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南财审报字(2004)第CA247
号《审计报告》确认,2004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6,408,470.95 元,按公司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40,847.10 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320,423.55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32,230,281.92元,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1,677,482.22元。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07,016,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共计21,403,200 .00元。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50,274,282.2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