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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24 2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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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论坛的管理和斑竹设置!
jj解释也可以吧:)
媒人在我們社會的婚姻風俗中是一個不可缺少的角色。媒人又可以稱為「媒妁」,在字典中我們可以看到二種解釋:第一種說法,「媒」就是謀合二姓,「妁」就是斟酌二姓。第二種說法,男的叫「媒」,女的叫「妁」。不管那一種解釋,媒人就是婚姻介紹人。
媒人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大約在周朝就已經出現了,不過那時並不是人人都可以當媒人,通常是由具有巫術法力的人來擔任,這些有巫術法力的人,女的叫做「巫」,男的叫做「覡」,他們的主要工作是祭祀和招神,媒人只是一項兼職的工作;而且當時可是由政府來派任,所以又叫「官媒」。
因為古代的交通不方便,中國又地大,想結婚,自己找對象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那時候的人在出生三個月之後,就把姓名和出生時間告訴媒人,由媒人統一協調,時候到了就有人可以「速配」結婚了。
到了春秋戰國,又出現了「私媒」,和我們現在差不多,都是由女人家擔任。如果男女私訂終生,還是需要經過媒人,才能正式結婚,如果沒有媒人,會被人家恥笑,而且認為這樁婚姻是不合法的,由此可見媒人有多重要。
媒人就是靠著「嘴」和「腳」來撮合,勤跑男女雙方的家裡,用她那舌燦蓮花的嘴,把男女雙方「推銷」出去,結婚中的六禮,從問名到親迎,都少不了媒人,一直把新郎新娘送入洞房後,媒人的責任才算完成,自然也收到了一個大紅包,現在不少人還是靠媒人找到自己的心上人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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