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新警察

激光现中超,不止一次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10 14: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国企,你还真别看不起他。国家的发展史,国家曾经的经济命脉,经济发展能到今天这一步,都与国企息息相关。国企保障了生存,民企促进了经济!没有国企的存在,就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民企!不要否认这个事实。有多少产业是在概念阶段的时候国企投资做的,而有了市场需求的时候才有了民企去赚钱!依靠着国企生存的有多少企业不知道你有没有统计过?别忘了,激光用的LD和晶体都来自哪里?人分369等和企业分369等是一回事情,没有人天生就被分好了的,是你所在的环境,你所能抓住的机遇和你所做的努力甚至还有些运气成分决定的。你可以不分档次,但当你吃几个厨子做的同样的菜的时候,心里自然有一杆秤去评论哪个厨子的水平高!产业上,你可以对企业不分档次,但当你用Nlight的和LASER TEL的LD的时候,你心里也自然会有个评论。但是,低档次的产品并不意味着就是低档次的企业!奔驰做的好,吉利也并不非不强大;光纤激光档次很高,一个LD加上几片塑料镜头也照样成就了西安华科做大做强的梦想!从某方面来讲CNI也算不上是高档次的,很多高档次的应用也只有你看不起的国企有能力做的,我就亲眼见过上海光机所那台价值3000万的激光器。没有人在十几年前CNI成立时就定性为高档次企业,若干年后你成立时就是低档次企业的。高档和低档是在发展过程中,慢慢积累形成的。同样现在你可以认为大家都在同一水平线上,甚至你是高档次的,前提是同行或者客户认为你的确是。
发表于 2009-8-10 15: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既然是讨论,为什么就不能先下结论?下了结论,为什么讨论就没有意义?杭州的70码不也是先下了结论再做的讨论吗?即使把这一条提升到咱们这群“高素质“的群体当中,提出结论验证结论推倒结论重新定性结论,和有了提议进行讨论而没有结论,哪一个更可取?能有效改变结论,不同意结论的,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有理有据的改变这个结论!又有什么难为之处?为什么我在某些帖子里,只看到要求别人不要仅有直白或变相攻击的内容,而自身的观点又是什么?如果仅就事论事,那么在这个帖子里面,我更多的看到的是空洞的,直白的,带有变相攻击的,与自己的提议完全背离的词语而已。要做好斑竹,可要挨得起板砖才行呀!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20: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提出来,就是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和怀疑,我想就这一点,我重申过很多次,但从楼上的来看,似乎从来就没有理解过这点。
1)我们就事论事,把论题扯到我是版主什么之类的,然后拿来说事又意义吗?一个好的论坛,版主只是履行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家畅所预言。我自己并没觉得我这个话题跟别的坛友开一个这样的话题也任何的区别。如果你非要事先就定义些不同,然后拿这个来说话,那我只能说到此为此,我不会跟你争论这个。讨论的事情,最后变成人与人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互相相轻,有任何意义吗????????
2)我想楼上的兄弟应该好好去看看这个话题,我提出这个话题,是为了让大家来讨论,然后就被人莫名奇妙的灌上了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被人莫名奇妙的对人来攻击?我觉得是一个讨论的误区。我有提出问题,让大家讨论可能性的想法并付诸了实际行动,我并没有指点江山,这个事情就这么,这么定了的些许想法。如果你再讨论中,就把我强推到我就是为了要争取制定这个行业的规范,那我感谢你,至少从一开始你抬高了我的身份,谢谢!
3)没错,有很多的行业规范,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符合自己企业发展的规范,每个想生存的企业对这点都有很清楚的认识。不是说每一个行业的规范就要求每个企业必须去执行?如果一个企业的生存,仅仅是告诉人家,你看我做了多少的认证,那就让他去炫耀吧。一个规定你觉得好,你去做,或者觉得好,但企业还没有发展到那个阶段,没有去做,甚至觉得不好,不去做,没有人会强制你。只有市场会规范你,优胜劣汰而已。这不是法律规定,你必须怎么的,怎么的,况且法律,还有人明知是砍头的事,偏偏去做。讨论是一回事,最终能不能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是一回事,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制定了规定,你愿不愿意去遵守那就是你的事。
4)我想同样的一句话,不同的人理解起来就是不一样,完全可以理解。本来你没有的意思,被100个人听出100个意思,中国的文化就是这么博大精深。断章取义的来说事,一辈子都说不完,我再一次被人家强加了要做行业的规范,谢谢您的抬举。70码下了结论再讨论,大家都知道那结论是谁下的,下的合理不合理,所以才讨论。我们本身就是在听取大家的意见,我们再下个结论来讨论,有意义码?
5)版主就是为了挨板砖的吗?跟这讨论似乎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是版主,我感谢有人给我这个机会,拿这个来说话,自降你自己身价,我也无话可说。
再次重申一点,争论人而不针对事的讨论,我觉得讨论没任何的意义,我们可以为事去争个清清楚楚,如果我们是针对人,要把别人狂踩一顿,从中获得快感,我们只能被更多的人鄙视。
让我们回来原来的主题,觉得好,你支持,我们一起讨论怎么来推进事情的发展;觉得好,但缺乏可行性,具体怎么实施,你出谋划策,或者你厉害的不行,一出手就受到大家推崇,切实可行,那我恭喜你。觉得好,但时间似乎太早了,选择还不是能建立这个规范的时机,你提出你的观点,让大家有更多的认可;觉得不好,你讲理由,让大家知道这样做,其实是再毁坏整个行业的繁荣昌盛。
大部分进坛来讨论,都是想或多或少的吸收点营养的,搞一些没菜没肉的互相轻视,谁也不服谁,除了让更多的人看笑话,增加点击率,其它的没有任何的意义。
发表于 2009-8-10 23: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中超无非是某些足球流氓干的事情,为了防止以后激光手枪现中超.我还是支持楼主成立CLUSA.顺便补充下lisqun 你的演讲很精彩,加精华,
发表于 2009-8-10 2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lisqun你太能说了。。。
仰慕啊。。。
发表于 2009-8-11 10: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提到谁有资格做领导,谁讨好CNI(讨好它对谁有很大的好处吗?可笑。),这一点纯粹是无理取闹!我相信很多人说的并不是CNI有资格来规范,而是谁没有资格来规范!其实我更期望CNI明天就能关门大吉,客户都到我这里 ...
lisqun 发表于 2009-8-10 14:55


