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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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顿
安顿我的人是你(序)
  有多久了?这个愿望静悄悄地蛰伏在我心里最柔软也最细密的一个角落。

  我想有一本书,一本我自己的书,记录着我看到的、听到的和想到过的那些非常熟悉的人和事。

  我忘不了那些人和事,所以我想用我唯一会使用的、文字的方式把他们留在我的身边。当我和他们约会的时候,当我想让他们随时出现在生活的任何一个时刻和契机中的时候,我希望他们躺在干净整齐的文字中,用我最欣赏也最乐于接受的方式与我共存。

  他们是我的平淡生活中的奇迹。

  据说,在我还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儿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非常害怕寂寞和孤单。我用眼睛追寻四周的一切,墙壁、家具、能透过阳光的窗子和能照亮夜晚的灯,我在看到这一切之后仍然会大声地哭叫,直到有一个人和我在一起,不管他是谁,不管他是不是能代替母亲的角色,不管他是不是注意我,只要他是一个有生命、正在和我一样呼吸的人,只要他在,我就会停止出声音。我不要求这个活动着的人和我发生任何关联,但我必须感觉到我是置身于一个由人组成的环境之中。我需要那种气息,那种属于人的、生命的气息。

  一个人的生命是因为存在于一个人群中才显得有意义的。

  在我14岁的时候,第一次把文章变成了铅字,写的是我刚上初中时的音乐老师,一个已经过了中年仍然美丽的女人。把那篇文章投给报社不是因为我有写作的爱好,也不是因为期望通过这种方式表现可能还没有人发现的我在这方面的才华,我只是实在太喜欢这位老师了,我甚至盼着每天都有音乐课,每节音乐课都无限延长。我不是一个会唱歌的孩子,我只是想听这位老师唱歌,只是想看着她。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感受她近距离地存在着,我就心满意足。我把文章誊写整齐,装进信封,贴上四分钱的本地邮票寄出去的时候只有一个愿望,我想让所有的人都通过这些文字知道,在我的身边,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这样一个美好的老师存在着,她和我在一起。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16年,我已经真的开始在写作这样一本我自己的书了,却发现此刻的心情和14岁的时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实在太爱这些人和事,太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曾经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存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且,我相信因此我们就再也不用担心有一天会分开了。

  这本书就是基于这样的心情写作而成的。

  1999年对我来说是特别的一年。有人说女人在30岁的时候会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因为这个年龄正是她的生命之杯半干半满的时候。今年,我将30岁。

  我想像我的生命是一只酒杯,因为盛着像血一样殷红的酒,一半是厚重的颜色,另一半是透明的,可以让我看到酒杯后面的天空。我陶醉于那酒的醇厚,也知道所有这些都是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停驻过哪怕仅仅只有片刻的人们从他们的生命之杯中分出一滴或者几滴来给我混合而成的。他们穿行我的世界,走过去,继续赶路,把醇香和余味留给我,成为不能抹去的记忆。

  目送那些温暖的背影,我总是在心里问自己:你会记得他们吗?你会把他们纳入你对如歌岁月的纪念之中吗?你会在某一年的某个季节想念他们吗?你会吗?

  我想我会的,我会在很多时候对他们说我会的,同时对他们说:安顿我的人是你。

  这样的一句话,我可以说1000年。

            安顿

            1999年4月26日

  我和母亲的关系正如母亲和我,我是她生命的旅行袋里时时捧出来把玩的一样特别的纪念品,她是我写在岁月边上的一行行轻易不肯示人的朱批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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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宝贝
  我结婚的时候,还不知道世界上有一首乐曲叫《爸爸的宝贝》,更不知道这首曲子专门就是为了在那样一个特定的时刻让父亲和女儿一起静静地听完。

  看过一部什么电影,名字忘记了。故事讲的是一个捡来的女孩子被养父带大,有了自己的爱人的时候,养父身患绝症,他的理想就是看着女儿能嫁给自己信任的男人。婚礼上,乐队奏起了这首乐曲,穿白色礼服的父亲和披着婚纱的女儿同时缓缓地走向对方,他们无言地起舞,父亲眼里的泪光映着女儿的喜悦。曲终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情不自禁地为他们鼓掌……我的朋友告诉我,在欧洲,每个女孩子的婚礼上都会有这首乐曲,每个女孩子都要在这个时候跟自己的父亲跳舞,没有一个父亲能够不流泪地把它听完。

  知道了这些,我就在心里悄悄地想像,我的爸爸,假如他在我结婚的那天听到《爸爸的宝贝》,他会怎么样呢?我想像他的目光会在那样一个时刻有些迷离,他会不让我发现他在注视什么,或者他会像将近30年来我熟悉的每一次一样,在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时候转身离开,直到平静下来才重新面对我。当然也许还有种种我料不到的可能。我从来没有想过把这首让父亲们心潮起伏的乐曲放给我的爸爸听,然后问问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不敢那样做,因为从我还是一个瘦小的女孩子的时候,爸爸就一直是不把他的心情展示出来的。我五岁之前一直是跟着妈妈“读书”的。那是名副其实的“读”书——妈妈读,我学着复述。课本随处可见。有时候是小人书,有时候是简单的历史故事书,还有时候是妈妈曾经背下来的一些诗辞歌赋。没有定式,一切随意。

  当时哥哥和姐姐的境遇就比我要惨,他们跟着一个叫韩老师的瘦高个儿男人学习书法。每天晚上,两个人可怜巴巴地分坐在一张八仙桌的两头,中间是一个装了墨的大砚台,每人一个铜的镇纸,用着爸爸亲自跑去荣宝斋买来的叫什么“狼毫”或者“羊毫”的毛笔。韩老师则非常惬意地喝着妈妈沏的茶。我知道那种茶叶很贵,名字叫做“龙井”,似乎按照采摘的时间不同还有更细致的划分。我不懂这些。但是,我心里很不喜欢每天晚饭以后有一个人到我家来喝茶,不管是为了什么。而且,哥哥和姐姐让我觉得写毛笔字是很痛苦的,一个字要写很长时间,有时候一个笔画就要写好几遍。哥哥的脸上是明显的不耐烦,韩老师就好像没看见一样,一味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写字法门。哥哥烦得紧了,爸爸就在他头顶敲上一下,他咬牙切齿地低头再写。姐姐要乖一些,但表情也不是轻松愉快的,更接近于逆来顺受。

  我和妈妈坐在暗处,讲“李逵下山”或者“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有一天,听见韩老师说,再大一点我就可以开始学写字了。我绝望地想,这种请他喝茶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呀?用不了长大,就被毛笔字逼死了。心里越发记恨这个每天来我家喝茶,喝黄了牙齿、喝鼓了肚皮的人。

  但是,事实证明我的恐慌是多余的。爸爸好像心里早有打算,他在我刚过5岁的时候为我选定了课本——一本《词综》和一本《唐诗别裁》。他亲自教我每天念其中的一首诗或者辞,然后逐一讲解,再督促我背诵。我努力讨爸爸的欢心,表现出令他非常欣喜的理解力和记忆力,我想用这样的方式就可以躲过能要人命的毛笔字。我故意选韩老师来喝茶的时候在一旁无声地背诵,爸爸很欣慰地把注意力从我这里移向倒霉的哥哥和姐姐。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一点,就是韩老师的好处不仅仅在于可以陪爸爸喝茶,同时像旧时的名士一样专心教书,姐姐在经历了一个又一个这样痛苦万状的晚自修之后,终于和一个同龄的女孩子一起一举夺得北京的一个少年书法比赛的并列第一名。爸爸除了勉励姐姐“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之外,当然全心感谢韩老师,于是,茶水课顺理成章地沿袭下来。

  那时侯,我已经不用担心会让我去学写毛笔字了,哥哥也因为长时间对书法没有兴趣,总是在写字的时候表现出心猿意马而退出了这旷日持久的晚自修。这主要是妈妈所赐,她说哥哥原本就不是这块材料,现在写的字已经能见人了,不要再指望他靠这个怎么样,更何况,“靠这个也怎么样不了”。

  我大学快毕业了,才感觉到,一个人的字写得不好看,其实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情。比如找工作,用人单位在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可能就先让这个人写些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字就很重要。我把我的想法跟爸爸说,很有些埋怨他,为什么当年不让我也一起学书法,反正也要请老师喝茶,教一个孩子和教三个孩子还不是一样吗?爸爸说,他不是没想过,但是,他和妈妈有一个共同的感觉,就是我不适合学书法,写毛笔字太慢,而我的脑袋转得太快,他和妈妈都觉得如果我也学书法,就会“把聪明磨成墨”。同时,爸爸还提醒我说:“你忘了你小时候,对韩老师又恨又怕,连茶叶都心疼?”应该说,爸爸对我的把握基本上是准确的,但是,另一面的结果就是,我现在是家里人中写字最难看的一个,也是最欢迎电脑的一个,因为我可以熟练而快捷地把文字敲进机器里,再打印得整整齐齐,很现代,而且不丢人。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一个大人说的那种有长性的人。假如一件事情不能长时间地对我有足够多的吸引,我会非常残酷也非常自然地把目光移向其它的事情,我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好。所以,我自知自己不适合从事过于稳定的工作,更不适合在一个循规蹈矩、制度繁多的机构里打一辈子持久战。对于我认为没有趣味的环境,我的第一反应从来是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我的这种品性在小时候跟着爸爸读古诗辞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得极为突出。

  当我已经把两本书都背诵得越来越薄的时候,诸如苏东坡、李商隐这些人全变成了熟悉的面孔,我就不愿意每天那样带着一脸讨好的表情给爸爸背诵了。每天的课程变得比姐姐每天的写字还要痛苦。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后来上学以后老师最不提倡的“物质刺激”。他答应我,每背下来一首诗辞,可以给我一毛钱。

  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当时的冰棍分成三种,三分钱一支、五分钱一支和一毛钱一支。一毛钱一支的叫做雪糕,是纯粹奶油做的,比现在的世界著名品牌“和路雪”还好吃。我只需花10分钟时间背诵一首诗辞,就可以有这样诱人的一支雪糕,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我非常兴奋,甚至在黄昏的时候站在宽宽的楼道里望着远处爸爸下班回家的方向,急切地要用诗辞换钱。

  但是很快,我就不满足于一天只有一毛钱,每天换钱、每天吃冰棍实在很麻烦,于是,我决定一天换回一个星期的钱。我跟爸爸说,我背六首诗辞,我要六毛钱,后面的五天不用背诵,他也不用检查了。爸爸好像不相信我能做到,说只要我背出来,他就给我一块钱。结果当然是我赢了。

  然而就在我赢得了10天的雪糕钱之后的第二天,我的课本变了,变成了在70年代中期很难见到的《安徒生童话全集》和《格林童话全集》。我不用背诵诗辞,当然也不会再得到奖金,我在一本《新华字典》的帮助下开始了读外国书的日子。

  上小学那一年,用爸爸后来的话说,我已经算是“饱读诗书”了。

  爸爸非常自信也可能还略带自豪地带我到小学校报名。那天我穿了最好的一件衣服,红色,右边衣襟上绣着一只大熊猫正在放气球。

  管报名入学的老师是一个看上去很慈祥的老太太。她问了一些诸如“几岁了”之类的问题后让我在一张白纸上写名字。我写了歪七扭八的三个字——张杰英,还自作主张地把“杰”字上半部分的“木”改写成“术”。老师很失望地看着我,问我:“你还会什么吗?”我还不知道自己连名字都没写对,马上得意地说:“我会背诗词。”老师示意我背诵。我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这种时候不能背“床前明月光”,那太简单了。我想了一下,很认真地背了苏东坡怀念他妻子的《江城子》。我背第一句“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时候,我的老师就被镇住了。我猜想这个老太太可能根本不知道这首词。多年以后爸爸证实说是这么回事,他当时也认为老师是不知道的,但是他不能告诉我这些,不能“长你的骄气”。

  在我的求学生涯中真正喜欢我的老师寥寥无几,我觉得这种命运就是从考小学校这一天注定的。回家路上,爸爸跟我说了一些话,在当时我听不太明白,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越来越认为他非常正确。爸爸说:“我想有两种女孩子长大了会成一些事,一种是长相出众;这种人机会多,但是成什么事全在个人悟性。还有一种,长相未必出色,但是学识丰富、个性与众不同。”我觉得大概我一直在不知不觉中向着一个方向努力,爸爸也一直在向着同一个方向塑造我,可能就是当年他说的后一种人。

  伴随着我成为一名学生,爸爸也开始不断地被我连累。因为纪律不够好,也因为想到什么就说出来,我常常遭到老师的批评或者惩罚。我时常觉得很奇怪,在家里,爸爸明确告诉我的原则以及他刻意培养我的品德,有时候在学校里是相反的判断。比如,我曾经因为口算速度快而获得数学比赛的第一名,奖品是一支钢笔。领奖的时候,我觉得这钢笔实在不好看,就问:“还有别的奖品吗?”老师问我什么意思,我说我不喜欢这种笔,要是有其它奖品就可以换。老师正色对我说:“没有。你放学不要走,到我的办公室来。”我这个人到今天都是这样,凡事总爱往开心的方向上想,那天我就妄想着老师会在放学以后给我换一个喜欢的奖品,所以直到喊了“报告”被召进办公室的时候,我还是欢欣鼓舞的。老师看着我一脸的兴奋表情,说了一句让我现在想起来都后背发凉的话:“你怎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老师说我“不珍惜学校给予的荣誉”,“挑剔奖品的本质是骄傲自大”。当时我说了什么已经完全不记得,但大体的意思就是我说的是真话,我的确不喜欢这个奖品,既然奖给我了,我自然可以发表看法。我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生那么大的气,她还很年轻,一张素净的脸涨红起来。她拍了桌子,说“现在就给你爸打电话”。

  爸爸来学校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一边看着老师吃完了中午饭。老师给爸爸讲了我的“恶劣表现”和不知悔改,然后要求爸爸监督我写出一份深刻的检查,否则就不要来上课。我跟在爸爸身后走出老师的办公室,我们谁也不说话。我偷偷看爸爸,觉得他的面容特别严肃,我猜想他是真的生气,因为我是如此地让他丢脸。

  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爸爸忽然把我拉到他面前,半蹲下身子问我:“老师说你什么了?”我就学了那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爸爸皱着眉头又问我:“你是怎么想的?”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了真话,我说我不明白我有什么好羞耻的,我很高兴得了第一名,但是我也真的不喜欢这支钢笔,虽然就像老师说的,它是个荣誉的象征。爸爸在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我,仿佛在沉思一般。我等着他像老师一样批评我。片刻之后,爸爸站直了身子,摸摸我的头:“其实有时候人心里想什么不一定要说出来,你说出来了,有些人听不懂,还会认为你不好。老师说的话是气话。回家爸爸帮你写检查。”

