联系:“他会愿意给你讲他的故事的,闲着也是闲着。”朋友告诉我,克里斯现在的生活中如果说还有一点儿现代生活的痕迹的话,恐怕就是他还保留着一部上网的手提电脑了。
我写了很短的信自我介绍。克里斯很快就回信了,他说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不忙”。他的信非常平和,用的是那种简单的、初学英文的孩子都可以读懂的话,语句中流露出一种万物各得其所似的很安静的喜悦:
我非常非常缅甸,就像我的妻子媚蓝一样。我的儿子4岁、女儿2岁。我们开着一家小杂货店,我是店主。缅甸很美,欢迎你来玩儿。城市不能去,太多的污染。乡下比较好,比如我们住的地方。
我在回信中告诉克里斯,我把他妻子的名字译成中文的时候用了“媚蓝”这两个字,媚是明媚的媚,蓝是湛蓝的蓝。克里斯非常高兴,他说他喜欢《飘》那本书里面的那个叫做梅兰尼的女人,他不知道中文还有这么美丽的字眼:
真是太准确了。我第一次到我住的这个地方,第一次见到我的妻子的时候,正是阳光明媚、天空湛蓝,就是为了这些我才决定留下的。现在,我已经和这些美景成为一体,所以我不可能离开这里了,那样我没法生活。我喜欢这两个中国字,我要学会写给我妻子看。
我们就是在这种方式下成为朋友的。逐渐地,我已经开始对克里斯讲我自己的事情,工作和家庭以及更多的内容。在克里斯的平和之中,我说什么,无所顾忌。他永远是一种情绪:祥和、宁静。在他的这种情绪之中,我的一切波澜都显得有些矫情。
1998年初至的时候,我几乎是在一种类似于少年得志似的顺遂之中得到机会,可以去加拿大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我雀跃了不足一天,就陷入了矛盾。人大概都是渴望鱼和熊掌兼得的,我很想能到那个据说很美丽也很可以让人生活闲适的国度,我很想能在我的平庸生活上镶一道金边,我想得到一个学位,然后就有资格对我正在从事的工作指手画脚、用专业术语吓得别人不能不相信我对此的确有研究,我也想做衣锦还乡状之后让别人叫我“X专家”或者“X学者”,我想那时候讲英语就不会被看成是崇洋媚外……想足了这些好处之后,我就开始舍不得,舍不得我现在能工作的自得其乐而且还有读者叫好的报纸,舍不得熟悉的环境和偶尔还能互相吹捧聊以自慰的朋友圈子,更舍不得我已经非常依赖的两个人的小家……我想像不出来我离开以后会怎么样,我回来的时候又会怎么样。我问我自己很多眼下没法回答的问题:我还会回来吗?回来以后还会有现在这么开心的工作吗?我不回来,那我丈夫怎么办?他会来找我吗?我们会干什么呢?我们能开中餐馆吗?他要不来找我,我们会离婚吗?他还会不会再娶别人?那个人会比我好吗?……想着这些问题的时候,我觉得我真的要累死了。我不敢把这些想法告诉给丈夫,因为我知道答案,他除了会像每一次我想尝试一种生活的时候一样鼓励我去做之外,还会嘲笑我这种标准的患得患失;我也不敢对朋友讲,因为如果我顺利地出国那么一切还好说,假如我没有走,那么谁会相信我是因为舍不得家呢?别人只会认定我在吹牛……
我越想就越想不清楚,于是,我选择了克里斯。他仅仅是一个网上的人,我可以非常主动地决定我们是否需要继续做朋友,如果我觉得和他交谈不自在了,只要不再跟他通信就可以了,我不怕他知道我的事情。
我把简单的情况写下来,同时,把我想到的问题一个、一个提给克里斯。我在这封信的落款后面写上了紧急呼救的SOS。
克里斯很快就回信了。跟以往的信不同的是,这一次的信有标题——《我的故事》,用的仍然是小学生也可以读明白的英文:
我的故事
我出生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那里有很多电影里表现过的阳光和现代生活。我的父亲是律师。他为很多有钱人打官司和做私人法律顾问,帮助别人保护财产和赚钱的同时,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有钱人。
我母亲去世非常早,那时候我还不到6岁。我父亲有过一些女人,但是没有再结婚。所以,我没有机会有兄弟姐妹,是独生子。我父亲希望我长大成人之后可以继承他的一切,因为我们这个家庭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从小我是一个听话的孩子,父亲安排了我的全部生活,送我上了哈佛大学。我上学的时候是很勤奋的,因为要子承父业,必须努力。大学第三年的时候我迷上了瑜珈,我很喜欢那种好像入定一样的感觉,我觉得那才应该是生命本来的状态。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到了中国,很辛苦,如果我自己没有改变,可能现在还是那样的。
我是因为到缅甸出差偶然来到我现在住的这个地方,我们公司想从这里获得原材料。我遇到了媚蓝。媚蓝稍微懂一点英语,我们勉强交谈。她指责我们这些制造现代生活的人破坏了大自然,毁灭了她家乡的环境。在我眼里,媚蓝很美,她身上有一种在我过去的生活中不可能见到的东西,非常淳朴,好像从来不会有人逼着她做什么,她可以过很自在的日子,用很简单的手段谋生,维持日常温饱之后剩下的时间都可以活在自我之中。我很向往那样的生活。媚蓝站在有些破落的村子里,就像你说的那样,阳光明媚、天空湛蓝。我看见这些,觉得她是我追求的那种东西——简单朴素的日常生活和劳动着的纯净女人。我决定留下来。
当时我没问自己任何有关今后的问题,包括我父亲会怎样、我们的生活来源是什么和我会不会有一天再回到美国等等。我想问了也没有用,我自己回答不了,问别人是见仁见智。所以我就什么也没多设计,跟着直觉做了我感到高兴的事情。到现在都是这样,有什么变化,我就去解决什么问题,不预支快乐也不提前烦恼。
我觉得每个人都是要面对变化的,所以变化并不可怕。我觉得总是去想像变化的人,胆子大概是比较小的。
……