Lisqun兄,言之有理, 深刻 !!!    支持!!!!!!!!!!!!!
发表于 2009-8-11 10: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提出来,就是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和怀疑,我想就这一点,我重申过很多次,但从楼上的来看,似乎从来就没有理解过这点。
1)我们就事论事,把论题扯到我是版主什么之类的,然后拿来说事又意义吗?一个好的论坛,版 ...
新警察 发表于 2009-8-10 20:01


写的文采比lisqun兄差远了!!!!!!!!!!!!!!!!!哈哈!!!!!!!!!!!!!
发表于 2009-8-11 11: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sLisqun兄,佩服!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这个贴子了,因为我希望它尽快沉下去。我和老兄的观点十分一致,只是没有能力组织这么完整的语言。也没心情做这样的事。现在该说的都说说过了,就让楼主自己去顶吧。有机会,认识一下,交个朋友如何?
发表于 2009-8-11 11: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lisqun”写的头头是道,条例清晰,语言表到能力很强,不失为一篇很好的“范文”,大家要好好学习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09-8-12 19: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见解,好事。
发表于 2009-8-12 23: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见解,好事。
新警察 发表于 2009-8-12 19:57


LZ果然被Lisqun兄的精彩演讲震住啦...............实在佩服Lisqun兄!!!!!!!!!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2: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LZ果然被Lisqun兄的精彩演讲震住啦...............实在佩服Lisqun兄!!!!!!!!!
laserfan 发表于 2009-8-12 23:26

我实在是怀疑一些人的自认聪明的做法是不是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楼上的方便公开讨论吗?如果可以,我佩服你的勇气,如果一个连自己的归属都不敢承认的人,我怀疑你有什么别的目的。当然人都是有一定目的的,你的所有的做法都会有人叫好,有人反对。
杀人犯肯定希望免除死刑,被害者肯定希望严惩肇事者,杀人犯的律师为了钱,会努力为杀人犯说话,被害者律师可能无偿也会为被害者讨个公道。旁观者有同情被害者的,但也不排除同情杀人犯的。每个人都是正常的人类的一分子,就看你是属于多数还是少数。
这就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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