  那一次的检查真的是爸爸替我写的,我只是照着抄了一遍,第二天交给老师,保证了正常的上课学习。隐隐约约之中我知道爸爸对这件事有不同意见,但是他最终没有对我说。而我也从来没有告诉过爸爸,就是老师的那句话,让我无法释怀。现在,我已经接近通常所说的而立之年,如果说人的一生是一杯酒,那么我现在正是生命之杯半干半满的时候。我已经知道在人的一生中“羞耻”这两个字正如“自豪”这两个字一样,是不能轻易说出口,也不会随时随地感受到的。正因为我已经明白了这些,所以每当想起老师的话,我都会心头一凛,而想起那天爸爸的表情,才真的理解了他其实对我没有责怪,有的只是他才能给予我的疼爱和抚慰。

  也是在一次我被体罚的过程中,我知道了爸爸其实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我不懂书法,但我觉得爸爸的字不输给韩老师。因为一个男生偷偷把钢笔水滴在我的衣服上,我把他推了一个大跟头,头磕在墙壁上。老师解决问题的时候,我理直气壮地说,欺负别人的人就活该是这种下场。老师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说:“你不是有劲儿吗?你帮老师包苹果吧,一边劳动一边想想你的错误。”于是在别的同学都上课的时候,我把分给老师的国光苹果一个、一个包上纸,装进塑料绳子编的网兜里。老师当然又给爸爸打了电话。爸爸来之前,老师让我去洗了手。

  这一次惩罚的第二步是让我用毛笔写60条一尺长的条幅,上面写上“爱护小树”,等班里搞绿化活动的时候用,限期三天写完。我很苦恼,让一个曾经讨厌书法的人写标语,还要贴在公共场所,没有比这更令人难堪的了。

  晚上,我坐在灯下,看着作业本,发呆。爸爸一直在对面注视我。我终于还是问了他,为什么他曾经教给我的品质总是让我在学校里很吃亏,我举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例子,说明回击以强凌弱的人是正义的行为。

  现在回想起来,爸爸当时的样子是有些痛苦的,他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我的问题。他开始在姐姐的砚台里磨墨,一直磨到那墨汁都发亮了,然后,他一言不发地开始在我带回家的条幅上写“爱护小树”。我惊奇地发现,爸爸的字原来那么好。我的沮丧很快就变成了兴奋,我开始忙着给爸爸递纸、把写好的条幅摊开来晾干,我甚至期待着把这些条幅贴出去,好像给我爸爸办一个书法展览。

  我就是这样在一个又一个必须由爸爸挺身而出来解决的困难或者说尴尬中慢慢长大的。爸爸似乎永远在用一种充满了谅解和体恤的目光面对我这样一个每每会跳出规矩之外的孩子,不离不弃。他始终如一的平和实际上正是我成长过程中万分依赖的支持。

  妈妈说过,爸爸是这个家庭里最纵容我、也最容易原谅我的人。爸爸对这种说法非常坦然,因为他也是这样说妈妈的。他们给予我的所谓纵容恰恰是因为他们懂得,只有这样才不会泯灭一个孩子最率真的天性,才会让这个孩子保有属于他自己的灵性。

  也许每一个家庭中做父亲的人都是一种坚强与宽容的标本,他们把感情深藏在具体而微的日常生活之中,只有当你远离他、想念他的时候才可以慢慢体会他的柔情与细腻。

  只有一次,惟一的一次,爸爸泄露了他对我的除了修剪和塑造之外的浓重的爱。那是在我结婚的当天。

  清晨的时候,爸爸叫醒了我。我揉着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一个与以往不太一样的日子。爸爸好像有些急躁,说:“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还这么磨蹭。”他完全忘记了前一天晚上,是他逼着我吃下了一粒安眠药。我对着镜子化妆,我发现爸爸在看我,而且,他已经是第三次打电话听当天的天气预报,并且反复地说着外面似乎有些阴天。大约距离和丈夫约好来接我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爸爸终于拨通了新家的电话,对正准备出门的丈夫说:“你把她的风衣带来吧,晚上可能会冷……”

  我的婚礼很简单,爸爸表现得也很开心,和公公、婆婆交谈似乎也还投机。到了晚上,我们准备回自己的家,爸爸坚持要送我们,他说他正好也想出去走走,因为“外面的空气好”。我是在坐进车里的一刹那才意识到爸爸的心情其实非常复杂,因为直到车子开起来的时侯,他举着的手还是没有放下。我想,这才是他在我的婚礼过程中最想表达的内容,只不过因为他是爸爸而羞于表达就是了……

  至今,我还是没有让爸爸知道,世界上有一首在婚礼上给父亲和女儿一起听的乐曲叫做《爸爸的宝贝》。我觉得我的爸爸不用听它,因为我确信我就是爸爸的宝贝,一直都是。

  也许人的一生注定是一个句号,说是从起点到起点或者从终点到终点都可以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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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号
  有很多个清晨醒来的时候,我恍恍然之中就有了一种身在异乡的感觉。一张陌生的床、陌生的四周、陌生的空气以及因此而陌生的自己,窗外是陌生的阳光和街市上陌生的人流与车流,不由就有些害怕又含着一丝惊喜,因为只有一个又一个陌生才能带来一种又一种可能。于是这一天就又有了不同的意义。

  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时断时续的工作经历中曾经碰到过一个上级,他从不给人出谋划策,他常常张着迷茫的双眼说:“我吃不准,这件事有50种可能。”他貌似深沉实际是由于贫乏而没有主意,但是我却在心里认为他应该算是一个“高人”,就因为他在完全不经意之中表达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没弄明白的意思:人的生命之中原是充满着不确定性的。而我一直认为,恰恰是这50种可能、这种不确定性,使我成为一个非常非常害怕死亡的人,因为我还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子。

  15岁那年,我爱上了两样东西:英文和香烟。那时候我已经很不爱说话了,常常在大家的一个热热闹闹的话题中不知不觉地走神儿,或者说着说着就哑口无言。更多的时候,我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鼓舞着,许许多多想说却又不知道怎么说的话挤在嘴边,最终一句也没有挤出来。我想我真寂寞啊,我的声音和语言从别人的耳边翻卷而过,不留痕迹,还是让我闭上嘴巴自己和自己对话吧。这时,一些上课的时候无论如何记不住的英文单词一个一个活泼地跳出来并且自动连缀成句,充满着令我激动而又惊讶的准确和恰切。我第一次要这样表达一个意思是为了《呼啸山庄》这本书,书中有一句话很让当时的我感动,一对相爱而不得的人中一方对另一方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不断地用英文默念这句话,念到由衷地认为他们无需在一起也没有人能从实质上把他们分开时,我终于憋不住告诉了当时还算理解我的一位老师,结果他像没听见一样去说另外的一件事,我真的很失望。从那时候开始,每到我最想献出自己的思想给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必须在心里先完成一种语言的转换,抑制着那些对方可能一个字也听不懂的词们,不让它们冲出来并且尽量力求口中平稳,于是诉说在这一刹那变成了一件十分索然无味的事。不想说话,或者说出的话都不是最想说的话,这时就只有沉默,在寂静里沉思默想,我为自己点燃了第一枝烟。烟雾缭绕之中我看见那些与我神交的书里的人们缓缓走来,带着他们特有的表情、说着和我一样的语言,他们在我的周围拥着我的思想起舞。烟是我们约见的信号灯。

  我从15岁开始隔三岔五能接到一些稿费,至今不断,变化的只是数额从每千字15元发展到今天的500元,这样,我就总能在自己手中有一些活钱,我只买两样东西,烟和书。吸烟是一件隐蔽的事,至今知道我吸烟的人并不多,因为与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大多没有什么完全属于自我的思想,我只是凭着本能说一些必须说的话,这种时候我不需要信号灯的指引。吸烟是我一个人的事,我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自己的小房间和阳台的窗子完全敞开,住在隔壁的父母已经睡了,他们在睡前十分心疼地嘱咐我别看书到太晚,在他们眼中我是一个由于勤于思考和贪恋书本而少言寡语的孩子。这时我十分自由,月亮挂在天边,而映在窗户玻璃上就变成了两个,我把正在看的一本书倒扣在我的堆满了学习资料的大写字台上,衔着一支烟静静立在阳台,两个月亮就是我的一双失眠的眼睛。无数个这样的夜晚我结识了无数被我—一认作大师的思想者。我每天只吸一支烟,等烟雾散尽了,我蹑手蹑脚地去刷牙,然后安然入睡。

  少女时代的我几乎没有胖过,因为那时候我经常不吃中午饭,而我的近千册的藏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我的一顿又一顿午餐。我买的第一本正而八经的书是《少年维特的烦恼》,那时我12岁,小学还没毕业。我至今记得那个中午,我下了学经过光明楼的新华书店,我不知道这本书写的就是以后将成为贯穿我的青春时代的一条主线的“爱情”,但是我知道它是当时还不太多见的名著,而且从一向爱书的母亲那里我曾经知道歌德和他在晚年写过的一首诗《玛丽温泉的哀歌》,于是我挤进了人群,抢下这本书。它的定价是五毛一分钱,当时我有五毛二,那是父亲给我的早点钱和买汽车票的钱中陆续省下来的。我背着沉书包、抱着这本书、兜里装着一分钱脚步轻快地一路走回家。在快到家的时候我碰到了下班的父亲,他问我为什么不坐车,我只好说实话。那天父亲骑自行车驮我回家。第二天,我得到了一枚刻着我的名字的图章和一盒印泥,这是我的第一个藏书章,现在它就躺在我的抽屉里,直到一位老师专门请人为我刻了一枚漂亮的“猫咪藏书”图章之后它才光荣退役。此后,父亲允诺每个月给我10块钱买书,我感动不已,那年像我父亲那样的技术知识分子一个月的收入总数也还不到150元,而家里还有正在上学的哥哥和姐姐。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爱书可以归结为两个原因,一个是在与人相处方面我十分笨拙,一个是我十分害怕被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一种势力或者一种规则所管理,而这两种情况都是一个人一生无法规避的。于是,我只能告诉自己,在灵魂的世界里才有真正的自由,那就是书里的朋友们生活的世界。也正是这种观念使我天经地义地爱上了写作。我想我是一个胆子很小的人,我最终会过上一种与常人无异的平庸日子,而我又是那么地不甘心,我只有把自己所向往的一切寄托在文字里,在其中活出千千万万种可能,寂寞的心在它精心构筑的另一个领域里飞扬,一个平凡的小人儿也可以有一刻变得不那么平凡了,这该是一种多么有成就感的幸福!因为在读书之外又有了写字的爱好,我越发沉默也越发显得孤单。离开了文字我就无法愉快地生活、无法正常地思考、无法恰当地与人对话。有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一位画漫画的人,后来他成了一张挺有影响的报纸的总编,他是个结巴,然而他为此很得意,他说结巴实际上是最聪明的人,因为思考比别人多得太多,多到了来不及表达,思想们挤在一处争先恐后,搞得不知道先说哪一个才好,于是就结巴了,那时我在心里把他当成了同类,我们可真像啊!

  我在静默中迎来了17岁,迎来了我生命中第一次用双眼去追逐的一个身影。

  他比我大一岁,学理科的,沉默如我。但是他几乎包揽了所有中学生有可能参加的数学和物理竞赛的全部第一名,他没有父亲。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关注他的一切,以至于不由地也开始关注自己在他眼里的形像。那时候我还不懂打扮,我十分相信“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我固执地认为只有出色的作品才可以引人注目。我开始疯狂地写作。当时的《北京青年报》还很小,但是几乎所有的中学生都看它,他也不例外。每两个星期,我就会在上面发表一篇我独创的一种界乎于书评和读后感之间的被我叫做读书随想的东西,我想他一定看到了,他一定知道了这个学校里还有一个我。事实的确如此,当他拿到我封在一个桃红色的信封中的电影票的时候,他跑着来了,之后我们在电影院里分吃两个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小橘子。那个散了电影走路回家的晚上在我的记忆中非常美好,护城河的水卷着白色的小波浪欢唱而去,已经破旧的桥在月色里朦胧可爱。我对他讲英文,好像讲的是月凉如水之类的风花雪月的话,不多,更多的是沉默,我们好像一下子就非常接近、非常习惯无话地漫步,我一厢情愿地认为什么也不必说了,一切已经了然于心。此后我们又有过几次约会,一起去美术馆看我热爱的稚拙画展、下了课他送我回家路上我们分吃一支糖葫芦……接下来,我上高二,他必须要准备考大学了。1986年的12月27日,北京下了一场我至今认为是最大的雪,我们去爬景山。那场雪把什么都覆盖了,包括我们没有说而以后永远也没有机会说的话。公共汽车太挤了,他不得不用他1米83的身体抵挡拥上来的人群并且伸开长胳膊护住我,那是我们第一次切近地看对方。“你想过考什么学校吗?”他太高,问话仿佛来自我的头顶。“我想作翻译,傅雷那样的,可能会去念英文。”之后他很认真地告诉我他已经确定要报考在安徽的中国科技大学,那里有最好的物理系而且是他父母的母校。“英美文学要上几年?”“四年。”我缩在他的胳膊形成的圆圈里,我们之间隔着我的硕大的帆布书包。“科大要上五年,我想毕业回到北京就可以结婚了。”我仰起头来盯住他,他微微一笑:“那时候你正好毕业。”这一刹那我又陷入了不知该说什么的困境,而且非常俗气地低下了头。那天我几乎没有再说过一个完整的句子,而我的心分外平静,守住一个承诺,我可以过上1000年啊。分手的时候,我说:“不用再见了。”

  日子从此开始变得很充实很饱满,我只要想一想那个飘雪的黄昏就陶醉得几乎落泪。这样到了下一个春天。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到操场,才知道他因为严重的胃出血休学在家。与此同时,我得到了中学时代最大的一笔稿费,120元。我没有买书,而是买了一大书包食品,我要去看他。那是一个星期六,中午下了课我顾不上吃饭,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找到他家所住的航天部宿舍。我买了一小瓶水,站在他家楼底下喝完,为了不让他发现我一路上一直在呕吐。他很惊奇,而我又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一味地把好吃的东西摊了一桌子。我很快离开了他家,他送我,依旧是无语的漫步,公共汽车站的站牌一个一个被我们甩在身后,他说他不用考试了,学校因为他的确出色而为他争取到保送上科大,我满脑子都是那句话,我想我要开始等他了。然而他接下来就让我放弃了这种想法,他说:“真不知道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世界太大了,变化也太快。”也许是我过于敏感,也许是我从一开始就害怕等候,我就在这时认定他后悔了。一种创痛的感觉袭来,我的英文冲口而出:“我们随缘吧。”我在快要接近终点的一站上了车,眼泪滚滚而落,我没有回头看站在车下的他。这一别即成永诀。