读克里斯的信,觉得他好像已经完全无欲无求,完全沉浸在他的自得其乐里。但是,他没有像我期望的那样解决我心里的一系列问题。更何况,我很清楚一点,克里斯和我不一样。他有一个除了他就什么亲人也没有的有钱爸爸,他有随时可以回去的美国,他吃腻了面包黄油之后才会向往窝头咸菜,见惯了灯红酒绿之后才觉得阳光和蓝天非常珍贵。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是因为他没有这五斗米都能比别人活得好,这种人来讲什么“归田园乐”,不是虚伪是什么?讲清心寡欲是要有实力的,就像很多人说自己淡泊名利,其实根本不知道名利是什么,有什么资格说淡泊呢?我和克里斯就不一样。去加拿大在某种意义上有可能改变我的一生,我可能从此就区别于一般更为普通的老百姓,就脱颖而出了。这些,是克里斯永远无法体会的。
然而我矛盾,越是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就越是矛盾,因为我总是相信,一个人不可能把世间的好处全部占尽,总要在获得的时候有相应的失去,这样才有平衡。我的问题在于我怕我失去的正是我想长拥有的,所以我连面对获得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我没有再给克里斯写信,当我明白了我们的不同之后,我觉得他也没法帮我。他是活在他的状态里,这种状态背后是一个与别人不同的背景,就像没有人能给我拿主意一样。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一个人能从根本上帮助或者改变另一个人,因为每一个人的处境都不可能与另一个人完全重合一般的相同。
就在我感到非常孤独的时候,克里斯的信又不紧不慢地来了。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给我发了一张照片:麻布衣裳的他怀抱一只吉他,膝下是一双娇憨的儿女,身后是绝对称不上美丽却把他留在异乡的媚蓝。他还是写了一段话:
有时候人的一生不在于做成了什么,而在于做过和做到了什么。我所做的,就是找到和守住了我最想要的东西。我觉得你也应该一样。
克里斯还是没有逐一回答我曾经提出的问题,相反,他的信使我增添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我究竟更想要什么?或者就是说,我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这样的问题同样是我在28岁的时候不会回答的。
看着克里斯的照片,我觉得我对他的猜想有些狭隘。他明明是很真诚地快乐着,我为什么要去替他设计一个今后,并且跟伪善联系起来呢?就算有一天克里斯带着他的缅甸妻子和孩子回到美国,也没有什么不好啊,只要他自己认为那样能安心。我想,“克里斯”的确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方式的非常根本的一点就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最基本的自由,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立场上去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来自其他人的隔岸观火似的感受其实并不能左右什么。相比之下,我觉得我自己是生活在一个网中,这个网里面盘根错节着许许多多干扰我的思想和选择的信号,这些信号来自我也许看重、也许并不看重的旁观者,我和很多人一样固执地相信旁观者清,但忽略了其实旁观者永远不会代替我去过完每一个在我的生命中顺理成章的日子。我的烦恼和痛苦里有多少是真正来自我的内心呢?克里斯生活在网外边,他只相信心的指引,所以他比我快乐。
我给克里斯回了信,没有再提到困扰我的那些问题,说了很多关于我知道的瑜珈以及我了解的缅甸。我们跟一对轻松的朋友没有什么两样。
大约在秋天的时候,因为某种原因,去加拿大学习的事情暂时搁浅。我写信告诉克里斯这些的同时告诉他,我原来设计的问题可能永远不需要回答了。
对于一个幸福的家庭来说,什么样的获得都是锦上添花,但是对于一个不幸的家庭,并不是什么样的给予都意味着雪中送炭,何况每个身陷苦难中的人通常都比那些快乐着的人更加珍惜尊严,卖煮花生的大老秦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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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人儿大老秦认识大老秦是去年夏天刚到的时候,在我家附近的小菜市场。
一般情况下,每天下午四点半是我买菜的时间,日子长了就成了规律,只要那个时间没有在外面采访或者和朋友在一起,总是要到楼后面的小市场去转一下,有时候要买当天晚饭要用的菜,有时候就仅仅是转一转。我习惯于认一家的货,渐渐的就有了固定的水果摊、菜摊和鸡蛋摊,走过小市场的时候,买不买东西,这些认识的摊主都友好地打招呼。市场的格局也是基本固定的,每个人的摊点在什么位置、谁挨着谁几乎没有过改变。从摊点的位置就可以判断这个主人是否值得信任,因为有那种摆在台阶上或者街角处的小摊点通常是流动的,今天买了不满意的东西,可能明天连抱怨给摊主听一听的机会都没有。
大老秦就是一个把摊子摆在商店门口、高台阶上的人。他卖两样东西:煮花生和炒田螺。
大老秦吸引我的原因是他无论如何看上去不像一个摆摊做小生意的人。他个子很高,属于清瘦的那一种,大约40岁上下的样子,留着整齐的分头。那天他穿的是一件早已经少有人穿的白色的确凉衬衫,洗得非常干净,袖口卷到胳膊肘,灰色水洗布裤子,有些旧,但也很清洁。清爽的他和他卖的两样色彩浓重的东西形成了很尴尬的对比——那些花生和螺蛳分别挤挤挨挨在两个灰色的铝盆里,远看是褐色的一片。他不像别的小贩那样吆喝介绍自己的东西如何好,只是等着有人经过,看看就走,他不说什么;偶尔有人停下来问价钱,他也是问什么答什么。
我猜想,这个人一定是临时替家里人看着摊子的,他的样子有点像学校里的化学老师。
我还是照样去小市场。每天,都看到大老秦老老实实守在他的两只铝盆旁边。我觉得奇怪,问卖菜的老孙。老孙小声说:“大老秦呀?他可是个好人,好人命苦。”
我在商店里转一圈,出来的时候,站在大老秦的铝盆前面,问:“花生怎么卖?”
