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半导体近日宣布就台湾地区Advanced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Inc. (“AOT”)和韩国ITSWELL公司试图推翻韩国知识产权裁判法院(Korean Intellectual Tribunal)较早前判处首尔半导体胜诉的裁决而提出的上诉,已于2007年10月11日被韩国专利法院(the Patent Court of Korea)驳回,维持原判。AOT和ITSWELL公司较早前曾向韩国知识产权裁判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判处首尔半导体白光LED的专利生产权无效,但有关申诉最后不获裁判法院接纳,首尔半导体被裁定胜诉。
首尔半导体于2005年在首尔中央地区法院(Seoul Central District Court)向AOT和ITSWELL公司提出侵害首尔半导体白光LED专利权的初步禁制申诉均全部获得胜诉。AOT和ITSWELL公司则以提出申诉,要求韩国知识产权裁判法院判处首尔半导体白光LED的专利生产权无效作为响应。去年底,韩国知识产权裁判法院已分别驳回AOT和ITSWELL公司要求判处首尔半导体白光LED的专利生产权无效的申诉。但AOT和ITSWELL公司不肯接受裁判法院的判决,遂向韩国专利法院提出上诉。而韩国专利法院在10月11日的判决正好确立首尔半导体白光LED在韩国的专利生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