  世界的确很怪,此后的多年,碰到了无数不想碰到的人和事,却真的再也没有碰到他。而我也终于没有学成我喜欢的专业,阴差阳错地学了很技术化的审计。

  作为女性,我只有这一次追逐异性的经历,而且充满了挥之不去的挫折感。从大学到工作,有过很多次昙花一现的恋爱,但大多因为无法对话而告结束。

  我始终相信,生命中的每一种最终成为现实的可能都是注定的,幸福与痛苦、事业与婚姻莫不如此。一个春天的早晨,七年前那个飘雪的黄昏所发生的一切在我的面前重新上演了。我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再一次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温存地护住,一天、两天、三天,他准时出现在我上班必须经过的地方,我恍然回到了17岁,我们很自然地相识了。有一天,在相约的路上,我走在他身后,我抑制不住眼泪。这是一个如此相像的背影,仿佛穿过了时光隧道,我和一直蛰伏在我心里的一个旧相识意外地重逢了。我悄悄地抹去泪水,之后,当他伸出双臂的时候我依在他的怀中。这个人后来成了我的丈夫。我曾经无保留地把我的充满挫折感的、短命的初恋讲给他听,他听完之后温和地告诉我,其实一个人爱的并不是另一个人,而是与自己相同或者不同的一类人,而婚姻是要求你必须从这一类中选出一个来一起生活。

  婚后的第三年,因为去朋友家吃饭,我和丈夫来到了我曾一个人呕吐着来过的地方,陪着我们的朋友意味深长地说:“安顿,过了这么多年了,这儿没有一点变化。”然而我已经认不出了。这里对于我已经成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没有本来应该有的物是人非的感伤。我想起了当年那个人说过的话,的确,世界太大,变化也太快,我是否变得不认识自己了呢?这时距离我说的“随缘”,整整过去了10年。

  我是在结婚以后才重回读书写字的生活之中。在此之前,我必须养活自己。尽管我害怕被管理、被规范,但是,无论我心里怎么想,形式上都必须服从于一份固定的工作或者说一份固定的收入。毕业以后我做的很多份工作都只是我所学的审计专业的应用,与理想或者爱好毫无关系。我很少买书了,因为我已经和所有的女人一样知道应该把自己打扮得鲜亮动人,而这一份支出比起买书来不知要大出多少倍。我也很少看书了,手边大多是讲怎么化妆怎么织毛衣怎么令自己更吸引人确切地说是更吸引男人的“工具书”。我变得随和多了,仿佛过去那个小读书人已经离我远去。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我“老大嫁作商人妇”。

  结婚的好处在于如果你不是一个物欲很强的女人,那么从此就可以不为生计发愁了。而我的婚姻还有一大好处,就是我的丈夫对我十分宽容,这主要表现在他除了要求我做一个称职的妻子和主妇之外一切随我开心。我顺理成章地不工作了。我为此欢欣鼓舞,这是我梦寐以求的没人管的好日子啊!

  然而好景不长,当我拿着丈夫的钱买书、买笔、买稿纸,拉开架式要当一回“自由撰稿人”的时候,我发现再也没有一家报社或者杂志社愿意发我的作品了,原因很简单,我只是一个没有身份的家庭妇女,当年被认为“才华横溢”是因为一个小女孩能学说几句大人话,而当我真的成年,真的说大人话的时候,一切也就不稀奇了。就是从这时候起,我翻遍了各种报纸的分类广告,我想找一个工作,准确的说是一个像样的文字工作。

  也许人的一生注定是一个句号,说是从起点到起点或者从终点到终点都可以,1995年的夏天暑气炙人,我回到了我学写字最初起步的地方,从家庭妇女变成了《青年周末》的编辑、记者。

  所有的感觉、所有的记忆、所有的思想方式以及所有的习惯都在这个契机之中复活。我的沉思默想、情感缤纷的自由岁月啊!而更令我惊奇的是,这么多年,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学会了说话,我不再怕人了。这一定得益于我的工作,因为我必须找到一种最恰当的方式,与千千万万的人在纸上交谈。我必须读很多书,把很多英文的优秀内容转换成家庭妇女也能读懂的东西,通过我使人们了解他们不知道或者不是“这么”知道的一切。我想,在我26岁这一年,我终于开始“有用”了。

  我在我生命的句号里走啊走,走的结果仍然有50种可能,我最后会成为什么我自己一无感知,这是我必须走下去的理由。很多时候我像少年时代一样为自己点燃一支烟,沉浸在涌动着的我熟知的那种语言之中,久久地回不过神来,而我的精神比什么时候都备加自由。

  是、非、成、败与聚、散、离、合是一个俗人一生的全部,而所有这一切原本都可以带着一种欣赏的眼光像看电影一般地对待,投入的时候身在其中,豁达的时候超然事外,于是,生命中所有鲜活的感觉都保持着旺盛的生机,因为人的区区一辈子也不过就是时间相对长一些的一场电影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38:00

[分享]动词安顿

欧洲的天空下不下雨


  我常常想,人的命运就是在旦夕之间发生了迅疾的变化,一个很小的契机就会使一切都不一样了。假如当年我甘心作一个等待的人,假如我不是那么羞于表达和害怕失望,假如我相信我原本应该相信的那双充满问候和喜悦的眼睛以及那双眼睛所传达出的爱情……那么他的生命和我的生命都将是另外一种状态了。

  然而生活的公平和残酷都在于没有岁月可回头。

  所以我所能做的只有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地恳请身在异乡、曾经温存待我的人,恳请他原谅我当年的幼稚和今天的无奈。



(一)
 

  认识他是在10年前,我18岁,上高中三年级。

  那时候我的第一位的理想就是考上北京最好的大学的外国文学专业,然后顺利地出国留学。我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复习功课和学习英语上。每个星期日我到紫竹院的英语角练习口语。到这里来的大多是大学生,不认识的人自由结合彼此用英文交流。但是这种结合通常是不固定的,所以无需自我介绍,甚至每周对话的人都不相同,真正的萍水相逢、擦肩而过。就在这么多平凡的星期日之中的一个,穿着那时还不太有人穿的灰色西装的高大男孩十分偶然地成了我的搭档,而且我们的合作变得非常固定。仿佛在等我似的,每个星期日都是他先到,当我背着我的大帆布包穿过那片暗绿的竹林,就会看到他坐在迎面的第一条长椅上,一双长眼睛里闪烁着问候和喜悦。

  我们很自然地彼此通报了姓名和学校。他就在我做梦都盼望能考中的那所有湖水、有白塔的大学读德语文学研究生。“你比我大六个年级呀!”我惊呼起来,他得意地笑出了声,深秋的阳光斜照进他微微张开的嘴里。我想,这真是一个英俊的男孩。

  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从来都过得很快,他的英文口语正宗得让人以为这才是他的母语。我们总是能发现许多共同之处,然后再为这些一致欢呼。比如我们常常会发现原来各自都津津乐道的书竟是同一本,原来在不同的生活环境里我们却在反反复复倾听同一首歌。他用我一个字也听不懂的德语为我背诵我最喜欢的作家海尔曼·黑塞的小说《彼得·卡门青》中的篇章,我捧着中文译本可以一举就找到相应的段落,而这个游吟诗人一般的作家正是他的研究对象……我几乎天真地以为,再过半年,我就会考进这所学校成为他的校友和同行,而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在给我讲解怎样使用图书馆了。

  冬天在不知不觉中渐深渐浓。一个好风好日的星期六中午,我和同学们一起像解放了一样涌出校门。迎面,他闪着流荡着问候和喜悦的眼睛靠在一面墙壁上对我微笑。或者就是出于害羞和必须隐瞒的高兴吧,我走到他面前劈头就问:“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说话间就来接过我的书包。我迅速地一躲:“我自己来。”把书包背起来的时候我顺势回头,果然有几个同班的女生在不远的地方一边看一边笑。

  他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要不我送你回家?”我只好点点头跟着他拐上一条小街。

  在我和他相处的短暂的时间里,说不出为什么,我总是会陷入沉默。我更喜欢听他说话,说什么都行,说什么语言都行,我愿意在他的旁边静静地听着同时展开各式各样的联想……过了很多年我有了一点经历之后才明白,一个自视很高的女人乐于倾听和注视一个精彩的男人只有一个原因——她爱他。我很想问问他,从他的学校到我的学校几乎斜穿了北京城,这么远的路,他走了多久;现在已经是正午了,他是否觉得肚子饿;我们相约了明天在紫竹院见面,为什么今天一定要来找,真的就仅仅是为了送我回家……然而我什么也没有问,我沉默得把该说得话也全部省略了。

  这条小街走到尽头就是一座叫做龙潭湖的小公园,我们不约而同地放慢了脚步。彭径自去买了门票,我顺从地跟着他走到一片素煞的湖边。我们在长椅上坐下,两人之间是我的装满复习资料的硕大的帆布包。

  “我是怕你明天不来,你说过你快要考试了……”到底是他先开口了。

  我侧过脸来:“我来。”

  他忽然变得局促起来,良久:“可是……我等不到明天……”我不解地望着他,他跳开我的目光,一双长眼睛望向结了冰的湖水,“过完寒假,我就要到德国去上学,可能会走很长时间,我不想在这段时间里见不到你……”

  他说话的声音从来不大,但是这样的话对于我因为突然而太过清晰。我从没有承认过这个被我在日记里叫做“灰人”的温和的大男孩在我的生活中占据着特别的位置,我也没有以为这就是朦胧之中的所谓恋爱,然而将要到来的离别瞬然之间要迫使一切不得不变成明明白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湖面上的冰很薄,似乎稍有压力就会断裂,我想这就是我此刻的心情,任何语言都不能表达。

  当我下意识地握紧了双手忍住一波一波涌上来的眼泪的时侯,他的右臂已经紧紧地搂住我的肩膀,我们之间的书包不知何时被他挪开了。我没有拒绝,也根本不想拒绝。我们无声地相依而坐,直到太阳也西沉了。在这个冬季的冰冷的黄昏,他成了我生命中第一个有些亲近的男人。我答应他无论怎样,我们会一起把这个寒假好好地过完。



(二)
 

  寒假的第二天,我换了几次公共汽车才辗转到他的学校。路上大约花了两个半小时,我一路想着不知道那一天他有多少时间在来回的路上。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所著名的大学的著名的湖和塔,当时我并不知道有一天我会和梦想中的这里的一切擦肩而过,就像我和他尚未开始的爱情。

  绕过一间小书亭,穿过一排杨树,我来到宿舍楼前。隐隐约约地,有二胡声传来,那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二泉映月》。我敲门的时候乐声戛然而止。依然是那双盛着问候和喜悦的眼睛,他的手中还拎着一把二胡:“你不肯让我去接你,我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你我一直在等你。”

  这是一间极其普通的学生宿舍,桌子上、书架上、窗台上以及床头都是书,另外一张床上的被褥都卷得整整齐齐,显然是主人不在,他的床头挂着卡夫卡的木刻像。他说他的室友姓方,回家过春节去了。我有一搭无一搭地听着,根本不可能料到有一天正是这个不曾谋面的室友会带给我关于他的最坏的消息。

  “你为什么不回家呢?”我接过他递上来的一杯热茶。

  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在我面前:“我没有家。小时候父母都去世了,我跟着姐姐长大的,我上大学的时候姐姐去了德国,国内就只有我一个人了。”他的眼光变得热烈起来,“以后就不会一个人了,我希望有你。”我不敢看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很美的眼睛,但是我固执地认为那双眼睛里没有我的明天。

  他说带我去他们经常去“改善生活”的小餐厅。临出门的时侯,他把床褥子掀起来,一片各种面值的纸币出现在我眼前。他很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平时很少花钱,除了吃饭和买书,几乎没有什么开销,姐姐给的钱花不完,剩下的就这么放着……”

  午饭的时候他不断地把好菜送到我的碗里,我却因为路上很累而不断地打着哈欠。回到他的宿舍,他把一条毛毯铺在床上:“你休息一会儿,下午还要回家呢。我坐在这里看书。”他指了指床边上的书桌。

  我真的很累,但是也根本不可能睡着。我非常明白他一直在试图告诉我,他是多么喜欢我、多么乐于照顾我,他将是一个十分体贴的爱人……所有这一切我都相信,但是我无法把它们与“丈夫”两个字联系起来。如果说爱情对于我这样面临高考这种重大选择的高中生来说是必须回避的话,那么婚姻对于不满19岁的我来说就是遥远得如同海市蜃楼。透过眼睫毛的缝隙我朦胧地看到他的专注的侧影,一种感伤莫名地袭来,我还太年轻,而他又将远行,我们的承诺究竟能有多大力量可以抵得过时间的考验呢?