他看看我,说:“两块钱一斤。”
接下来就没有话了。他不张罗我买,好像还有些局促似的,手里晃着一个白净的大笊篱。我想这个人可真怪,再过不到三个小时就要收市了,这么不紧不慢的,东西卖不出去怎么办?我站在一旁犹豫的时候,来了一个民工模样的人,脖子后面背着一个黄色的塑料头盔,他很熟络地叫:“大老秦,来2斤花生!”大老秦立即活泼起来,拿着他的大白笊篱从铝盆里捞花生,装进一个薄薄的塑料袋里。民工付了钱拎上花生要走的时候,大老秦把他叫住了,递给他一个空塑料袋,民工笑起来:“省着吧,我不乱扔。”
我越发觉得大老秦跟别的小贩不一样。那天我也买了1斤大老秦煮的花生。走的时候,他也给了我一个空塑料袋,说:“再套上一层口袋,回去还能装花生皮。”
我在回家路上碰到了邻居的大妈。大妈看到我拎在手里的花生就开始批评我傻:“你知道吗?”大妈说,“我花两块钱能买3斤生花生,你说你亏不亏?”我说我觉得那个卖煮花生的大老秦挺特别的,大妈点点头:“那人看着倒是干净。听说他有个女孩儿,让车给撞了,都16岁了,连路都不能走。也是个苦人儿……”
可能自认为幸福的人都是这样的,很容易同情别人,也很容易派发这种同情。后来在发生了一些误会之后,我觉得我在明知吃亏还买大老秦的花生,就夹杂着这种多少有些居高临下似的同情。那段时间我每天去菜市场都会买1斤煮花生,跟大老秦有一搭无一搭地闲扯几句。大老秦有些腼腆,他好像不知道应该跟我说什么,他也不会说有关花生和螺蛳的好坏,他只能随声附和着我的话,比如“天气真好”、“这么快就热了”等等。我曾经试探着问过一句:“孩子现在怎么样了?”他略微蹙一蹙眉:“还好,还好。”我也就不便再多问。他的表情始终是很平静的,隐隐之中也透出一种不冷不热的距离感,让人无法接近他。别的小贩是千方百计让人感到亲近随和以便把东西卖出去,大老秦则相反,他的原则仿佛是相信卖东西就是卖东西,喜欢自然会买,不喜欢介绍也没用。
在这个小菜市场,老孙是出名的福尔摩斯。哪个卖菜的其实是从家乡逃出来的“超生游击队”,谁是因为跟乡下的老婆闹不和才跑到城里来,谁是本分的生意人,谁在豆浆里兑了水……没有他不知道的。老孙习惯于说长道短,有些事情也难免会添油加醋。但惟独对大老秦的事情,他也是三缄其口,说“不太清楚”。
这样过了一些日子,丈夫觉得奇怪,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有一盘煮花生。我说是因为认识了大老秦,人家说他不容易,以及我道听途说来的有关他女儿的事情,丈夫说如果我一定要表示乐于助人也用不着每天买他的花生。
那天晚上,我找出了一些还没有用过的笔记本和几本英文书,我想,不管大老秦的女儿是不是能动,至少都还可以学习。
第二天去买菜的时候,大老秦还和以往一样站在商店门口的高台阶上,守着他的两个铝盆。我走过去,不知道怎么开口。他以为我又要买花生,就拿起了笊篱。我赶紧把装着书本的袋子递过去,说:“给你女儿的。”他像被什么东西烫了一样地把握着笊篱的手缩了回去,看着我,脸渐渐红起来。我又说了一遍:“给你女儿的。”他红着脸,没有推辞,但是也没有道谢,只是拎着那个小小的布袋子凝视我,我读不懂他的眼神,好像有些感动,但更多的内容似乎是拒绝,拒绝又难以说出口……我在他的这种眼神里反而极其不自在起来,我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让孩子能有个寄托……”他还是那样莫名惊诧地看着我,我忽然觉得我在他的注视里显得非常愚蠢,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关于他和他的家庭的传闻是不是真的,怎么就如此冒失呢?
我心里很不舒服,什么也没有说就离开了大老秦和他的两个铝盆。
我什么东西都没买,闷闷不乐地走回家。我觉得我没有存心要伤害大老秦的意思,更没有想借此机会表示我是多么高尚或者富有同情心。我觉得我还不是那种伪善的人。
大约有两三个星期的时间,我没有去菜市场,我不想碰见大老秦,不想知道他到底怎么看我那天的举动。
天气越来越热,我把买菜的时间改到了早晨。
小市场还是那么热闹,小贩们还是热络地跟我打招呼,这个时候的高台阶上没有卖煮花生和炒田螺的大老秦。我猜想,他应该总是在晚饭前的时候来的,那些就着马路砑子喝啤酒、看露天电视的民工也只有到晚上才会有空吃他的煮花生。但我还是问了老孙,这些日子,大老秦的生意好不好。
老孙一边给我挑西红柿一边说:“大老秦呀?他早不来了。有一个多礼拜没看见了。好像他闺女自杀了。”我吓了一跳,马上说老孙:“你别胡说八道。”
“怎么是我胡说八道呢?是真的!不信您问她……”老孙指着他旁边的妻子,“她就在大老秦他们街坊家当保姆……”
黑红脸的女人这时抬起头来说:“是真的。老孙不让说。您有好些日子没来买菜了吧?老孙说您是心眼好,每天买老秦的花生,谁家天天吃那个呀?”
老孙在一边点着头:“是,是,是我说的。大老秦自己也明白。”
女人接着说:“老秦这人命是苦。好好的媳妇儿,跟着人家跑了,说是什么出国,混好了就回来接老秦和孩子,老秦实诚,把家里卖了个四旮旯儿室,让她走了,走了就没回来,剩下老秦和一个大闺女在家。这个人真倒霉,没了老婆还有孩子,孩子也十六、七了,眼看着熬出头,又让汽车给撞了……撞人的跑了,孩子一开始还能走,慢慢就下不了地了。老秦家里也困难,要不,一个念过书的人做什么小买卖呀?……”老孙的老婆絮絮叨叨地说着,老孙在一边长嘘短叹。
刹那间我觉得这些都离我很远,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之间世界上所有的苦难就全部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了,而且这个人离我这么近,就是那个每天干干净净、说话文雅的大老秦,就是他突然变成了世界上最孤单无助的人,从一个丈夫和父亲变成孑然一身……
老孙和他妻子还在你来我往地议论着,说大老秦怎么有学问,是工厂里搞技术的,工厂不景气,收入不好,每天只上半天班,下午就自己煮了花生、炒了田螺,傍晚的时候出来卖……我把西红柿一个一个放进袋子里,听见老孙说:“买他东西的都是那边工地的民工,就您是买了回去自己吃……”临近的几个小贩也渐渐加入了讨论,话题从老秦这回怕是挺不住了转移到大老秦要面子从来不说自己过得不好,再到那个大家谁也没见过更不了解事实的、大老秦的老婆,骂她不是人,说如果没有她骗大老秦,大老秦就不会有今天,老孙说“背信弃义的女人就该宰了”,大家交口称是……
我就在越来越热烈的议论中离开了喧嚣的小菜市场,我计算着时间,我给他书本的那天应该还没有发生后来的事情,大老秦的女儿还应该是活着的。可是我那些书本又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呢?对于一个幸福的家庭来说,什么样的获得都是锦上添花,但是对于一个不幸的家庭,并不是什么样的给予都意味着雪中送炭,何况每个身陷苦难中的人通常都比那些快乐着的人更加珍惜尊严,卖煮花生的大老秦就是这样的。
我不能想像大老秦是怎样度过被妻子抛弃、和女儿相依为命的日子,怎样下决心和那些小商贩一起挣一点点钱贴补家用,但是我知道我是真的伤害过他的,我的所谓助人为乐实际上触碰了他心里非常敏感的一隅,让他感觉到了我们的不同或者说我的优越。其实,像大老秦这样的人,他能站在街头做小生意,就已经说明了没有什么变故是他不能面对和承受的,他要的和固执地坚守的仅仅是平等的尊重。
小菜市场依然如故,老孙的老婆说大老秦搬家了。市场上又有了一个摊子是卖煮花生的,我没有再买过。那是一个非常快乐的年轻小贩,老远的就把来买他的东西的民工叫“大哥”。
我没问老孙,花在别人身上的是不是当年他卖血攒下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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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秧秧秧秧是我在兰州出差的时候偶然认识的一个11岁的女孩子。
我去兰州的时候,正是白兰瓜刚刚开始上市的季节。在离我住的酒店不远处就是一个小小的市集,几乎每个摊子上都有又便宜又干净的白兰瓜在出售,窄窄的街道也因此时时飘荡着淡淡的香味。到了傍晚时分,白兰瓜的香味被烤羊肉串的火辣味代替。秧秧也是卖烤羊肉串的人之一。