  时间从来不会因为人们害怕分离而放慢脚步,我们终于不能不面对那一天。似乎是冥冥之中有人在安排着一切,我们最后告别的日子正好是1988年的2月14日。按照西方的习俗,这一天是情人节。

  我再次来到他的宿舍楼时,又听到了那首熟悉的曲子,或许就是因为离别近在眼前,我觉得琴声格外凄凉。我久久地站在门外不忍抬手敲门,直到他拎着二胡站在门里,睁着他的美丽但十分疲倦的长眼睛。

  我又一次陷入了沉默,坐在他的已经没有被褥的床头,看着他—一检视行装。书、衣服、一些纪念品、各种证件……他似乎也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刻该说些什么。他默默地把一个粉红色的小信封夹进德文版的《彼得·卡门青》,我蓦地意识到这一定与我有关。我伸出手,他握着书不动;我固执地伸着手凝视他,终于,书沉沉地落入我的手中,他随之转过身,佯装是去取一杯水。打开信封,我的眼泪终于汹涌而出。那里面有一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黑色小发夹、一枚很旧的画着海尔曼·黑塞的头像的书签、一支吃冰激淋用过的小木勺以及一张从公共汽车月票上撕下来的盖着红色印章的一寸照片。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在不经意之中落在他这里而被他小心地留下来的东西。我没有为他准备任何一样可以做为纪念的礼物,而他不声不响地为自己制做了一把开启记忆的钥匙。

  “其实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一直就知道。”他把椅子拉到我面前,艰难地开口说他最后的话,“你还这么小,我没有理由要求你和我一样去设计婚姻,但是我一直想告诉你,我是在等你,非常耐心地等,等你长大一点跟我说你愿意。我知道你怕我会改变,也怕你因为我会错过以后可能更好的选择,所以你不肯接受。你不相信我们可以在心里想着对方过几年一个人的日子……”

  他的声音渐渐低下来,他的面影在我的眼中也渐渐模糊。这一刻我终于知道了这个人对我的影响原来如此之大。本来我是那么希望他就像从前一样在这里踏踏实实地等我,等着我考进同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等着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他的校友、他的同行甚至有一天成为他的妻子,但是伴随着他的离去一切都不可能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阻隔终将把我们变成陌路,我们会像共同读过的书中的人物一样“走着各自的路,相忘于江湖”……我什么也听不见,只是泪水涟涟地看定了这个可能一别即是永诀的人,平生第一次体会了什么叫做绝望。

  他把一支红色的玫瑰送到我的手中:“我不管你怎么想,我始终都把你当成我认真爱的人。”

  我用了很长时间让自己平静,既然注定是就此别过,那么又何必空留悲伤?我觉得发生过的故事正在离我远去,就像彭一踏上异国的土地家园就会变成遥远的从前一样。我把书重新还给他:“我没有你想得那么好,可能我会考不上大学,就那么找个工作去上班了,然后没有时间读书、外语都忘了、人变得很平庸俗气,你到了德国,有好多好多机会,然后你就会觉得我只不过是你老家的一个乡亲,你会后悔跟我说过这些话……”

  “你好不好,你自己不知道,我知道。”他打断我的话,双手用力地握住我的肩膀,“我不管你以后做什么,我只知道你是我要找的那个女人,我会回来娶你。”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时间会让人明白什么是真的和应该去相信的。

  “你会给我写信吗?”我摇头。

  “我一到了就会给你写信。”我依然摇头。

  “你是一个悲观的人。”他苦笑了,“就让我证明给你看吧。”

  时间匆匆地流逝了,到了我必须离开的时候。在我们相处的半年的时间里,我第一次主动地拉住他的手:“我先走,我不想看你离开。”我迅速地走出他的宿舍。这里从此与我无关了。走出楼门时,我又听到了二胡声。我背对着大楼,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熟悉的乐曲在高音区颤抖着。我很想知道他有没有在窗口看我的背影,但我终于没有回头。



(三)
 

  我的确收到过他寄自德国的信,但是我一封也没有拆开,而是把它们完整地退回了邮局。也许正如他所说,我的确是一个悲观的人,我始终以为,假如我们有缘那么或者他根本就不会离开,或者他也会千山万水地回来找我,但这些都需要时间,我只需静等生活给我一个回答;假如我们注定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那么一场悲伤的戏剧又能说明什么呢?

  1988年7月,我经历了那场瞬间改变了无数人的梦想的高考之后,永远地离开了我的母校。我没有考上他曾经读书的那所大学,而是到一所很普通的大学去学习十分技术化的经济专业。他无从知道我的消息,我也以为那个一度在我的无波的日子里激起巨大波澜的“灰人”已经永远地走出了我的生活,并且将伴随着光阴的流逝而最终走出我的记忆。

  1991年的秋季,我大学的最后一年,学校里风花雪月的恋爱游戏因为即将到来的毕业分配纷纷结束,每个人都在为今后的前途奔忙。

  我是从图书馆里被另一个系的同学找到,说有一个姓方的人在宿舍里等我。来人个子不高,大约30岁的样子,我们从没见过面。我诧异的一瞬间,他已经在自我介绍,说他就是当年那个人的同学,一个久已不再提起的名字又像天籁一般鸣响了,刹那之间无数的问题涌上来,我不知该如何开口。同宿舍的女孩很知趣地走了,只剩下我和这个陌生人。我等着他告诉我,那个曾经发誓要娶我的人这么多年的消息。

  “我先找到你原来的中学,说你考到了这里,又找到这里的教务处,查到你的系和宿舍。”方文中坐下来,看着我,顿住了大约半分钟,“他让我一定要找到你,然后告诉他你的消息。”

  “他,在德国吗?”

  方点点头:“和他姐姐一起生活。”

  我们又不知该讲什么了,他似乎在期待着我问什么,又好像是专门来告诉我什么重大消息的。相视良久,方说:“本来,他是准备自己回来找你,他拿到了博士学位,留在大学里工作,他希望回来亲口告诉你,他还是要娶你的……但是现在情况有了变化……”我的脑子里忽然装满了很多这类电影中的情节,他有了女朋友,就忘记了当年的许诺……

  “其实,他不用请你来告诉我这些。我从来就不是他的女朋友,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约定。”我像受辱一般地脱口而出。

  “你误会了。我实在不知道应该怎样说……”方急切起来,“这么说吧,他现在自己不能回来,因为,一个月以前,他出了一起车祸,现在,他的两条腿都做了截肢……”

  我愣愣地站着,不知站了多久。方是什么时候、怎么走的,我都不知道。我的床头有他留下的信,还没有打开。我久久地抚摸着白色的信封,他的一双长眼睛从我熟悉的字迹中倏地升起来。

  你好吗?

  所有的信你都可以不读,这一封你一定要看。我想告诉你我有多么想证明你错了,我有多么想看见你惊喜地面对突然出现的我,我有多么想让你知道我终于可以来履行我的诺言。但是天不给我机会。我是多么不想让你失望,然而现在悲观的人是我……

  我奇怪我真的没有哭,我一遍一遍读他的信回想当年却一点也不想哭。我只是常常一个人坐在窗前,凝视迎面的一棵粗壮的槐树。我问我自己,假如我没有自始自终地拒绝他,假如我和他像那些相互依赖的恋人一样鱼雁传书彼此抚慰,假如我们在亚洲和欧洲的天空下一起盼望一个永结同心的时刻,他,还会不会有今天的遭遇;我,还会不会有今天的追悔?我曾经寄希望于时间能够告诉我什么是真实,如今时间用另一种真实回答了我的疑问。

  在方带来了他的消息之后,过了大约三个月,我才给他寄去了我们相识以来唯一的一封信。信非常之短,我告诉他,其实当年我一直在期待他留下,就像现在我期待他回来。



(四)
 

  方来过之后,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倒是我们因为都是他的朋友也成了偶尔走动的朋友。他似乎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善良的方从不在我面前提起他。只有一次,我们一起看一部叫做《留住有情人》的电影,结束的时候,方突然对我说:“他是下定了决心要帮你忘记他,跟那时候拼命要让你记住他一样。”

  1996年7月的一天,方打电话给我:“我实在忍不住,必须告诉你,他回来了,参加一个德国文学研讨会,已经三天了。你要不要见他?”我一时语塞,他似乎猜到我在想什么,“你自己决定吧,我给你地址和电话。”

  7月12日,天气非常的热。我选了与当年的衣服最接近的一件白色T恤和一条旧牛仔裤,来到他暂住的首都宾馆。我下意识地在门边站了一会儿才抬起手来敲门。我们在门里门外同时愣住了。他坐在轮椅里,脸色多少有些苍白,他应该已经是33岁了。唯一不变的是那双充满问候和喜悦的眼睛。我对他伸出双手,他微笑了。我恍然又听到了二胡乐曲的动人旋律,恍然又回到了从前。时光仿佛在倒流,已经在做着必须开口说话的记者职业的我又变回当年那个只愿倾听的小高中生。

  “你一点也没有变。”他的长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意味使我不敢正视。我沉默了很久,终于开口问他:“四年前,我给你写过一封信,你收到了吗?”我想说,四年前我几乎下决心要照顾你一辈子你知道吗?

  他的声音从来不大,但是对于我从来都十分清晰:“我知道。但是那样对你不公平。如果我不能让你无忧无虑地生活,我就不是原来的‘灰人’了。那样我也会难过。”他像是要掸去什么一样挥了挥手,“你记得那年那枝玫瑰吗?”我点头。“你走的时候忘了拿,我就把它夹在书里,结果那一页书都染红了……”往事如烟,我慢慢闭上眼睛,让逝去的感觉再次潮水般袭来。我轻轻地说:“现在我告诉你,那是我一生的第一枝来自异性的鲜花,我留下来,是因为我不敢接受。我胆小,是因为一切都完美得让我害怕。”

  “现在你是成年人了,还那么悲观吗?”他的一双大手交握在齐刷刷斩断的腿上,态度从容。

  我望着这个给过我许多第一次的感觉的人:“还是的。我在心里向往着美好,但是现实要求我必须更多地面对残破……”

  “比如你和我。”他机智地盯住我,“是吗?”

  一时之间我无法回答。伴随我这么多年的自责又一次拥塞在心头。那么多个假如,我无论如何说不清楚。

  还是他打破了沉默:“北京这么热啊!”我没有应答,他微笑着递给我一包纸巾,一语双关地说,“欧洲现在在下雨呢。”

  我的眼泪无声无息地滚落下来,怎么也忍不住。



(五)
 

  他是在什么时候离开北京返回德国的,我不得而知。我在我们最钟情的秋季收到他寄自德国的信:

  你好吗?

  我真的没有想到还能见到你,当时有一种感激充满了我的心,看来天还是宽厚的。有些理想是永远没有机会实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从此就不可以有梦。

  ……

  我不想让你活在自责和后悔之中,你没有必要为了自己的青春而对另一个人抱歉,我不是你想一起生活的那个理想的人,我接受这样的事实,尽管我非常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和你的等待能够使我有条件变成那个人。但是现在我不这样想了,其实我刚刚躺在异国的医院里时就已经不这么想了。

  ……

  “认识你的时候我25岁,我相信乐观可以战胜困难。今年我33岁,我明白了不管悲观还是乐观,人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你必须和你所遇到的一切面对面。”我在灯下读他的信,仿佛他的长眼睛就在含笑注视着我。我很想知道,此时此刻,欧洲的天空下雨了吗?

  我曾经说我不相信任何宗教,但是我信天。天是有知觉的,她知道人世间的一切,她给人一个无法预料也无法规避的劫数,她会在一个恰当的时候让人明白从前不明白或者不是准确地明白的一切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39:00

[分享]动词安顿

回家


  飞机收起起落架的时候,机身猛地一震,我急速地右倾,同时,一个温存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不要紧,就这么一下。”一只手温和却很有力地拉住了我的胳膊。

  这是一种酷似我的外婆和正在越来越像外婆的年老的母亲惯常的语言——三、四十年代的保守、亲切而又中规中矩的北京话。它来自我身边E座的一位白发老妇人。她的灰色羊绒衫、毛呢长裤以及清洁的白衬衫领子,都显示出她的精干、有条不紊以及生活质量,她的白发卷曲、面容平和,一双灰色的眼睛毫不因年迈而浑浊。我对她微笑了。这双眼睛泄露了她的身份,我认定她来自欧洲的德意志或者法兰西的某个地方,她让我迅速地想起了我最爱的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

  老人也在对我微笑,她的手已经收回放在腿上:“一个人旅行?”

  我摇摇头:“出差。”

  老人表示疑问:“你?”

  “是啊。”不知为什么从一开始我就对这样一个优雅的老妇人抱有好感。我几乎有些淘气地摸出眼镜戴上,并且摸摸在出门前花了不少时间才盘好的头发,“我是去采访。”

  老人微微一闭眼睛:“可你看上去比我的孙女还小。她上大学四年级,学中文的。”

  “您的北京话很像我外婆讲的那一种,”我试探着说,“现在不大有人这么说话了。”

  老人的脸上涌起一种很遥远的详和:“那是我20岁学的中文口音,1936年,还没有开始抗日。”

  我飞快地算出老人的年龄——80岁。但她的确不像80岁的女人。我忍不住这样说了,她很开心。也许全世界无论年老、年轻的女人都会因为被夸赞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而由衷地微笑吧。

  飞机在爬升,老人如自言自语般轻声说:“1936年,我从法兰克福辗转来上海,又来武汉,……”

  我摘掉眼镜,侧过脸来凝视这个如磁石般吸引我的老人,以我的一贯的在沉默之中的探询目光。

  “我是来结婚的。那时我一句中文也不会讲,但是因为我的丈夫,我在家乡的时候就开始喜爱中国……”老人已经完全陷于回忆之中,而我的思绪已经追随着她的那种由于注重文法、注重严谨和达意准确而充满诗意的叙述,一直落在1936年在武汉的那个年轻的中国建筑师身上。那是一个英俊的湖北小伙子,她父亲的学生,他讲一口流利的德文常常出现在她家的客厅里,他在和父亲讨论问题的时候偶尔会偷偷看她,17岁的少女坐在黄昏的夕阳余晖中安静地缝一块几乎永远缝不完花边的台布。离开法兰克福的时候,少女已经19岁了,25岁的湖北小伙子留下一封信,除了用德文规规矩矩写下的致谢之外,还有一张中文、德文对照的地址卡片:中国·武汉……这个地址,少女只用过一次,是一封简短的电报:“将来武汉结婚,请等待。”……

  老人在60年的浪漫中独自微笑,我在她的微笑之中捕捉那一对恋人的影子:“后来,我就一直在中国,先在武汉,又到北京,之后又到武汉,再到北京,1966年我丈夫去世之后,我就一直住在北京。”

  我又一次飞快地算出了一个数字——30年,一个德国女人为了一个中国建筑师守寡30年,这个数字如果从我的年龄中减掉,我一下子就被送回了另一个世界。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力量。”老人似乎看出我在想什么,“你看,现在已经过去了60年,我80岁了。”

  我无法想像,是否老之将至或者老之已至的人都会有一份类似的平和,面对逝去的浪漫、时代的变迁、亲人的离去和生命的终结,都会有一份类似的认可,正如我无法想像1966年,她的丈夫和当时许多不堪忍受污辱的中国知识分子一样结束生命同时也结束他们的婚姻中那一份相守的承诺的时候,她是怎样一种切肤之痛。

  老人的叙述中没有任何愁苦的表情,她几乎完全沉浸在少年夫妻的甜蜜之中。我又一次想到了杜拉,那个善于把人置于难言的伤痛之中却只字不肯透露的女作家,在《广岛之恋》中她只有一句话讲到了创伤:“要是流露出一丝忧伤的神情,都会贬低了这份痛苦的感情。”的确,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力量。

  旅途上的午餐永远是热闹的。老人很熟练地用一次性使用的木质筷子,并且为我和她自己各要了一小杯啤酒,只有在和我碰杯的时候她轻轻迸出一句英文:“Cheers!”空中小姐收走餐盒和废物的时候,她把原封未动的一副塑料小刀叉放进了手袋:“我去武汉是为了看我丈夫的弟弟,他和我一样大,他的重孙女三岁,特意打长途电话给我,要这些刀叉玩儿过家家……”这一刹那,我有了一种很深的、几乎很感伤的感动,这是属于母亲的动作。在人们把飞去飞来当做习以为常、把这种收集视为“小家子气”的今天,这个60年前来自德意志的80岁的老妇人,让我想起自己的小时候,也曾经不止一次地从出远门的长辈手中得到过这样的“礼物”、这些“飞机上用的刀叉”,那是一种很温暖的牵挂和血液里的相思。我断定她一定是一位难得的好母亲,尽管她并没有告诉我她有几个孩子以及她是否曾经为了他们而含辛茹苦。