秧秧的个子很小,头发是有些干枯的黄色,皮肤却白得透明。她穿一件略显宽大的花布衣服,从领口数下来的第三粒扣子没有了,别着一个生锈的大别针。
秧秧的摊子只有她一个人在支应着。她站在一张长条桌子后面,桌子上有一摞已经烙熟的薄饼和一只玻璃缸,里面有切成一牙、一牙的白兰瓜,另外有一个很大的铁盘子,盛着已经穿成一串一串的羊肉串,红白相间的肉块上洒着深色的孜然粉。桌子旁边一只自制的烤炉,炭火正旺。桌子正对面是两条破旧的长凳,料想是给那些吃东西的人暂坐的。
秧秧的羊肉串和白兰瓜都便宜。羊肉串是两块钱七串,现吃现烤,如果再加上两毛钱,秧秧就会把烤得冒着热气和孜然粉的香气的羊肉串平铺在薄饼上,把串肉的钎子抽出来,饼裹着肉卷成一个筒,一套饼夹羊肉就做好了;白兰瓜四毛钱就可以买到一牙,相当于一个瓜的1/4。
每到一个地方出差,假如没有当地的朋友或者有关单位的接待,我通常会选择干净的小饭馆或者小食摊解决一日三餐,一方面是因为有限的出差补贴实在不得不计较着使用,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个人的原因,我坚信各地的酒店都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只是寄居于酒店的话,无异于根本没有出行,而那些民风淳朴的鸡毛小店有时候倒是了解一个地域的比较直接和方便的所在。
从到达兰州的第一天,秧秧的小摊子就吸引了我。
那天傍晚,刚一走进这条市集小街,街两边卖各种诸如拉面、烤肉的摊主就开始招呼我。在他们眼中,大概我是非常典型的外地人,一副人生地不熟的样子。我继续向前走,想走完整条街之后再返回来找一家干净些的小店吃晚饭。
走到街中段,就看到了秧秧,她正在把并排的羊肉串卷进饼里,一个男人等在桌子边上,另一个男人坐在长凳上吃羊肉串、喝啤酒。
秧秧比她面前的桌子高不出多少,全神贯注于她手下的饼和热乎乎的肉。好象有些困难,怎么也卷不起来似的,她的额角上有丝丝的细汗渗出来。男人显然等得不耐烦了,说:“好了好了,不要费劲了,我自己就这样吃吧。”言语间明显的挑剔和厌烦。女孩子小声说:“就好了,就好了……”手下的饼还是卷不起来。
我就在这个时候站到了秧秧的摊子前面,我说:“我也要这么一套。”男人斜看了我一眼,说:“没见过这么笨的孩子。”秧秧低着头,倔强地跟饼和肉们较劲。我说:“这个给我吧,你再做一份热的给这位先生。”男人看看我,又看看秧秧,脸上显出一种似乎很轻蔑又很释然的表情:“正好,你给她吧,我不要了,你这么揉搓了半天,我也不想吃了。”说罢转身走了。
秧秧沮丧地看着已经破了一个洞的薄饼,紧紧地抿着嘴唇。我说:“没事儿,给我吧。”她什么也不说,固执地盯着眼下凉了的肉和破了的饼,眼泪、一对、一对地掉下来。
那天晚上我就坐在了秧秧准备给食客的破长凳上,吃完了她给我做的一套又香又热乎的饼夹羊肉,还有一块秧秧说送给我的白兰瓜。走的时候,我在她的玻璃缸旁边放了5元钱。她坚持要找钱给我,我说:“反正我明天晚上还要来。”
第二天中午,我又到那个小集市上走了一遍,饱吸了白兰瓜的香味,却没有看到秧秧,每天晚上她摆摊子的地方是空着的,看来她是要到傍晚才出来的。
我还是在晚饭的时间来到了秧秧的小摊子。
秧秧换了衣服,一件男式的的确良衬衫,被她扎进裤子里,袖子高高地卷到胳膊肘上面。肥大的衣服穿在这样一个小女孩身上,越发显得她很单薄、瘦小,小风一吹,衣服鼓胀起来,秧秧象一个滑稽的小稻草人。
老远的,秧秧就绕过长条桌子来招呼我,她叫我“阿姨”,声音不大,很清晰,还夹着浓浓的稚气。
我还没有坐上秧秧的破长凳,她就迅速地用一块灰色的、显然是从旧棉毛衫上剪下来的布头把长凳擦了一遍,笑眯眯地看着我坐下。
秧秧从她摆在铁盘子里的羊肉串中挑了看上去最饱满的七支肉串,烤在炭火上。
也许是因为有些阴天,集市上的人不多,我可以一边吃一边跟秧秧聊天。她告诉我她11岁,名字叫做“秧秧”。我问她为什么是这样的两个字,她想了一下,说:“就是秧苗的秧,秧苗不是在地里长的吗?我妈说叫这样名字的人好活。我妈还说,女孩子的名字不用讲究,反正女人就和地里的草一样。”
跟昨天比起来,秧秧活泼了很多。我让她坐在我旁边,她说“不行”:“哪有卖东西的跟买东西的坐在一起的?再说,人家看见我坐着,就以为我已经不卖了,不行。您吃,我看着,就好。”
秧秧说她不是兰州本地人,她的家在刘家峡那边,是个小村子。
这时候有人来买羊肉串,秧秧用她11岁的小手麻利地烧烤、加调料、收钱,又嘱咐客人不要把钎子带走,俨然一个老摊主。我在一旁慢慢吃东西,一边就在猜想,这么小又这么能干的秧秧为什么会来到兰州这个城市,又为什么不在家乡上学呢?
客人走了,我就问她:“秧秧,你怎么不上学呢?”
秧秧的脸色开始变得有些沉郁起来,紧紧地抿着嘴唇,目光也低垂了。
我想起了那些被捐助才得以上学的孩子,也想起我们知道的那些还没有机会获得捐助的孩子,也许秧秧也是这些孩子中的一分子。
气氛沉闷了一会儿,秧秧抬起头来:“不是我不想上学,是我妈说女孩子上学没有用。我上过学,上了三年呢。后来,我弟弟也要上学,我妈就让我回家了。现在我弟弟就在我上学的那个学校,老师还是原来教过我的呢。”
为了证明上过学,秧秧告诉我,她会写字:“不信,我给你写一个。”我于是掏出随身带的一支蓝色的记号笔,递给她。她握着粗大的笔,没有写字,而是充满了艳羡和惊叹地看着这支在我的工作中必备的、因而也是极为普通的笔,翻来覆去地看着,不知道怎么把结实的大笔帽拔下来。我帮她拔下笔用,她又开始端详比一般的钢笔或者圆珠笔要粗一些的天蓝色笔心。
端详了一会儿,她问:“阿姨,你的笔是外国的吧?怎么一个中国字也没有?都是些拼音。”我告诉她,这支笔是施得楼牌的,施得楼是世界上出产很多好用又好看的笔和其它文具的公司。在北京,有很多商场都卖这种笔,很多人喜欢用。
秧秧小心翼翼地握着笔:“好多钱才能买吧?”
我忽然就有了一种心酸的感觉,这个11岁的小女孩在本来应该她读书的年龄在这个市集上卖着便宜的小吃,而在我的生活里那些和她同龄的孩子在现在这个时间正在看电视里的动画片,他们因为用着用着就不喜欢了而丢弃的笔有些比我现在用的笔还要高级……
我说:“秧秧,你要是喜欢,阿姨就把这支笔送给你了。”
秧秧像被我吓了一跳似的把手缩了回去,笔仍然被她紧紧地握着。她比刚才我让她坐下说话的时候还要坚决地说“不行”。充满了惊喜和兴奋的光彩在她的眼里一闪即逝:“不行,阿姨,这太贵了,我看看就行,我不要。”
这时又有人来买东西了,秧秧依依不舍地把笔放下,去招呼客人。很快,客人走了,她回到我坐的桌子边上,眼光还是落在那支对于我来说实在微不足道的笔上。
我随手拿了秧秧递给我用来垫着薄饼的纸,说:“秧秧,给我写几个字看看。”
秧秧几乎是雀跃着一把抓起笔来。我让她写名字,她郑重而缓慢地写下了两个字:“泱泱”。我说不对,秧苗的秧不是三点水的。她伏在我面前的桌子上,闪烁着机灵的眼睛说:“这是我上学的时候,有一次有一个上过大学的大姐姐来我们学校,她给我改的。她是到学校来……来……住了几天就走了。她长得特别美。她说我的名字不好,是命苦的人叫的,就给改了。她说这两个字是黄河。阿姨,兰州就有黄河,你去看了吗?”
秧秧的小脸离我非常非常的近,我能看见她白得透明的皮肤上稀疏的几粒小雀斑,从她的垂在桌面上的衬衫领口可以隐隐约约看到她还没有开始发育的平坦的小胸脯正在激动地起伏。她的表情是那么纯真和热切,好像她正在告诉我的这件事情和她刚刚写给我看的这两个字是她短短11岁的人生中最重要也最美好的内容。我无论如何不可能去想像一种很可能是必然的事实,做一个小摊贩,就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的未来。
秧秧又开始在纸上写字,写的是两个名字:“刘东财”和“刘西财”。她说,这是她两个弟弟的名字,他们现在都在上学。
我还是问了秧秧,她为什么会来兰州,并且为什么会在这里摆摊卖东西。她说,她本来不是来摆摊的,是来给表姐家看孩子,表姐每个月给200元钱,她留下20元,其它寄回家供弟弟上学。后来,表姐的邻居家跟她年龄差不多的一个小保姆发现了这样还能多挣钱,她们就一起到这里来了,白天带孩子,晚上摆摊。再后来,那个小保姆回了老家,她就一个人坚持下来了。
秧秧说她还是每个月给自己留下20元钱,多挣的部分也都给了家里。
天渐渐开始黑下来,秧秧还是握着我的笔,跟我说话,没有要收摊的意思。我说这样一个晚上也挣不了多少钱,再说这些剩下的肉怎么办呢?秧秧说“表姐是好人”,让她用她家的冰箱,表姐还说她“也是好人”,挣了钱自己不要,让弟弟们上学。
可是,秧秧自己怎么办呢?
我说天晚了,该回家了,要不表姐会不放心。秧秧开始收拾东西。饼和剩下的肉串放进一个纸箱子,和装白兰瓜的玻璃缸一起放上平板车,炭火炉子已经熄灭了,秧秧在上面盖了一层塑料布,就放在路边的墙角。秧秧说“不会丢的”,这个市集的人都对她好,因为觉得她小。
秧秧执意不要我帮她推车,她的纤小的身子弓着,拉着一车没卖出去的东西,样子就像一只负重的小骆驼。
我陪着她走到街口,她边走边问我:“北京特别大吧?天安门是什么样子的?”我告诉她北京真的是很大,天安门是红颜色的……她好像没有完全听懂,重复着我刚刚说过的一个词:“金碧辉煌”。
送她到不能再送了,秧秧忽然问我:“阿姨,你明天还来吗?”