  飞机已经开始在渐渐降落。

  “我可以知道在北京怎样找到您吗?”我小心地问。

  “五天以后我返回北京,咱们要是有缘,就还可以碰上。”在留下她担任德国现代文学教授的学校和电话之后,她笑着说。

  我们在天河机场外的高速公路入口处告别,她的白发在中午的阳光里闪着银色的光泽。她坐上机场巴士的时候,我想,这里对于我是异乡,而她,她说是“回家”。

  在市中心找到一家酒店住下来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订下五天之后返京的机票,为此,我多付了相当于机票价格的1/5的手续费。

  白天的采访相当紧张,但是几乎每一个空档我都会想到这个奇特的老人,而且由她,我几乎开始无法抑制地想家,想念将在我返回北京时离开家去出差的丈夫。

  事实上从我做了记者那一天起,就已经开始在习惯和丈夫的分离。他像一盏灯一样守在一个固定的、叫做“家”的地方,而我像一只鸟儿一样乱飞。然而倒退回新婚的时候,这一切正是我所频频抱怨的。

  认识我的丈夫之后,我就基本上不再工作了,迅速地结了婚我也迅速地变成了“家庭妇女”。那时候丈夫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应酬也每每很多,在他的忙碌的相比之下,我显得非常“有闲”。那是一段无所事事的日子。每天看着丈夫吃完早餐、夹着皮包离开家,我的百无聊赖就此开始。照例是做美容、看录像、吃瓜子、翻杂志、听音乐,直至买菜、做饭,而晚餐快要上桌的时候常常会接到丈夫充满歉意的电话:“今晚有活动,不回来吃饭,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这样的日子我会很委屈。1995年春节后的一天,丈夫照例是通知晚饭不回来吃,我只好再次“自己照顾自己”。我一个人唱卡拉OK,唱啊唱,唱到唱不动。丈夫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歪在长沙发里睡着了,电视屏幕上一片雪花,话筒掉在地上。那个晚上我哭了,我告诉他有一家报社在招聘记者,我要去考。我说我一生的理想只有两个,一个是做记者,一个是做母亲。

  三个月以后,我真的成了一名记者,而在那个晚上痛哭过之后,丈夫的应酬越来越少,我知道他在增加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同时我也知道,伴随着我的工作,这种可能又变得微乎其微了。

  我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是丈夫的声音:“我知道是你。”

  于是我大讲那个老妇人、讲杜拉、讲小刀叉,丈夫静静地听着,就像每一个晚上我捧着茶对他云山雾罩,而他对着我默不作声。

  “我知道你是欣赏我的。”相隔千里,我忽然就有了表达的冲动,而这在平日里是为我们所不屑的。

  我知道丈夫在笑,但他的话却依旧淡然:“我在洗衣服、床罩还有窗帘,你想想,一个老婆出差了的男人,除了这么消磨时间还能怎么样?”

  这是我丈夫一贯的表达方式,而我似乎只有在异地的夜空下才能感觉到其中的深意。

  “两年前你说我‘商人重利轻别离’,现在轻别离的人变成了你……”丈夫还在打趣,我已经泪流满面。五天以后回到家里,是没有人等候的空屋子,而丈夫离家的时候,没有他爱的妻子帮他打理行装……很俗的感觉和细节,却让我在刹那之间心痛不已。

  “酒店的长途电话费很贵,不再打了,你自己加衣服,北京很冷,我看过天气预报……”

  丈夫那边轻声说:“老婆你不在家,我甚至找不到毛衣。”

  我只好在他的叮嘱和笑声里挂断电话,牵挂着那件我也忘记了放在哪里的毛衣。

  五天的时间很快也很紧,然而在离开武汉前的最后一个上午,我专程到据说是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找到了一间很漂亮的休闲装专卖店,给丈夫买了一件毛衣。这是若干次出远门中唯一的一次带了礼物回家。

  我提前了一个半小时到达天河机场,逡巡在换登机牌的地方,我在等待那个令我难以忘怀的老妇人。

  当那灰色的身影缓缓过来时,我们相视而笑。

  老人拉住我的手:“小姑娘,缘分也让你做出来了。”

  显然,这一次武汉之行令她十分开心,她始终微笑着:“我见到了弟弟他们一家,多好的一个大家庭。他长得很像我丈夫,瘦,而且不显老……”我在她的娓娓道来中猜想,她见到夫弟时一定想念着她的与之容貌酷似的丈夫,宛如一次心中的久别重逢。

  “您没有再回过法兰克福吗?”

  老人摇摇头:“没有。我因为教学的关系到过汉堡、波恩以及图林根,但是我没有去法兰克福,我在那儿没有亲人了。我是独生女,而且,我嫁给了丈夫,他的家就是我的家,所以,我每年回一次武汉。”60年的时光已经让她完全中国化了,她穿过列宁服、拿过红宝书、有中国人人手一页的户口卡片,用过各种粮票、布票、肉票,然后她又在每个清晨提着篮子到“早市”买青菜和她丈夫爱吃的豆鼓……她讲一口地道的老北京话,她打趣说这叫做“嫁鸡随鸡”、“后面的话不好听了……”

  我们仍然一人一小杯啤酒,并且“Cheers”。

  “小姑娘,下了飞机有男朋友接吗?”

  我摇头:“我丈夫今天下午的班机,出差。”

  老人笑了,双眼眯成一条缝儿:“聚少离多,我们当年也这样。你丈夫一定很不希望你出差。”

  我点头,说不出话,忽然就很想哭。

  “因为有分离,才显得在一起的时候很宝贵。这话俗气,但古今无不同。”老人捏捏我的手,“我们在一起30年,之后我有30年的时间用于回忆。你离开家五天,有四个夜晚用于相思,很充实,对不对?”

  我的眼泪落下来,打在她皮肤有些松弛的手背上。

  我们仍然在机场告别,她在钻进计程车之前很认真地问我:“小姑娘,你知道婚姻是什么吗?”

  我一时语塞。

  老人灿然一笑:“婚姻就是把稳定送给你爱的人,把浪漫留在你心里。”

  我看着她的车渐行渐远。

  回到家里,我看见打开的电脑屏幕上丈夫留的话:“我会用魂斗罗第六代的速度快去快回。”

  桌布、床罩和窗帘都是新换过的,屋子里飘着淡淡的姜花的味道。

  我抱着那件新毛衣坐在地板上。写条子的人是丈夫,买毛衣的人是妻子,这是完全不同于任何男人和女人的关系的一种特别的关系,因为这样的两个人血泪交融。

  我把柔软的大毛衣贴在脸上,想着那老人说的话——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把稳定送给你爱的人,把浪漫留在你心里。

  没有情书的夫妻照样可以天长地久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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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


  偶然在书店里看见一本书,名字叫做《情书大全》。

  过去只见过什么《面点大全》或者《偏方大全》,没想到情书也可以这样出成具有实用参考价值的所谓“大全”。如果什么事情都可以有一个“大全”以资参照,那么人活着可就实在是太省事了,从“大全”里一查,如法炮制就万事大吉……看来人真是越活越现代了。

  我这样胡思乱想着,就听见丈夫在一旁说:“我要买一本,我还没给你写过情书呢。”

  书最终没有买,因为彼此都知道,“写情书”是我们生活里的一个玩笑。

  从五年前和丈夫相识起,我们之间就没有过文字的往来。需要约会的时候可以打电话,打电话找不到人还可以用BP机,各自的工作单位相距只有公共汽车一站的路,两家住在同一个居民区里,上班、下班都是一起去、一起回。我们都讲究“有话说在当面”,同时也都笃信甜言蜜语只适合出现在电影里。这样,我们就根本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互相写些什么了。

  所以,直到我结婚,也没有得到过来自这个娶我为妻的人写来的只言片语,当然,我也没有写过。

  结婚第二年,我到报社作了记者。闲聊的时候,同事间也谈起有关情书。有一个女同事说她和她的丈夫一起做过一件事,就是分头给对方写信,当然也写给他们共同的婚姻。这些信每过完五年才可以拆开一封,那是他们婚姻的驿站。我至今记得她讲述这些时那种陶醉的表情,最后她说世界上没有一对夫妻不希望能白头偕老,所以总该留下些什么,也许将来有一天,两个人中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还可以回过头来重新阅读一起走过的日子……那天的讨论中我是最没有发言权的一个,因为直到看见丈夫自己填写的结婚登记表时,我才算知道他写什么样的字。我的婚姻没有经过写情书这个阶段就直接进入主题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把同事讲的故事复述给丈夫听。他好像没有什么反应。我拐弯抹角地提醒他说:“其实我也希望有一个人能给我写点儿什么……”低头吃饭的丈夫立即反应:“你想让谁写?”

  我没再说话。结婚之前都不曾接到过半个字,现在两个人已经“天地一家春”,更是想都不要想了。想着这些就觉得很沮丧,一个没有情书的女人也不能算是成功的女人啊。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的时候丈夫已经赶着去上班了。桌子上有早餐,还有他看过的报纸。坐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报纸的空白边上有一行字:“情书——张杰英同志,请今天一定洗衣服。”

  即使就是这样的“情书”也总比没有好啊。

  我找来了一些带花边的信纸,跟丈夫约定,以后我们不再打电话,而是把每天需要通知对方的事情写下来,我们觉得这样的情书没有什么不好,安排了家务、节约了电话费,而且还可以保存下来。

  这样做了大约有两个月,我们就都觉得烦了。到底还是打电话方便,什么事情一要落实到文字上,就变得啰嗦起来,而且一天之中充满变化,早晨出发时候的安排也许到了下午就必须作废。渐渐地,我们又回归到过去的状态,谁有什么事情,打电话通知对方。那些信纸被我夹上一个大文件夹,挂在了门背后。情书的话题也不再提起了。

  再次提到情书,是源于一个女朋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新的电话号码,因为,她离婚了。说到伤心处,女朋友在电话中泣不成声。她和她的丈夫恋爱四年,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上学,其间通信无数。结婚三年,每年到她生日的时候,丈夫都会写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给她,字里行间无不在告诉她,这就是天长地久。然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丈夫的外遇会亲自找上门来告诉她这个事实,而且,用来证明确有其事的证据就是她的丈夫写给这个女人的情书。离婚的时候,她带走了她应得的那部分财产,之后,她当着前夫的面,把这些年收到的所有情书烧了个精光……

  放下朋友的电话,我无所事事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她哭着说的话一直徘徊在我耳边:“他怎么能把相同的话又写给别人呢?我都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了……”

  什么才是真的呢?

  我一边这样问自己,一边鬼使神差地取下了挂在门背后的、我的“情书”。那也不过就是一些字条,上面写着这样的话:“今天晚上吃饺子,你负责买皮,我带菜和肉回来。”“我去参加活动了,饭和菜只需热一下就可以吃。大概八点四十回来,不用接。”“水电费已算好,煤气表还没有查,请等查表员来。”……几乎每一张都是类似的琐碎内容,而这种琐碎就是我们合作一个家庭必须要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希望从这些字条里面找到一些有情有意的话,的确没有。但是,我清晰地记得那些包饺子、洗衣服的日子,没有让人产生特别的激动,却因为平凡而分外稳定。它们真真切切地存在过,并且还一直这样继续着。它们告诉我,一个婚姻的稳定不是由情书决定的,一个女人的幸福也不是从有没有得到过情书来判断的,没有情书的夫妻照样可以天长地久。

  以后,我有很多机会看到别人写的情书,往往情书的作者会带着一种幸福的心态把这些热烈的文字寄给报纸,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分享他们的幸福。每次读这些情书的时候我都非常羡慕那个得到情书的人,羡慕他或者她在如此地被呵护和宠爱着。我也会想到我家那些挂在门背后的“情书”,我的心情跟那些幸福着的人们一样。

  我们这些差不多已经走完了一半人生路的人,是不是也在每一个需要选择的时刻都坚持了自己的爱好和主张呢?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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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奇妙世界


  春天,星期六的早晨,我和丈夫到婆婆家接孩子一起去登长城。进门的时候,婆婆看到我身上穿的一件明黄色的外套,立即说:“这么好看的衣服,这孩子就是不肯穿,老师说这个颜色是女孩子穿的……”

  这时的孩子穿着一件已经有些旧了的灰色外衣,像只小老鼠一样地走来走去。

  第一次见到这件衣服挂在商场的衣架上,我就非常喜欢。透过商场的大玻璃窗,那种灿烂的黄色有一种脱颖而出的明亮和鲜活。而且,我喜欢这件衣服的牌子,米奇。听见这两个字马上会让人想到活泼、顽皮的米老鼠。所有卖这个品牌衣服的专卖店都有一个动听的名字——米奇妙世界,仅仅是这样一个名字就能给所有的孩子带来遐想和快乐。

  同样的衣服我们买了两件,一件给孩子,另一件给我。我和丈夫设计着当我们一家出游的时候,那是跳动的两只向日葵。

  孩子在很多场合都告诉过我,他喜欢黄色,他说:“就是向日葵的那种黄。”有一次我们在大连的一家商店里闲逛,我看中了一条黑色的连衣裙。试穿的时候,随口问他好看不好看,他坐在一旁,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我觉得你应该买黄色的,适合你的皮肤。”我当时有些吃惊,一个10岁的小人儿,身上挂着我的皮包,手中握着他自己的玩具,竟然在参谋我的衣着。我说:“黑色的显得庄重。”他用胖胖的小手托住下巴:“可是我觉得黄色显得你年轻。”也许他觉得这样不够,又补充说,“不信,你自己试试。”

  把黄色的连衣裙穿上身之后,我站在落地的穿衣镜前面默默地感动着,我发现了孩子心里的一种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愿望,他其实很希望他身边的人年轻、漂亮,这样的人跟他在一起,才没有距离,或者说才让他感觉到离他很近。

  那天我从谏如流地买下了那条黄色的连衣裙,也知道了他最喜欢的颜色,“就是向日葵的那种黄”。有时候打开衣柜,黄色的连衣裙立即跳出来,在我的那些灰色、蓝色的套装中分外夺目。

  我和丈夫把黄色的“米奇妙世界”送到孩子住的奶奶家的时候,季节还是冬天。孩子的眼睛亮亮的,我知道他喜欢。我们相约,如果春天来了,我们要一起出去玩儿,两个人都穿一样的黄衣服,拍出来的照片一定会非常漂亮。

  但是现在,他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穿着他的灰外衣,等着我们准备好了一起出发。

  我和丈夫都不明白,明明是他喜爱的衣服,怎么突然就不肯再穿了。

  爷爷一直在找衣服,找出来的衣服摊了一床。那些灰色、蓝色的衣服没有一件能比我们的“米奇妙世界”更鲜艳。孩子固执地站在一边,说:“你们可真麻烦。”

  爷爷说,就是因为上学的时候穿了一次黄衣服,老师说看上去像小女孩,同学也附和着这样说,他就再不穿了。而且,那天出早操的时候,他也把衣服脱在一边,后来就被老师披在了身上。

  为了不带“小老鼠”登长城,丈夫几乎是半强制性地让孩子换衣服。摊在床上的衣服有的小了、旧了,有的颜色很暗,是那种约定俗成该给男孩子穿的、成人似的颜色。孩子最终选了一件深紫色的小绒衣,放在一旁的“米奇妙世界”碰也不碰一下。我们就这样上了路。

  坐在车上,孩子半眯着眼睛,似乎非常不愿意谈有关衣服的话题。丈夫一边开车一边大声地说:“我要是你们老师,我肯定愿意我这个班的学生都穿最漂亮的颜色,那样老师看着都舒服……”孩子依旧不吭声。

  我忍不住问他:“你不是最喜欢黄色吗?”

  他不看我,说:“老师说这种衣服是女的穿的。”

  丈夫马上说:“她说的不对。没有什么颜色是非要分男女的。她把你的衣服披在身上,就说明这件衣服确实好看,她也喜欢。”

  “可是我们班同学也这么说……”孩子有些委屈起来。

  “那是因为老师这么说,同学才说的。”丈夫还在耿耿于怀,“明明是你最喜欢的,因为别人说,你就放弃了,你的个性到哪里去了?”

  孩子干脆不说话了。

  丈夫在一旁开始发议论,比如“现在的教育就是要消灭孩子的个性”,“我们的学校教育出来的孩子都是一个样子”等等。

  孩子就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无论家长说什么都没有用,反正他是决定不肯再穿那件只穿过一次的“米奇妙世界”了,老师和同学就是他能接触到的整个社会,那个社会的舆论对于他来说,就像成人世界一样,总要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一举一动。我们不也是在千方百计地寻求着一种由他人构成的社会的认可吗?有千千万万的人在这种寻求之中终于消灭了自我,泯然众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能够保存自己的或多或少的一部分个性,也许有机会成为舆论的先导,也许成为痛苦久了变得麻木的异类。孩子迟早也要经历我们曾经经历的这一切,穿不穿黄色还仅仅就是一个开始啊。

  我没有去问孩子诸如“你为什么不坚持自己的爱好”之类的问题,我们这些差不多已经走完了一半人生路的人,是不是也在每一个需要选择的时刻都坚持了自己的爱好和主张呢?我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我也不是孩子的好榜样。

  小学的时候,我曾经有过一段当班长的经历,时间不长,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职位,曾经让我放弃了11岁的小女孩原本最热爱的东西。

  那时候,少先队的队服是白衬衫、蓝裤子、红领巾。几乎从我当上班长开始,就没有穿过其它衣服,我的白衬衫曾经一度大到可以套进一件毛衣。我相信老师的话,这是最朴素的装束,最朴素的装束就是最美的。而且,作为班长,理应成为各个方面的模范,朴素也是其中的一条。当班长的那个夏天,整整一季,我没有穿过裙子,永远是穿着队服。我认为我自己是最美的,因为老师是这样说的,老师衡量美的标准似乎就是看一个小女孩是否在表现着朴素的美德。那段时间我几乎已经在蔑视裙子等等一切与队服不同的衣服,近乎自虐似地满足于老师也许出于无心的表扬……

  好在这个过程并不长,我很快就不是班长了,很快我就又开始迷恋那些电影里的时装,并且在心里痛苦地盼望长大,长大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穿自己认为最好看的衣服,再也不用那样拙劣地表演给老师看了。然而悲哀的是直到现在,我还在一些自己认为必须的时刻表演着,那些喜爱的衣服、首饰,很多只是看一看而不买下,有些买回来也仅仅是放在家里把玩,面对更多的人的时候,我必须“像一个记者”。我至今还会想不明白,记者,原本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在这一点上,我的困惑并没有比孩子的苦恼高级多少。

  孩子在车后座上已经有些迷迷糊糊了,他显然不明白他爸爸说的个性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他显然又明白他爸爸是在让他做一件老师和同学都不能认可的事情,虽然这件事很小,他更明白他不能像爸爸说的那样去做,因为爸爸说完就走了,而他必须自己面对他生存的那个小社会。

  我不知道该怎样给孩子讲我小时候接近于变态的那段穿队服的时光。我想了很长时间,然后对孩子说:“其实穿不穿咱们的‘米奇妙世界’也无所谓,我们就是希望你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要不长大了就会后悔,为什么在能穿黄色衣服的时候,为了别人的一句话就放弃了……有一天可能你会觉得很不值得。”

  我不知道孩子能不能听懂。

  那些在别人看起来无足轻重的东西,连在一起就是一个女人的一生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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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岁月


  丈夫的弟弟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有关收藏的故事。

  他在德国的时候有过一位收藏相机的朋友,一个偶然的机会收集到一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生产的相机。相机的主人是一位已经去世的老太太,这是她的遗物。据说,当年老太太做新娘的时候曾经用这台相机记录下她和新婚丈夫的幸福,但是,很快,丈夫就作为军人出征了。她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在战乱之中焦急地等待团圆,等来的是丈夫阵亡的消息。

  弟弟说那是一台非常珍贵的相机,产量很小,能够拥有到今天的人也不会很多。当他的朋友得到那台相机并且打开后盖的时候,意外地发现里面还有一卷没有拍完的底片。没有人知道那些底片记录的是什么,就像没有人知道这个老太太在丈夫阵亡之后的生活一样。但是可以知道的是这台相机在经历了将近80年之后依然保持着最好的状态,几乎没有使用的痕迹。

  我至今记得大约四年以前的那个晚上弟弟给我讲述这个真实的故事时的情景,他在我家昏黄的灯下幽幽地感慨,他说显然这台相机在老太太的丈夫出征之后就再也没有用过,也许那些底片就记录着当年新婚时的快乐情景,而此后成为了这个老人一生中的一件非常重要的非卖品,成为与她的第一次婚姻和那个只在一起生活过很短暂的时间的男人留下的纪念品之一。弟弟说那一定是一种非常古典的爱情的见证,因为一个人的离去而使当年两个年轻人的世界成为了永恒。这种永恒非常具体地落在这样一台相机身上,陪伴老人走过了大半个世纪。

  弟弟的朋友在发现了底片之后,一边津津乐道地讲解着相机的历史一边轻松地把底片扔进了字纸篓,随之而去的就是徘徊在老人心里的那些岁月也不能抹掉的身影和记忆。

  弟弟不是现在这台相机的拥有者,但是他有相机的照片,从不同的角度拍的几张照片,这些照片现在成为了他的收藏。我想他不能释怀的是关于那段古典爱情的猜想和那个已经被他的朋友在丢弃底片的同时随手丢弃的完美世界。

  我曾经无意中亲手发掘出一个人的收藏,也是一位老太太,在她80岁去世之后,她是我的奶奶。

  奶奶不是爷爷的元配,也不是爸爸的母亲。因为是长辈,我从来没有问过父母,有关奶奶这个人和她的经历。只是在爷爷去世之后,爸爸把她接到北京,告诉我们几个孩子,这个缠着三寸金莲的小个子老太太就是奶奶。

  奶奶说的是家乡话,我有时候听不懂;穿的是大襟、盘扣的中式衣服,蓝色或者灰色,没有地方买、妈妈也不会做。奶奶从来不让我们帮她洗衣服,她自己拿一个小脸盆,不用洗衣粉而是用肥皂,一点儿、一点儿地搓洗她的衣服。她也不让我们看到她从什么地方找到自己换季的衣服,她有一个从来没有当着我们家任何一个人的面打开过的大箱子。

  奶奶住在我家的时侯,我已经在读大学,很少回家,所以也很难说跟她有什么感情。大家都不在家的时候,奶奶和猫说话,猫在她脚下玩儿。猫可以在这个家跳上跳下,惟独奶奶不让它跳上那只大箱子。

  奶奶在我大学四年级的时候无疾而终,就是她自己说的“老死了”。在她跟我之间极少的交谈中,我记得她曾经说过:“我也快要老死了,看你爷爷去……”

  奶奶去世的时候,我没有哭,我们一家人把她送到公墓,爸爸答应她三年以后一定接她回老家、入家坟、和爷爷躺在一起。那个时侯,我也还是不知道奶奶究竟是怎么成为我的奶奶的。

  我们在奶奶去世后的第一个秋天整理她的东西。谁也没有开大箱子的钥匙,爸爸只好把它撬开。

  我被我看见的一切惊呆了。

  那么大的一只箱子,其实并没有装多少东西。一对瓷的、有花鸟图案的香皂盒,新的,没有用过的痕迹;一件深烟色的绸布长衫,很大,显然是男人的衣服,也许是爷爷年轻的时候曾经穿过的,当然也许不是;几块折叠得整整齐齐的蓝布和黑布,上面落了隐隐约约的灰尘,显然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一条很小的红色和绿色组成的花布面褥子,似乎是专为小孩子做的……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

  我一件、一件地往外搬,搬到最后一层的时候,我的眼泪突然就滚落下来——在那些不值钱的东西底下,是几块折叠着的花布,红色带小野菊花的、紫色带合欢花的、绿色带大朵牡丹花的……花布上面放着一些各式各样的小扣子和用红色毛线串在一起的几枚雕刻着花朵的银戒指,有一枚的指圈已经断裂了……

  我有些不敢动,面对这些大约存在于七、八十年前的东西,我不敢造次。我觉得我在这一瞬间了解了一个我从来不了解也原本不打算去了解的女人,我打开的不是一只箱子或者一个老太太的遗物,而是打开了一个和所有的女人一样灿烂过、幸福过的,有过憧憬、有着不为人知的记忆和牵挂的女人的心,我在不经意之中意外地触碰了她包藏了几十年的自我的世界。

  我无法获知所有这一切都来自何处,无法了解这些与奶奶生命中的一些什么样的契机有关,我在整理她的遗物的时候一厢情愿地连缀一个我猜想的故事。奶奶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爱美的女人,她一定曾经很深地爱过一个男人,也许就是穿深烟色绸布长衫的男人,她为他打扮自己,他也应该是爱过她的,也许那些美丽的花布就是他送给她的礼物……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不知道妈妈一直站在我身后,她突兀地说了一句话:“我记得这件衣服,是你爷爷的,我刚刚见到爷爷的时候就见过这件衣服,那时候,这个奶奶还不是奶奶……”

  妈妈默默地帮我把那些小东西一样样捧出来,我什么也不敢问,不敢问这样一件长衫意味着什么,不敢问这个后来的奶奶是不是曾经为了她的爱情付出过痛苦。当然,也许在她的那个时代,在她那样一个农家女子,没有痛苦的概念正如同样没有爱情这种说法。她其实已经把什么都收藏了,把她的感觉、她的感情、她的期待和回忆,全都收进了这只箱子,收在了箱子里的每一件东西身上。

  奶奶的收藏对于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和妈妈只是在处理她的遗物。妈妈说这些东西是不该留着的,应该在奶奶三年之后回老家的时候让她带着。但是我还是留下了其中的两块花布,我喜欢那种窄窄的面子,铺开来有一种纤长的感觉,手摸上去是纯棉的温和。曾经有一次,我把一块花布从肩膀到脚地裹在身上,面对镜子,那是一种奇特的感受,仿佛我已经不是我了,而是一个活在七、八十年前的女人,心里装满了叫不出名目的遐想。我恍然觉得此刻活跃在我身上的是陈年的、隐匿的青春梦想,而这种梦想古今无不同。

  现在,奶奶留下的花布就躺在我的抽屉里,它们成为了我的收藏,和我那些各式各样的丝巾、首饰甚至故意不用完的香水一起安静地替我记下与我的生活有关的一些细碎感受、一些瞬间的美妙。

  其实每一个女人都有属于她自己的一种收藏岁月的方式,那些在别人看起来无足轻重的东西,连在一起就是一个女人的一生。当我也像那些已经故去的女人一样,在一个寂静的时刻把玩这些只有自己才明了其中深义的收藏时,我懂得了生命所包含的内容远比生命本身更加丰富,那是人心里与众不同的一样特别的感觉。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追求,每个人也都有他自已情非所愿的无奈时候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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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或大或小的上当的经历,有时候这种上当并不一定会造成经济或者精神上多大的损失,但是每每回想起来,总会有一些不愉快。

  在我的经历中,有过两次上当,让我至今想起来都感到非常难忘。

  上大学的时候,我认识了另一所学校的一个年龄比我大三岁的蒙族女孩子,她的长相是我非常喜欢的类型:高大、健硕,唇红齿白,头发偏于金色。我们成了一起看电影、逛街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在包头,她家有一所很大的房子,她的爸爸和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不住在国内,她是独生女,是跟着已经上了年纪的老保姆长大的。她很敢花钱,在我们还都是穷学生的时候,她就时常出手非常大方地买一些对于我来说只能看一看就走的漂亮衣服。

  我那时候很喜欢看着她,看着她穿上在当时很前卫的衣服,在晚上到各个学校的舞会去跳舞。我喜欢看着她跟不同的男生相拥着在闪烁的灯光下旋转,我只是坐在墙角边的凳子上看着她。跳舞是她的快乐,而对于我来说,能这样看着她,就非常快乐。

  我们偶尔会在课业不忙的时候见面,我到她所在的学校去找她。有时候她还在上课,我就坐在宿舍里她的床上等。她的精致的床头灯、化妆镜以及随手扔在枕头上的薄纱睡衣都很吸引我,仿佛那里面就蕴藏着我喜爱和欣赏的属于女性的好生活。

  现在想起来,其实我并不了解她,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她的母亲。

  那天我去找她的时候,她的床头坐着一位中年女人。从眉目间看,这个女人跟我的朋友有很相像的地方,同样高高的鼻梁、泛着金色的头发,甚至那种略带忧伤的神态。

  我说我是来找她的,女人于是非常热情起来。告诉我,她是从包头来看女儿的,她们母女已经有大约六年没有见面了。从这个女人,我知道了我从来不知道的、想都没有想过的事实。

  在我的朋友7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她被判给了父亲,母亲和第二个丈夫去了香港。她一直跟着父亲在包头生活,父亲没有再婚,家境非常窘迫。她是靠着母亲寄来的钱读完中学又考上大学的。她是个非常刻苦的孩子,但是也很要强,母亲离父亲而去了,她就在家里承担了女人的角色。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照顾父亲的生活,并且发誓绝对不与母亲有任何联络。

  六年前,母亲到包头看望她,她坚决不肯见面。母亲就等在她的学校门口,一直等到她放学的时候,远远地看着自己的衣着比所有的女孩子都寒酸的女儿走上回家的路。母亲给父亲留下了一笔钱,说无论如何不要让自己的女儿因为家境贫寒而使自尊心受到伤害。

  后来的事情已经可想而知。她上了大学,来到了北京,开始了她一生中非常美好的一个新的阶段。她一直用着母亲留下的那笔数目不小的钱,直到现在,母亲来看望她了。

  我不记得那天我是怎样离开她的学校,我没有见到她,此后,我们没有再见过面,我给她打过电话,她说功课很紧张,没有时间娱乐。渐渐地,我们不再联系,到现在,我不知道她的下落。

  我记得的是那天离开她母亲的时候我非常难过,我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是关于她的身世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曾经以为她是一个幸福的、活在童话中的女孩子。她母亲哭了,说“那是她的理想,我们没有给她”。

  我想我是曾经怨恨过她的,怨恨她作为我的朋友而编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故事。

  我曾经把这件事情告诉妈妈,妈妈一边在窗子边上缝衣服一边告诉还只有19岁的我:“你应该可以理解她。她其实只不过就是想在一个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她不喜欢她的过去。她一定为了那个过去吃过很多苦头……”也正是因为妈妈的话,我决定不再去找她,决定把我偶然知道的这个秘密一直保守下去。假如我这样做就能让她感到安心,那么这样小小的一个谎话算得了什么啊。

  也许就是从这个朋友开始,我学会了对很多别人的事情不再深究。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追求,每个人也都有他自己情非所愿的无奈时候,每个人都在用他自己的方式给自己以生活下去的信心和理由,我为什么要去责怪这个不愿回头的女孩子呢?