这时,我才记起,秧秧说的明天就是我应该离开兰州的日子。但是,面对她在星空下剔透无比的小脸,我说不出告别的话。
秧秧说过了马路,再走不远就是表姐家了,她回去还要帮表姐给孩子洗澡。
过马路的时候,秧秧回着头说:“你们城里人怎么都长得一样?那个大姐姐就跟您特别的像……”
那一夜,我总是想着秧秧,这个自己还是孩子就已经在帮别人带孩子、自己还应该上学就已经在供弟弟们上学的小女孩。
第二天,我起了大早,跑到市中心的一家书店,买了一套《北京风光》的明信片,其中就有让秧秧感到无限好奇和向往的天安门的照片。
那支秧秧用过的蓝色记号笔和这些明信片被我包在一起,放进一个塑料袋里,同时附上一张我的名片。我把这个小小的包裹送到了秧秧晚上才会出现的市集,放在她的炭火炉子上,再重新用塑料布盖好。
我是乘中午以后的飞机离开兰州,在飞机上,我就在设想,秧秧打开那层塑料布,看到我的礼物的时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同时,我也想到,我所能给予她的也不过只有这些,而这些对于改变她的生活没有任何意义。
飞机把我带回了属于我的世界,也把秧秧留在了她的世界之中。
有很多时候我想人其实是无法从根本上帮助别人的,这并不是一个人性是否善良的问题。秧秧一直没有跟我联系过,也许她看不懂我的对于她来说实在太复杂的名片。然而我一直不能忘记在兰州卖小吃的女孩子秧秧。
我希望这个老头就是当年的那个人,在他终于发现了有一个女人在用她一生的时间默默无语地等待他的时候,赶来帮助这个女人圆人生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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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银杏树徐老太太在她71岁的时候突然做了一件事,把一个身材矮小还有些脏的老头接到了自己家里,他们成了夫妻。
徐老太太是个老处女,就住在我上学的学校后面,那里是一片平房。我的一个同学住在她家的隔壁。
每次去同学家,都可以看到徐老太太,衣着非常干净,头发一丝不乱,动作迟缓、面无表情,有时候是坐在房檐下戴着老花眼镜看报纸,有时候是就着水池子洗衣服。
同学说她没有亲人,原来有过另一个老太太跟她住在一起,据说是她姐姐,很早就死了,剩下徐老太太一个人。
那时候的我们对爱情这个词充满了好奇和向往,同时也充满了夹杂着一些羞耻感的类似于恐惧似的复杂感觉。我们热衷于提起这个词,提起与这个词有关的各式各样的人和事,但是在提起之后,通常也会表现一些对这一切的轻蔑和不以为然,以显示自己的单纯和清高。同学在给我讲述徐老太太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
据说,徐老太太曾经是上过洋学堂的女学生,她家一度非常有钱,远近的一大片房子都是她家的产业,她有四个姐姐,一家五个女儿都很漂亮,是许多富家公子追求的对象。她的三个姐姐都嫁给了有钱人家,惟有她和她的四姐,一直独身。
“你知道为什么吗?”同学神秘地挤着眼睛、扬着头,问我。
我当然不知道。
“因为她和她姐姐爱上了同一个人。”
我的同学把她道听途说来的有关徐老太太的故事告诉了我,她说这个院子原来就是徐老太太家的,其他的人家都是在解放以后陆续搬进来的,那时候徐老太太家的产业已经被全部没收了。
“这个院子里没有人不知道徐老太太的事儿,”同学非常权威地说,“我妈说她还因为这个被斗争过呢。她爱的那个男人是个特务。”
徐老太太的故事在今天看来有些像通俗小说的情节:她和她的四姐同时爱上了一个正在上大学的男生,对方家里也是有钱的,在当时,只有有钱人家的男女才有机会经常在一起,也只有他们才懂得谈情说爱。那个男生总是到徐家来,姐妹两人争奇斗艳地把自己表现给这个人看,两个人都自我感觉很好,都以为这个男人有朝一日要娶的人是自己,于是也都在心里暗暗地高兴。读完了大学的男人说要到国外去留学,回国之后才能考虑成亲。两姐妹于是又开始等待,她们仍然坚定地认为当心上人学成回国之后,自己就会成为他的新娘。然而,当这个人真的回来的时候,却带回了自己的同学,一个家住上海的小姐,他们已经订婚了。姐妹俩都痛不欲生,都第一个想到要向对方倾诉,这时她们才终于明白,原来两个人一直在悄悄地做着同一个梦,让她们感到备受伤害的是同一个人。
同学说,徐老太太和她姐姐相依为命地生活了一辈子,她们谁也没有结婚,因为她们俩都忘不了那个男人。
我记得我们当时就讨论过徐老太太和她姐姐是不是“太傻”的问题,同学非常果断地说,她认为徐老太太姐妹俩“实在没有必要”,明明那个男人爱的不是她们,她们还要“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自欺欺人”,实在是“很愚蠢”。同学为了佐证她的观点,还引用了苏东坡的诗句“天涯何处无芳草”。我的想法和她正好相反,我认为徐老太太和她姐姐非常了不起,她们能为了一个理想的爱人而放弃一生的幸福,说明“她们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那天我们为了徐老太太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愉快了。
徐老太太当然不知道她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成为了我们两个17岁的女孩子讨论爱情观时的研究对像。她和以往一样,看报纸、晒太阳、洗衣服,日子也过得平平静静。