  但是有时候人的天性是很难压抑的,我曾经让一个用一些小谎话骗过我的女孩子非常难堪。那是在工作以后。我和一个与我年龄相同的女孩子在同一个部门工作。那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子,所有的同事都喜欢她。她很会打扮,一件平常的茄克衫也能穿出与众不同。

  在机关工作的收入非常少,除去日常生活的必需几乎所剩无几。而那个女孩子不一样,她经常有新衣服、新的小饰物,让人耳目一新。

  中午吃完饭,就是我们闲聊的时间。她经常喜形于色地告诉我,她姐姐前不久去了印度,买了精巧的小手镯给她。“你看,北京根本见不到。”她晃着手腕上一只朴拙的镯子的时侯,我和我的同事们都非常羡慕。

  羡慕过手镯之后,夏天来了。她带来了一条格子布超短裙,说是她姐姐去了日本给她买的。我们的羡慕依旧。

  非常不巧的是,有一次我和姐姐逛街,逛到北太平庄的一个小商品市场时,竟在小摊子上意外地发现了据说来自印度和日本的手镯和裙子。我立即告诉姐姐,我的同事也有,这里卖的一定是贋品。而姐姐笑着说:“你真傻,人家吹牛你都不知道。”

  我的确想过,她是在吹牛。但是这种念头一闪即逝。我想她是没有必要为了这么小的事情吹牛的。机关的穷是人所共知,况且,穷也没有使我们这些刚刚毕业有了收入的学生比别人更加不快乐。我不相信人会为了类似掩盖清贫这么小的理由来撒谎。

  然而事实证明姐姐是对的。

  我过生日的时候姐姐带我到商场买了一条30多块钱的项链,仿真的,但是做工很精细,我说像我这么穷的人只能戴假首饰。姐姐安慰我说,国外的女人是很讲究戴做工精致的仿真首饰的,因为漂亮而又便宜,丢了也不心疼。我就美滋滋地戴着一条物美价廉的项链去上班了。在楼道里,我碰到了穿“日本裙子”、戴“印度手镯”的她,她的脖子上居然戴着一条和我的一模一样的项链,所不同的是,我因为害羞把它藏在衣服里面,她把项链挂在衣领外面。我马上说:“你也买了这样的项链?!”她立即又眉飞色舞起来,说这次她姐姐去了斯里兰卡,给她买了这条项链,上面镶嵌的是天然红宝石。

  我站在楼梯上,看着她。刹那间我做出了一个决定,一定要戳穿这个吹牛的人。我急不可待地把项链拉出来,说:“你为什么要骗人呢?明明就是一条30多块钱的项链,你为什么非要说是从外国来的?我知道你的裙子和手镯都是在北太平庄小摊子上买的,你为什么非要骗我们大家?”

  看着那个女孩子一言不发地走开,我终于有了一种出气的感觉,我想我要在中午吃饭的时候让所有的同事都知道,这个人是一个吹牛大王。

  但是我的计划没有实现,那个中午她没有跟大家一起吃饭,她请病假先走了。吃饭的时侯女同事们还是带着羡慕的语气议论“来自斯里兰卡的项链”。我什么也没有说。说不出原因的,我觉得那个女孩子有点儿可怜。去洗手间的时侯,我悄悄的把我的项链摘下来,藏在了衣袋里,我不想让同事们发现,原来我也有一条“斯里兰卡项链”。

  日子和往常一样,我们照样上班、和同事一起吃中午饭,我和她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是吃完饭我就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杂志,很少再参加聊天,而且,一直到调离这个单位,我没有再戴过那条项链。

  这两个给过我上当机会的女孩子,后来我都没有再见过。

  我相信在以后的生活之中我还曾经遭遇过很多类似这样的谎言,对于我无足轻重,而对于撒谎的人分外重要。慢慢地,我也学会了理解和谅解,那些用小谎话安慰自己的人,那些通过用小谎话从别人那里获得诸如艳羡和钦佩等等好感觉的人,其实不一定是坏人。就像妈妈说的,他们不愿意让人看到自己生活中的不尽人意,于是他们选择活在自己编织的梦想里,并且由此获得安慰和满足。他们其实没有伤害别人,只是他们自己有些不自信罢了。

  在具体的生活中,理性往往会使人联想到残酷。保存着善良之心而又多少有些虚伪的人,于是很难让自己完全理性起来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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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


  有时候会想,什么人才有资格同情别人呢?一定是认为自己活得比别人好或者自认为幸福的人。

  小时候坐在温暖的屋子里,一边剥花生吃一边听着《卖火柴的小女孩》,想像一个同龄人在冰天雪地的夜晚挨饿受冻,一个挨饿受冻的女孩子在凄苦的大年夜做一个能吃饱饭的梦,难过地流下眼泪。同情是可以想见的。不能想见的是一个可能也许不会变成现实的假设,假如,假如听故事的人也是在一个同样冰天雪地的大年夜,也同样卖着没有人买的火柴,也同样地挨饿受冻,谁会为谁流泪呢?这样的假设应该是包含着理性的,在具体的生活中,理性往往会使人联想到残酷。保存着善良之心而又多少有些虚伪的人,于是很难让自己完全理性起来。

  这样的矛盾也曾经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1994年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需要乘地铁去上班。在崇文门地铁站的入口处,总是有一个残疾的孩子,双腿已经不全,膝盖以下齐刷刷地斩断了。他坐在乘地铁必经的台阶上,面前是一个破旧的大茶缸,里面装着很少的零钱。这个男孩子看上去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眉目间的楚楚可怜之中还带着一些未脱的稚气。

  他是一个乞丐。他的肮脏的双腿裸露着就是他博得同情和施舍的道具。

  如果没有后来的偶遇,我想我会一直坚持下去——每天,从他面前经过的时候,放一些零钱在他的茶缸里。在发现他行乞的真相之前,我一直是这样做的。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心里都洋溢着奢侈的同情,我想他是多么痛苦,完全丧失了自由活动的能力,完全失去了作为一个人行动的快乐,也许这就是他的一生。我一边同情着他一边就在为自己庆幸,能走动是多么幸福啊。我从没有想过,可能在我放下手中的零钱时,他就在心里暗暗地同情或者干脆就是嘲笑,世界上居然有像我这么自我感觉良好的傻瓜。

  后来对这个乞丐的发现使我相信了一点,就是在生活中所有的欺骗有朝一日都是要暴露的,这种暴露就是对欺骗别人的人最好的惩罚。

  我是在地铁站旁边的糕饼店里遇到他的。一个健康的、双腿健全、可以自由地跑跳的少年。他买了一只跟我正在吃的汉堡一模一样的汉堡外加一杯可乐,站在靠近门口处,一边吃一边看着往来的行人和车辆。早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他和任何一个享受着美好生活的少年没有任何不同。

  我握着吃剩一半的汉堡,死死地盯着他。我不会看错,他就是那个曾经若干次牵动我的恻隐之心、若干次让我感到莫名的优越并因此掏出钱包的小乞丐。绝对是他。他怎么敢在这里堂而皇之地吃那些给他零钱的人们也许尚且不可能天天吃到的东西?他怎么敢把他的健康的双腿如此明目张胆地亮出来而丝毫不感到羞耻?

  我目不转睛地注视他,他快乐地看着街景仿佛根本不知道距离几步之遥的地方有一个上过他的当的我存在。甚至,有一刹那,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就像所有的陌生人在目光交汇的一刹那又瞬间无所谓地闪开一样。

  这一天我走进地铁通道的时候,在楼梯上没有遇到每天行乞的少年,恐怕只有我知道,他在不远处的糕饼店里吃汉堡、喝可乐,晃着两条毫无缺陷的腿。

  此后,我在上班的路上又看到过这个男孩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假,他的状态依然是残疾的,坐在台阶上可怜巴巴地对给他的茶缸里扔下零钱的、善良的人们道谢。我没有再给过他钱。过去每次从他身边经过时的同情被现在的轻蔑和气愤所代替,我发誓绝对不再把我的珍贵的同情心施与这样的骗子。

  然而仍然有人像不明真相的我那样继续给予并且在有些居高临下意味的给予中获得快乐。每天如此。

  目睹着这一切的时候,我偶尔也会想到,其实在这个“小乞丐”眼里,给予的人也是值得同情的,他们是那么容易地就从别人的痛苦和自己给予的原本无济于事的施舍中获得满足,这些人也无非就是在看到了自己和他人的地位悬殊之后表现出一种无关痛痒的慈悲,他们同情弱者的同时不是也在充满自恋地欣赏着自己的乐善好施吗?我一度就是这样的。

  这个“小乞丐”的最大作用就是让我下定决心绝对不再轻易表示同情。

  这件事过去两年以后,我到报社做了记者。重新思考有关同情是因为一起工作的一位同事遇到了一件事。一个外地来北京打工的小伙子在那一年的春节前找到了她,哭诉如何因为受骗而失去了所有的收入,以至于别人都能回老家,而他只能只身留在北京。他说他知道“X老师心眼好”,“X老师主持的版面也是呼唤人间真情的”,“X老师一定会帮助他”。他来报社就是想跟X老师借500块钱,过完春节回到北京他会“加倍努力工作”,还钱给X老师。

  送走了这个人之后,同事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我想了想,还是把钱借给他了。毕竟对于咱们来说,500块钱还拿得出来,对他来说,就是帮了大忙了。”

  感慨同事的善良之余,我和另外几个同事纷纷议论,说善良的她一定是上当了,她的钱和她的善良伴随着这个貌似可怜的人的离去而一去不复返了。我乘机讲了我曾经遇到过的“小乞丐”的故事。

  同事看着我的神态非常笃定:“不管他回不回来。我给他钱的时候就没指望他一定能还给我。而且,一个人用出这样的方式,一定是因为他实在太困难了。”

  后来不知道这个同事是否得到了归还的500块钱,但是她当时的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像,我想也许我是太矫枉过正了,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其实很多,乐于助人其实也没有什么错,我遇到的不过就是一个个例罢了。

  我在大约两年多之后原谅了那个用假腿骗人的少年。

  又过了大约一年,那个同事离开了我工作的部门,她主持的那个“呼唤人间真情”的版面变成了由我来主持。

  不幸的是,我也遇到了几乎相同的一件事。一个自称来北京打工的小伙子来到报社,对我哭诉他的困难。一切都与我的同事遭遇的一样,甚至那些好话都如出一辙,唯一的不同是“X老师”变成了“张老师”,500块钱变成了300块钱。

  我的心里真的有了激烈的斗争,我的同事和那个“小乞丐”同时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仿佛同事代表着一种善良的美德,拒绝这种美德无异于亲手把自己驱逐出好人的队伍;而“小乞丐”代表着一种邪恶,我想像着这个小伙子拿着我给的300块钱走出报社就在心里无情地嘲弄我的愚蠢。

  我注视这个也许真的出于信任与无助而找到我、也许根本就是来编一个凄惨的故事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的人,我甚至有些希望能够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但是,他的眼睛里除了呆滞之外什么也没有。

  进进出出的其他同事已经在注意我们,我猜想肯定有人知道了他来的目的,也知道我还拿不定主意。一个新的念头涌上来,我怎么能让我的同事感觉到和他们一起工作的我原来是一个没有同情心的家伙呢?就算是做一个“秀”,就算是明知上当,这样的时候我也是别无选择啊。

  我尽量平静地听完来人已经重复过的话,尽量力求让自己相信,这是一个真正需要我的帮助的人,相信他会回来,归还我借给他的钱,也为我树立一个善良和乐善好施的好名声……我不知道是怎么从钱包里取出钱来交给他,不知道自己还说了什么伪善或者愚蠢的话,不知道怎样带着他到报社楼下吃了工作餐之后又送他离开。但是我知道我的一切都已经被我的同事看在眼里了,不管怎么说,愚蠢的善良应该比残酷的理性更容易被人称道吧?