因为徐老太太的故事,我每次到同学家的时候都会多注意她一些,我希望从她的已经衰老的容颜之中找到当年那个如花似玉的小姐的影子,我在心里编织着一段陈年旧事,我觉得徐老太太就像张爱玲写过的那些人一样,保存着旧时代挥之不去的没落色彩,同时也蕴涵着每一个时代的女人都会有的、古今无不同的爱情理想。在我心里,那种弥漫着远久气息的感伤和凄艳就是美丽的。
真正认识徐老太太还是从她把陌生老头接进自己家那天开始的。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没有课,我照样到同学家写作业。
徐老太太正在把晾在院子里的棉被收进屋子。她的确是老了,从晾衣绳上取下厚厚的棉被对于她来说就显得非常困难。她的瘦小的身体跟着被子时而向前、时而向后,就是拿不下来。我走过去帮她的时候,她用眼睛向我道谢。
我取下棉被,说:“我帮您抱进屋子里面吧。”她立即颠着脚去给我开门。
软软的棉被抱在怀里,我发现被子是新的,有一种浓浓的太阳的气息。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徐老太太的家,没有太多的家具,一张很宽大的老式木床,一张八仙桌,两边各有一只高靠背、深红色的木头椅子,桌子上凌乱地放着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碗筷以及一盘没有吃完的咸菜。这个清贫的家中唯一显得与这些老旧的家具不和谐的是一只顶天立地的书柜,也是深红色,擦得通透的玻璃门,里面是紧密地排放的书。在第二层书架上,有一只大约像十寸照片大小的画框:一个留着童花头的小姑娘的背影和几株高大的树,树是用树叶粘成的,我认识那种树叶,是每一片都像一把小芭蕉扇一样的银杏树叶。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站在这个古旧的书柜前面凝视这别致的小画框的,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徐老太太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开始凝视我。我是从书柜的玻璃门反射出的影子看到她的,我吓了一跳,在那灰黑色的影像中我发现她看我的目光异常柔和,她的头发好像给她的脸勾勒了一道粗粗的、朦朦胧胧的黑边,那一刹那我竟然有些舍不得转身,因为就是那个灰黑色的影像让我一下子找到了很长时间以来我企望在徐老太太脸上找到的东西,那种带着遗憾和凄婉、带着不属于这个时代又深为我这样的人所眷顾的美丽。
“好看吗?”温和而苍老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对着书柜的玻璃门点头。
“是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自己做的,现在不能挪动了,一动,就会散开。”她还是站在我的身后。
我忽然有了一个愿望,就让我们这样站着交谈吧,就让这个寂寞而又丰富的老人站在我的身后把她青春时代的故事讲述给我听吧。站在这里我能感觉到四周的一切都在默默地消失,直到只剩下我和她一起面对一个把一切细腻的生活感受都吸纳进木头缝隙里面的老书柜和已经不能挪动的画框,站在这里我能真真切切地感觉到我并不了解却在心里设计过无数次的爱情。我真的能感觉到。而且,我已经知道了那个只被我碰到过一次的老头是谁。
这时候,我的同学开始在院子里大声叫我的名字,她的叫声把我和徐老太太彻底分开。她先转身离开,我随后走出了她的家。
那天我没有跟我的同学交流对徐老太太的想法,也没有告诉她我在那个光线有些阴暗的房间里看到的一切。倒是我的同学告诉我,徐老太太要把那个我们见过的“脏老头子”带回家来了,好像就是当年她和她姐姐爱过的那个人。
“院子里的街坊都在议论呢,徐老太太肯定是疯了,都71岁了,还要当新娘子。再说,那老头子比她还大呢。她还给老头做了新被子……”同学非常不齿似的说,“好像那老头的老伴早就死了,但是那时候他们不敢在一起,徐老太太被斗争就是因为她去找过这个老头,当时还没粉碎‘四人帮’
那天无论同学说什么,我都是不吭声。我愿意把徐老太太的故事续上一个美好的尾巴,我希望这个老头就是当年的那个人,在他终于发现了有一个女人在用她一生的时间默默无语地等待他的时候,赶来帮助这个女人圆人生的梦。为了这个光明的尾巴我可以忽略徐老太太和这个老男人的年龄。我希望通过徐老太太的故事能够让自己相信,只要肯耐心地等待就一定能等来想要的一切。
那天在同学家写作业到傍晚的时候,院子里热闹起来了,我们趴在窗户边上看见徐老太太领着那个老头一家、一家地跟街坊们认识。从背影看上去,徐老太太是那么瘦小,那个老头已经有些驼背,无论如何从这样的两个人身上已经看不到任何传说之中那一对金童玉女的影子。我发现他们从这一家走向下一家的时候是手拉着手的。
徐老太太走到我的同学家的时候,同学的妈妈送了礼物给这一对老年新人,是一对有龙有凤的绣花被面。徐老太太看着我们两个孩子,脸色竟然有了一丝看不太出来的绯红。他们走后,同学的妈妈说徐老太太是个有福气的人,她能在她的有生之年终于做一次这个人的新娘。我还记得同学的妈妈一边切菜一边叹气说:“有多少人一辈子也没有这个福分啊。”
以后再到同学家,院子里就是一对老人在看报纸,或者就是他们一边小声商量着什么一边洗菜或者洗衣服,我叫他们“爷爷、奶奶”,他们同时转过头来,笑眯眯地答应。
后来因为搬家,我没有机会再去和同学一起写作业了,也就再没见到过徐老太太和她的新婚的老丈夫。同学告诉我,他们也搬走了,是老头的女儿把他们两个人接走的,老头的女儿是作家。
我牵挂着那个用银杏树叶粘合而成的小画框,它已经经历了那么多年,目睹了那么多沧桑变化,搬家的时候一定挪动了它,它还能保持原样吗?
这三个字所包含的意义被生活的具体和繁杂赋予了太多的解释,外化成为太多的无需语言的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