  我又一次像当年面对那个行乞的少年一样找到了一种莫名的优越,不同的是,过去的我是因为无意识,而现在的我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有意为之。也许这比我一直不敢表现的、在心里暗暗活动的理性更加残酷。

  至今,我没有收到归还给我的钱,而且,也没有得到因为表现了善良而获得期望的赞赏。

  “曾经”这两个字真的很奇特,在任何时候、任何语境里都在表达着同一种意思,就是存在.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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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艳的一天
1997年过完春节之后,同事带来了他回家乡结婚时的照片。大家纷纷传看着,仿佛也因此沾上了浓浓的喜庆。

  厚厚的一叠照片中,有一张非常突出。同事抱着他的俏丽新娘正在跨过自家的门槛。新娘是红彤彤的,红色的棉衣、棉裤,红皮鞋、红袜子,头上还簪着大大的红花。我拿着这张通体红灿灿的照片,瞬间觉得那红色把我的眼睛和心一起照亮了。

  我结婚的时候没有穿红色。虽然妈妈一再告诉我,中国的婚礼是讲究穿红装的。我还是坚持买了一件白色的、旗袍似的婚纱。只是在结婚登记那天象征性地穿了平时上班也常穿的红色西装和短裙。

  我喜欢看新娘。小时候谁家的大姐姐结婚,我都喜欢站在远处看着,看着红色的新娘在众人的簇拥之中跨过女人一生中几乎是最重要的一道门槛。而且,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知道,我自己也会有那么一天。

  我把看到的照片描述给丈夫听,其时他正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炒菜。他没有像我那样激动,只是随口说:“我知道那是你们女人一辈子最艳的一天。”听见他这样说,我就多少有些后悔,后悔当初没有选一件红色的礼服。

  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毕竟关于新娘的颜色的讨论对于我们这种变成了“匹夫匹妇”的人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我会在一个远离北京的地方听到同样的话。

  那是在同一年的国庆节,我和丈夫跟另一对夫妻一起到大同看石窟。我们住在离火车站不远的一个小酒店,对面马路的另一侧是一家装饰有些破旧的发廊。

  我是在下午生意最清淡的时候走进发廊的。女店主正在给一位穿着一袭红色套装的女子补妆,她的胸前端正地别着一朵红花,飘垂的丝带上写着两个金色的字——新娘。女店主招呼我坐下,说:“您得多等一会儿,她等着‘回门’呢,这可是大事儿。”我于是坐下来,边看边等。

  发廊不大,只有两张椅子,迎面的墙壁是一面大镜子。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孩子正在抱着笤帚扫地,笤帚把比她的个子还高。

  女店主有些微微发胖,一看就是一个快言快语的人,一边打理红衣女子,一边就和我搭讪起来:“今天结婚的人特多。一上午,从这门口过去的、披着红花的车得有四、五辆。还有一辆车上架着摄像机呢。真是一年比一年讲究了。我们那时候比现在可差得太远了。”

  新娘脸上荡漾的幸福满得要溢出来似的,似乎有意要借女店主的回忆铺陈她自己的快乐。一边对着镜子得体地微笑着一边问女店主:“你们也穿红的吗?”

  女店主开始给新娘重新吹头发,吹风机呼呼地响着,女店主也随之提高了声调:“当然穿啦。红毛衣、红外套、红头巾、红裙子、红鞋还有红袜子,料子没现在的好,样式也没这么时髦,红可是一样的。头发上还得别着成双成对的两朵红花。”女店主看看我,好像在问我是不是也经历过她说的这些,我附和着笑了一下,她自己又接上了话茬:“结婚头一个月,身上总得有点儿红色,图的就是个吉利。结婚那天是一辈子穿得最艳的一天,你们叫什么?”新娘迫不及待地接上说:“叫生命的转折点。”

  “不管叫什么吧,反正就是不一样了。”女店主在新娘的发帘上喷了一些发胶,又接着吹起来,手不停,嘴也不停,“从娘家的闺女成了婆家的媳妇,能一样吗?你别看出门那工夫眼泪吧嗒吧嗒地流,心里早盼着走呢。准备了那么长时间,不就为了这一天吗?”

  吹风机停下来,新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做最后的检视。女店主一边收拾吹风机,一边自顾自地说下去:“那年我结婚,选的也是10月1日。那天的天儿没有今天好,到下午还有点儿下雨。我们那时候还没什么人在饭店里请客,就在他们家的院子里。从中午开始,四桌四桌地摆上来,吃到晚上快10点了才散,后来好几家街坊娶儿媳妇都跟我们学……”

  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她们的话。看来这个麻利的女店主也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她完全沉浸在对当年新婚时的愉快回忆之中。

  新娘把18元钱放在镜台上,说为的是三六一十八讨个口彩。女店主用力地反复道谢,同时就开始细心地帮新娘整理衣衫。她弯下腰,给新娘整理裙子的时候,手在红色的长裙上不经意地停留了一下。

  新娘轻俏地旋身而去,女店主的目光甚至带着一些恋恋不舍地一直追逐至门外。我坐到镜子前面,女店主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

  扫地的女孩子不知到哪里去了,局促的小店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忽然就想问一问,这个昔日的新娘在今天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里,跟她的丈夫有没有什么纪念活动。

  我很随意地问了。一丝阴郁掠过她的眼中,她没有回答我。吹风机在我的耳朵后边突兀地响起来,淹没了所有的声音。

  镜子里的我和站在我身后的她都有些不知所措似的尴尬。最后,还是她首先打破了僵局:“纪念什么?现在就我们娘儿俩一起过。”

  我想她指的应该是那个面貌酷似她的、扫地的女孩子。我不知道该不该再问她什么,还是干脆把话题岔开。在这样一个小店里,她是主人,我是顾客,她为我服务,我付给她报酬,之后,我们也许永远不会有机会再见,我不能也不该仅仅因为好奇而触动她也许已经封存的心事。

  我什么也不说,但是镜子里的我,已经把诧异写在了脸上。

  女店主笑了:“其实早就没有什么,孩子都9岁了,上小学三年级。她爸走那年,她4岁。”我记起谁曾经告诉过我,北方的很多地方把死人叫做“走”,意思是说这个人的生命并没有消失,而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女店主的话使我更加不敢问她任何问题,只是期待着赶快做完头发离开这个小店。

  握着吹风机的手在我的头上跳跃着,我的心里开始有类似于同情似的很柔软的东西缓慢地上升。在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里,这个单身的母亲被一个陌生的新娘送回到自己曾经灿烂的青春时代。也许她有些疼痛,而真切的疼痛同时又告诉她曾经有过的真切的幸福……我忽然发现“曾经”这两个字真的很奇特,在任何时候、任何语境里都在表达着同一种意思,就是存在。

  我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店主又开口了:“他没死,是跟人家走了。”

  我的惊愕再一次突现在镜子里。

  “那时候他开卡车跑长途,三天两头儿回不了家,后来干脆不回来了,我才知道他是跟道儿上的一个女的好上了,那女的一个人,带着个小男孩儿。”女店主半低着头,从镜子里看去,我们的头因此离得很近,“他说要离婚,我就答应了,留人留不住心,不如干脆什么也不留。我开这个发廊,挣的钱够我女儿上学和我们俩的吃喝。她爸没来过,也没给过钱。我也没找过他。过日子讲个情义,情义没有了,日子也就过不到一块儿了……”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小店再次陷入了沉默。我试图让气氛轻松起来,对女店主说:“我也是10月份结婚的,不过不是一号……”

  她忽然打断我的话:“现在还好吗,你们?”

  我赶紧点头。她略一沉吟:“我那时候也以为会一直好下去。可能一开始谁都这么以为吧。现在想起结婚那年,还是觉得那是一辈子最艳的一天。”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这个伤心的女人,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曾经伤过心的女人。头发做好了,我给她20元钱,她坚持要照价收费,推让之中我看见那个刚刚在扫地的女孩子已经回来了,坐在一旁的凳子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两个成年女人为了两张钞票反复地推来推去。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听到了她母亲和我的对话,她是不是也注意到了她母亲在为一个今天的新娘整理衣衫的时候流露出来的艳羡和对过去的怀恋。

  我把钱放在镜台上,快步跑出小店,跑着过了马路,跑回我们住的小酒店。

  那天夜里我们乘火车离开了大同。

  夜行车从来是沉闷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睡觉。和我们同行的那一对夫妻头挨着头在对面睡着了。我低声给丈夫讲我今天遇到的那个女店主,我说我听到了他不久以前对我说过的话,每个女人其实都怀念自己最艳的那一天,不管那一天中的对方是谁、现在怎么样。

  回到北京,我依然久久不能忘记女店主回忆她新婚时不知不觉的喜悦。尽管当年的温暖已不复存在,但她仍然会轻而易举地重返那份美好而忽略其后的残破。于是那一天的一切也越发有了凄凉的意味。

  这些在今天听起来有些可笑也有些感伤的故事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没有淡忘过,好像就在昨天.

新月如刀 发表于 2004-3-17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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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的记忆


  四个朋友在一起闲谈的时候,不知怎么就说到了有关穷的记忆。每个人都讲了一段自己印象中和穷困的生活有关的小故事,就发生在我们都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距离现在大约只有20多年的时间,讲述起来,我们才发现,这些在今天听起来有些可笑也有些感伤的故事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没有淡忘过,好像就在昨天。



小陈的故事


  我小时候,就没怎么吃过糖。家里也没有钱买糖。

  我记得每天早晨,我爸、我妈都忘不了把牙膏藏在一个高处,就是我够不着的地方。是中华牌的牙膏,甜的,我妈怕我当糖吃。

  我千方百计就想吃。

  结果有一天家里大人都不在家,我蹬着凳子把那管牙膏拿下来,吃了一口,真是甜的。就是不好咽,得费很大劲才能咽下去。我在嘴里叨咕了半天,还是给咽下去了。那天我忘了擦嘴,我妈回家问我干什么了,我就是不承认是偷吃了牙膏,我不知道其实当时我嘴边上就挂着牙膏的痕迹。

  后来我也开始刷牙,也用中华牙膏。

  小时候那段时间我好像就没怎么刷过牙,因为把挤在牙刷上刷牙用的牙膏全都吃进肚子里去了。



老陈的故事


  我上小学的时候,四、五年级都是在河南农村过的。我们家是下放到那儿去的。平时没有什么好东西可吃。喝粥,当地人叫喝“糊涂”,其实就是稠粥。像我这样的孩子都能喝两大碗。中午喝完了,到下午还是饿。

  大人可能能坚持住,小孩儿就不一样,除了要对付饿,还经常馋。馋得什么都想吃。

  那时候我爸他们拉着平板车,来回走40里路,到县城去买菜。买的什么菜呢?就是雪里蕻,现在在饭店里吃都叫雪菜了。

  我爸他们拉着车回来,就跟过年似的。

  大家把雪里蕻一根一根地按照有多少户就分成多少堆,摊在地上。

  我在一边看着每一堆都在增多,车上的菜越来越少,就想着晚上就能吃上新鲜菜了。心里特高兴。但是,等那么长时间,实在也挺难受的,这么好的菜,看着都馋。

  大人分菜的时候我就躲在一旁,我真想拿一根生的雪里蕻,尝尝到底是什么味儿。

  我就一直那么躲着,等着机会。我站在那儿时间一长,也就没人注意我了。我趁着大人没看见的时候,手疾眼快地揪了一根生雪里蕻,跑到大人看不见的地方,一点儿、一点儿慢慢地吃。

  真是好吃。



饥儿的故事


  我长这么大就没胖过,不知道是不是跟小时候家里穷有关。别人看我瘦,就叫我饥儿。

  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妹妹还在上幼儿园,我每天下午都要坐车去接她回家。走的时候,我妈就发给我两个梨或者两个小苹果,让我吃一个,给妹妹一个。可是我走在路上,就把我那个吃完了。到了幼儿园,在大门口等着妹妹出来,我就开始打剩下的那个水果的主意。

  我坐在大石头上等着,一边等一边就把妹妹那个水果的皮都给啃着吃了。她还不出来,我就再啃一圈。妹妹的水果就越来越小了。我不敢整个吃完,怕妹妹回家告诉妈妈,说没吃到水果。

  妹妹出来之后,说:“妈怎么给我这么小的水果?”我告诉她,是我帮她把皮啃掉了,吃水果皮不卫生。妹妹就信了。

  妹妹就这样吃了好长时间的这种被我啃掉好几圈的小水果。

  后来,我还用别的方法骗过妹妹的水果。

  妈妈经常是把两个水果放在一起让妹妹先挑,她挑剩下才是我的。她每次都挑大的,剩下的就是小的给我吃。

  我想了一个办法,跟妹妹说,让她学习孔融让梨,把大水果给姐姐吃,这样,我们学校的广播里面就会表扬她,说几年级几班的学生饥儿的妹妹学习孔融让梨,让大家都向这个孩子学习。

  妺妺听了以后特别高兴,每次都主动把大水果给我吃。因为她相信,她每次这么做,我们学校的广播里面就会表扬她,听不见她也高兴。

  这样过了好长时间,有一次妈妈发现妹妹挑小的,就说她懂事。妹妹马上自豪地告诉妈妈,姐姐的学校已经为了这个表扬她好多回了。

  结果,妈妈把我打了一顿,在她眼睛里,我从此就一无是处了。



我的故事


  我也经历过家里特别穷的时候,没有什么糖果,也没有什么零食。

  吃糖和吃肉最肆无忌惮的时候,是上小学之前、姐姐得了甲型肝炎那年。因为住房小,姐姐一个人生病,妈妈只能把我和哥哥也当成病人来对待,防患于未然。我们跟着姐姐一起补养。姐姐因为是真病人,比我们吃的多一些,可是对于我和哥哥来说,有的吃就比没有好。

  我是在长大之后才听姐姐告诉我,其实当年我们疯狂大吃的时候,吃完了爸爸的自行车和手表,吃掉了妈妈在历经劫难之后剩下的首饰。

  我小时候还穿过带补丁的衣服。记得很清楚的是一件粉红色的带小雪花的外衣,胳膊肘的地方破了一个洞,这个洞上被补了一块方方正正的补丁。为了掩盖这块补丁,我总是贴着墙走路。直到这件衣服不用再穿了,我有时候还是那样顺着墙根走,好像落下了毛病一样。

  不管我自己经历过什么穷日子,有一件发生在别人家的穷的故事,我总是忘不了。

  我家的一个邻居,有七个男孩子,只有他们的父亲一个人上班挣钱。他家的外公去世了。妈妈把外公的骨灰取回来,藏在床底下,怕吓坏了孩子们。

  他们的妈妈藏骨灰的时候,最小的三个孩子看见了。他们猜想,妈妈一定是在藏什么好吃的东西,怕他们偷吃。

  结果,三个孩子趁着妈妈外出的时候,把骨灰盒子翻了出来。打开一看,是一种没见过的、酥酥的东西,很像炒面。用手指头粘一点儿,尝尝,没有什么味道。三个孩子认定这就是妈妈藏的并不好吃的酥糖,于是决定分而食之。

  他们的妈妈回家的时候,目睹了让她非常伤心的一幕:三个小男孩坐在床上,已经快要把外公的骨灰吃干净了。

  ……

  那天我们四个朋友坐在一家饭店里吃火锅。这是一家生意很火的火锅店,外面有来晚了的人在等位子。

  我们为这些故事大笑不止,笑到流出眼泪。

  姐姐告诉我,如果一个人给你介绍一张桌子的功能,你可以相信,介绍一个遥远国度发生的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也可以相信,但是假如介绍的是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可能通过这种介绍就要和自己产生某种关联的人,那么千万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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